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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推进
智慧
小区
建设
扎紧
百姓家
门口
平安
篱笆
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扎紧百姓家门口平安“篱笆”
—高新区创建“法治物业”小区经验材料
在物业小区内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网络,保证小区安全管理品质,实现小区零发案和小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好转,一直是我区为之奋斗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区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人防是根本。科学调整小区的保安岗位,以小区门卫岗、守护岗、巡逻岗为基础,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保卫体系。
(一)门岗盘问制:小区的大门岗、车场进出口岗、外围巡逻岗,是小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小区服务的前沿、对外形象的窗口。门岗严格执行盘问制,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登记、核实和询问;身份不明、未得到业主确认的人员拒绝放行。
(二)保安巡更制:建立电子巡更制度,安装巡更站点,保安巡更人员携带巡更记录机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到达巡更点并进行记录,实现小区24小时监控和检查。有效降低小区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概率,保障小区业主财产安全。
(三)消防常备制:每月组织物业进行消防培训演练,确保熟练使用灭火器具。小区配套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水袋、防毒面具、消防服、消防斧头、扳手、消防手电等消防器具。消防箱、消防栓和灭火等设备日常检查,确保器材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小区按规定安装充电设备,电动车集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充电或飞线充电,充电桩旁配备灭火器,每天不定期巡查充电情况。
二、物防是保障。投入资金增设对讲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及停车场管理装置,对已有设备进行更新维护。
(一)楼寓对讲系统
来访者在单元的可视门口机上选通住户,由住户确任后,方能开启单元门。有效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楼栋。
(二)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设置周界防越、防盗报警系统,在小区围墙上方布置主动红外对射式探测器,监测非法入侵并及时报警。
(三)监视系统
在小区出入口、周界及公共通道等重要场所安装摄像设备,进行实时监视和录像,值班人员通过监视器,可在值班室内实时查看现场情况。通过配备楼栋高空监控设备,有效减少了高空抛物和乱丢垃圾现象。
三、技防是基础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衡阳市建设“法治物业”示范小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法治物业”小区安全防范措施办法。
(一)健全规范安保队伍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其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聘用相应数量的安保人员,招聘安保人员数量要符合小区治安状况和居民对安全防范的需求;严格审查被招录人员身份等情况,不得私招滥雇。并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暂时没有条件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自行招聘安保人员,但要向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员需提供本市的暂住证)等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审核并造册备案。
(二)安保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委托具有保安专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掌握与保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个别新聘用安保人员岗前培训可实行跟队培训或集中培训的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人员集中培训。
(三)安保人员实行统一着装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及安保人员统一着装,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对讲机、手电等常用装备,确保第一时间解决业主所需,提高服务效率。
(四)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对发现的警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立即报警和报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做好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四、对建设智慧安防小区的建议
(一)建议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意见》,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职责任务,夯实建设主体,统一建设标准,完善应用平台,推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面落地。
(二)建议统筹解决资金问题。“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与智慧城市、“雪亮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布局。落实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等企业主体责任,将技防设施建设与小区建设、改造同步推进。因地制宜探索多种众筹模式,引导社会企业、群众力量参与“智慧安防小区”设施建设,运用市场化运作解决资金问题。
(三)建议分类分步推进实施。按照封闭式小区和开放式小区两种类型制定“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根据建设难易程度,坚持“三个优先”(业委会有资金、居民有意向的优先建设;规模小、投资少的优先建设;发案多、治安差的优先建设)原则,牵头部门对不同条件的居民小区分类推进实施,对新建小区和完全封闭的小区,严格按照“智慧安防小区”中级标准优先高质量建设;对开放式小区、老旧平房、棚户区及乡镇行政村,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分区域改建成基本级“智慧安防小区”全面提升居民小区智能化安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