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Market资本市场69TSINGHUAFINANCIALREVIEWFebruary2023总第期111qint@pbcsf.tsinghua.edu.cn栏目编辑秦婷MARKETCAPITAL资本市场香港人民币股票业务发展研究美国“报告公司”制度与我国资本监管之借鉴美国“报告公司”制度与我国资本监管之借鉴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修改,是否需要在《公司法》中引入公众公司制度,尚在讨论之中。通过对美国“报告公司”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厘清相关的概念并建立相关的制度,本文通过对“报告公司”的研究提出了相关的监管建议。DOI:10.19409/j.cnki.thf-review.2023.02.020CapitalMarket资本市场70TSINGHUAFINANCIALREVIEWFebruary2023总第期111CapitalMarket资本市场70王娴在美国,“未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上市公司,当期达到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股东人数时,就成为“报告公司”(ReportingCompany),需要按照上市公司的披露等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证监会)定期报告和披露信息。在我国,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修改,是否需要在《公司法》中引入公众公司制度,尚在讨论之中。对美国报告公司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厘清相关的概念并建立相关的制度。“报告公司”的法律起源与目的美国没有联邦层面统一的《公司法》,公司立法权限归属各州,因监管竞争的存在,呈现多样化色彩,在表述上更多地采用封闭公司与公众公司的分类法,关注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流转。例如,为众人所熟知的《特拉华州公司法》规定,要成为封闭公司,必须满足:(1)股东人数通常应少于30人;(2)股份不能公开发行;(3)对股份转让设定了限制。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33年证券法》,要求公开发行证券,需要在联邦政府的机构注册,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注册文件和公司财务报告。《1934年证券交易法》明确了联邦政府的监管部门——美国证监会,并建立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注册和监管制度,以及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需要履行的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这两部法律共同确立了美国的公开发行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发行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就是事实上的公众公司。这一法律系统,也确立了成为“报告公司”最主要的两条途径:一是依据《1933年证券法》进行公开发行,但不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受《1934年证券交易法》15(d)规则的约束,但如果该公司某一类证券的持有人少于300人,则相应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