《经济师》2023年第05期摘要:文章构建复合指标体系测度2009—2019年农林行业A股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然后引入贝叶斯模型平均(BMA)方法,对17个可能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潜在因素进行识别和检验。结果表明:几年间中国农林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处于合格线之下,质量亟需进一步提升。企业规模、管理层治理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部关键促进因素,企业声誉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一定负向影响,供应商集中度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关键促进因素。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关键影响因素BMA方法农林企业中图分类号:F2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5-083-02一、引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中明确指出,“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这充分肯定了林业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农林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仅是积极响应国家生态保护号召的重要表现,更有利于为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与资源统计提供微观数据,推动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深入研究了农林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结果指出两类因素可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一类是以企业政府监管[1]、媒体外部监督[2-3]、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4-5]为代表的外部因素;另一类是以企业声誉[6]、公司治理[7]为代表的内部因素。在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时,可以发现已有研究仍存在待完善之处。一是,从研究思路上来看,学者们在研究中多基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哑变量形式的简单描述,很少有从细化层面分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近年来的发展态势和变动问题的深入原因。而且,目前国内外已有研究大多针对重污染行业进行挖掘分析,很少有学者关注农林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这部分研究存在大量空白。二是,从研究方法上来看,近年来学者在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时,为实现研究深度的突破,多采用单个或数个案例进行分析,并且研究主要采用的是基于少量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分析,以上研究方法存在放大个别因素的局限性。相比于以往研究,本研究的创新体现在运用复合指标体系深度剖析农林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及其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在以上研究思路和优缺点的基础上,采用贝叶斯模型平均方法对农林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筛选及实证分析,试图揭示上述影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