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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局宝安
管理局
2023
上半年
工作总结
下半年
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宝安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年”主题和“环境治理攻坚区”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强化担当,在污染防治攻坚中勇当尖兵,在数字生态中争创一流,推动宝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6%,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水质月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66条河流33条河流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河长占比达40.54%;4座饮用水源水库水质100%达标。环境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14.9%。数字生态硕果累累,工业污水区域管控精准溯源系统荣获“第六届数字中国优秀案例奖”,区域环评“智能选址”服务系统成功入选全国“智慧环保创新案例”“XX市区级营商环境改革优秀案例”,“XX市国家智能环境治理实验室基地子基地”落户宝安。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宝安蓝”可持续行动纵深推进。出台宝安“气十条”,积极落实覃伟中市长关于VOCs和NOx季度滚动核算要求,在全市率先启动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攻坚行动,分级管理815家VOCs企业、深度治理75家,指导帮扶60家示范改造企业,规范监管184家涉活性炭工艺企业,预计可减排77吨VOCs。检测机动车2.02万辆次、登记纳管非道路移动机械4028台,推行规范加油、错峰加油,快检油品217辆次,检查梳理70家加油站VOCs排放现状,有效减少油气挥发影响。严控扬尘污染,联动交通、住建等7家单位重拳整治大铲湾重点片区扬尘污染,并纳入区政府督查事项,立案处罚3宗;累计巡检在建工地432个、巡测道路7万公里,通过媒体曝光36家工地,督促整治扬尘污染2117宗。积极应对不利天气,区、街道高效联动强化减排3次,抢回5个有效优良天。
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对全区66条河流水质实施“一周一通报”累计23期,下沉督办茅洲河、珠江口流域问题333个,整治完成率94.3%。纵深开展涉水面源污染治理,成立生态、水务领导协调督促小组,指导督促街道落实整治责任,抽查面源1001个,督办问题167个。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定期巡查检测4座饮用水库及9条入库支流水质,发现并整改问题6个,应急处置异常问题3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加强入海排口监管,规范纳管34个入海排口,实行“可视、可测、可控”的清单式管理,有效管控入海排口风险点。
土壤环境保持安全稳定。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梳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101家,目前27家完成土壤自行监测,严控19个拆除项目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督促修复项目落实土壤转运联单管理。完成14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备案。巡查疑似污染地块528次,督促整治问题6个。以茭塘污染地块为试点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土壤污染治理并联模式,预计8月完成治理修复,大幅缩减项目落地时间。初步建立地下水分区、分类防控体系,在全市率先启动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在线监管,推动地下水监管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
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不断深化。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行业监管力度,建成3个工业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设施,新增收集贮存能力12.4万吨/年,督促2281家危险废物企业依法申报处置危险废物15.4万吨;引导1299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项目规范运营,对3942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实行电子联单管理,推动工业固废全过程、规范化安全监管。
“宁静城市”建设成效初显。着力破解施工噪声扰民难题,启动“共建生态堡垒 同创绿色工地 齐守宁静城市”为主题的绿色工地党建共建活动,新增创建10家绿色模范工地,新建远程喊停监管系统10套,累计154套,远程喊停超标施工121宗。联动住建等部门开展工地扬尘噪声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开展守护“三考”噪声源突击执法行动,累计出动2689人次,检查工地1241家次,立案查处46宗。在疫情防控政策全面放开、在建工地全面铺开的背景下,受理施工噪声投诉1345宗,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综合改革试点连获嘉奖。公布实施《宝安区沙井街道暨国际会展城片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同步开展其余9个街道区域空间环评改革工作,打造“一张评价地图、一份管理清单、一个智能系统”的区域环评成果,上线全国首个区域环评“智能选址”服务系统,成功入选全国“智慧环保创新案例”、XX市“区级营商环境改革优秀案例”。
智慧环保步入应用新阶段。依托大气环境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集成VOCs、餐饮油烟、加油站等涉气污染源信息,实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关联性分析,及时调度处置大气污染预警事件3047宗,精准管控涉气污染源。在线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非现场执法立案38宗,占立案总数的33.9%。通过工业污水区域管控精准溯源系统,实现对偷排、超排环境违法行为“一键溯源”、可视化追踪,提升执法效能,荣获“第六届数字中国优秀案例奖”。生态环保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XX市国家智能环境治理实验室基地子基地落户宝安。
监管执法持续发力。规范监管,全面完成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建设。推行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1+2”监管体系,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创新环保专家义诊与合规评价服务,开展合规帮扶指导333家污染源企业,培育2个工业集聚区规范治理示范点。严格执法,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细化28项执法任务。开展“利剑七号”“雨季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1.78万人次,检查企业1.56万厂次,立案处罚101宗、处罚金额530万元,案件数量、罚款金额居全市前列。
(三)紧密围绕产业发展中心任务,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加快重大项目落地。积极主动服务“双区”建设、前海扩区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重大项目台帐和服务清单,成立服务工作小组,“保姆式”指导华润微电子、景旺电子等重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备案,大大缩短项目落地时限。精准对接13家关联行业企业,落户项目3个、总投资达23.3亿元。
真心实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全力为宝安机场争取非道移动机械低排区管控豁免权限,并指导帮扶其分阶段更新淘汰,缓解机场集团2亿元改造经费压力。不遗余力指导企业开展VOCs原辅料替代,为新安电器等企业节省VOCs治理成本,获得企业纷纷点赞。帮扶崇辉半导体、恒宝士线路板公司开展行政合规建设,助推企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提升。
柔性执法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持续秉持对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原则,将172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40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环保设施综合核查服务,广泛推行非现场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干扰企业经营;坚持实行轻微违法纠错容错、减免罚措施,上半年累计减免罚20宗,减免罚金265万元。依法依规降低企业借贷融资阻力,协助企业办理征信修复7宗、信用修复19宗,有效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四)严控环境风险点源,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工作原则,印发实施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将群众反映激烈、涉稳风险等级较高的43宗重点信访案件纳入领导包案,上半年领导包案已销案31宗,包案化解率74%。建立“即来即办”机制,落实“1小时内联系、3天内处理、5天亮红灯、7天内办结”的信访处置要求;建立国满件“一对一”专人负责工作机制,通过上门接访、电话回访、微信实时保持沟通等方式做好群众疏解沟通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上半年,累计受理环境信访投诉3399宗,同比下降14.9%。
央督反馈整改任务按时序推进。圆满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的71宗案件,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热烈的噪声、废气等扰民问题。编制印发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统筹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涉及宝安的11项任务,截至6月底,已完成3项,其余8项均达到时序进度。
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强化风险应对,与6家环境监测单位和8家危废处置单位签订环境应急服务协议;全面推行“网上备案”统一受理模式,完成945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行业、汛期安全等7大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5938人次,巡查企业2877家次,处置隐患问题2015个,快速有效处置“3.30铸宝公司危险化学品浓烟污染事件”等4起环境安全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事故扩大和二次污染,未发生人员伤亡。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6.3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4%以上、臭氧浓度控制在151微克/立方米。66条河流全面稳定达标,4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力争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5%,其中噪声投诉量下降20%以上,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75%以上。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性群体事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守护“宝安蓝”。深入推进VOCs综合治理,完善实施VOCs废气治理指南、源头减量补贴办法、攻坚工作成效评价等制度,探索小微企业VOCs废气集中治理试点,初步建成VOCs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明确100家示范企业创建标准,优化企业改造实施路径,完成75家VOCs企业深度治理任务,力争2023年底VOCs减排900吨。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国四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加油站红外技术核查与油气回收检测,实行汽修企业“红黑榜”制度,强化餐饮企业油烟治理检查。压实工地扬尘“7个100%”治理主体责任,定期通报涉气指标排名。
(二)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异常入河入海排口和雨季专项巡查行动。全面深化13类6.4万个涉水面源排查整治,试点打造面源整治“示范街区”。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估,持续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溯源及风险防控试点,严抓地下水考核点位达标管控。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整治,着力削减入海河流总氮污染。
(三)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和溯源调查等主体责任,对纳入监督检查的地块,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流程质量监管。完成沙井步涌污染地块“水土共治”治理修复,以茭塘污染地块为试点实行“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治理模式。动态更新“宝安区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联动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建立土壤防治信息共享机制。
(四)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科学统筹七大类固体废物管理,联动开展“美丽田园”、“限塑令”、“光盘行动”等绿色行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广应用快递绿色包装、可循环快递箱,实现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达到58%以上。
(五)统筹加快“宁静城市”建设。落实市、区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联动部门形成噪声污染齐抓共管机制。延伸绿色工地党建联创品牌影响力,完成10家绿色模范示范工地创建、30家建筑工地在线监控设备安装。持续开展建筑工地降噪行动和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六)引导产业低碳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绿色“指挥棒”作用,依托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稳步引导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以宝安综合港为试点打造绿色港口示范基地。持续推动3家食品行业废水委托水质净化厂处理试点,开展第三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申报。动态监测283家重点管控企业碳排放量,绘制碳排放地图,实现精准管控。
(七)持续落实服务企业措施。总结推广沙井、燕罗、石岩街道区域空间环评试点成果,全面启动剩余7个街道区域空间环评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4个街道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