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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
政局
2023
上半年
工作总结
下半年
工作思路
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福利服务水平,完善发现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截至6月底,全县共有低保1646户1929人,低边146户260人,特困110户111人,发放低保救助金1162.83万元、低保边缘救助金54.94万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98万元,护理费63万元。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年标准达到24780元、散居孤儿最低人均养育年标准达19824元,各类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同比增长均超5%,至6月底,全县共有困境儿童126人,共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50.0237万元。上半年,全县通过申请、审核后确定2022年困难精神病人救助对象50人,救助资金53.85万元。明确小型水库扶助基金分配,直补移民5人每人600元的资金于今年4月一次性发放完成。目前已验收并结报2022年项目8个,至此2022年剩余2个项目未结报。2023年共安排项目17个,上级水库移民项目资金下达162万,实际安排170万。截至目前已开工4个,预拨付32万。其余项目预计6月份陆续开工。继续开展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主动发现救助需求,每季度探访率和送达率100%。按照助联体建设要求,对先锋联盟中心进行了改造,完成县级助联体建设,等待验收。
(二)着力强化养老福利事业。完成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2个,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5名。建设老年人优先用餐的“幸福食堂”1家,已于今年1月份完工并试运营,位于竹屿新区先锋联盟旁边,目前每天接待老年人百余位,餐食价格比市场价低20%左右。打造山外春澜家园1个嵌入式多功能托老所,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计划于10月底前完工。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截至目前,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补助7655人,截至6月份累计发放补贴217.23万元,享受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13人,截至6月份累计发放补贴4.84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6月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544人,发放补贴254.52万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460人,发放补贴475.04万元。
(三)着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一是稳固村社组织治理。扎实推进东沙镇桥头村议事协商实验试点建设,深化“小桥说事”内涵丰富“小桥说事”品牌;持续打造居民会客厅;完成2022年度浙江省“最美社区工作者”、浙江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选、联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完成下属委员会建设工作,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各83个,环境和物业管理9个,实现下属委员会全覆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二是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培育工作。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启动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项工作,拟定实施方案,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专项检查、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检查、全县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组织”专项行动;支持、鼓励组织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展现社会担当多维度参与社会治理,做好社会组织赋权赋能工作;开展省、市级“创益之星”社会组织及领军人物的推选工作。三是着力推进我县社会工作发展。规范各乡镇社工站运营。广泛发动,多渠道动员各乡镇、各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社工考试,并与县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此次考试、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激励政策。社工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超450人次。共计组织132人次参加全市社工考前培训。大力筹措慈善资金,完成50万元慈善信托备案。发展壮大社区慈善力量,挖掘培育慈善组织。成立我县首家社区发展基金会。慈善组织达到6家。
(四)着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任务。明确秀山乡、衢山镇及1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省“枫桥式服务站”创建标准,力争实现全县乡镇“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全覆盖。着力推进优抚政策落实。落实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补助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金297.87万元;落实优待政策,发放义务兵立功受奖优待金2000元计4人,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227万元38人。落实医疗政策,发放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金13.67万元,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资金0.53万元。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21名退役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帮扶对象,发放困难救助金1.35万元,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抗美援朝老战士、荣立二等功以上功勋人员、退役老兵147人次,资金12.86万元,发放年画4400本。联合市局到衢山马足开展义务巡诊活动,组织8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休养活动。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接收2022年度秋冬季和2023年春季退士兵43名,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98万元。实施退役士兵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考试,推出事业岗位2名。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引导退役军人提升学历教育,9名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免试入学,完成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3名,补助技能教育培训费1.6万元。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0多次。质量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召开省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部署会,积极营造双拥创建氛围。解决随军家属随调工作3名,发放随军家属生活补助11.59万元,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岱部队,发放慰问金44.5万元。开展情系边防官兵慰问活动,走访8户边防官兵家庭,集中组织开展“为2022年立功受奖军人送喜报活动”,向4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属送喜报并发放奖励金,营造了“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动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信息核查,校核烈士纪念设施信息179条,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全县近万名干部、学生和社会各界以网上祭拜、献花、留言等方式寄托对先烈深切的哀思和崇高的敬意。
(五)着力扭住社会事务关键。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印发《做好2023年春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做好2023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县春节清明祭扫工作监管指导工作,在全县各墓地持续开展“鲜花换爆竹”活动,累计发放鲜花近8万束。落实专人做好县级公墓、骨灰堂的春节清明祭扫管理工作。抓好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好迎亚运、小岛你好“两路两侧‘青山白化’”、殡葬服务收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检查行动。联合县发改、市监等部门对14家殡仪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乡镇对46座坟墓进行绿化遮挡。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加快推进县殡仪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进度,截至6月12日,已完成今年总投资额的55.75%,至6月底可按计划完成省定工程进度。充分运用XX县殡葬管理一件事应用平台系统,对全县文明治丧情况进行监管,截至目前,共发放文明治丧告知书970份,上门劝导1000余次,文明治丧监管率达100%。积极向上争取省级节地生态示范点建设名额,确定高亭镇枫树公墓节地生态墓地为创建点。目前,创建单位已按要求启动相关工作,计划于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持续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共减免费用75.99万元,惠1043户群众。二是贯彻地名条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抓好地名规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告标准地名,共公告地名5条。配合住建部门及早介入建筑物命名审批、竣工验收等流程,坚决杜绝开发楼盘“大洋古怪”地名的产生,共出具竣工验收单5份。抓好地名服务工作。做好全县老旧破损门楼牌补设更换及路牌制作安装,累计制作安装门牌96块,路牌15块,门牌证435本。启动高亭老城区路牌改造工程,将对56块路牌进行改造。抓好地名文化建设。编制出版《XX县地图》、《XX县城区图》(2023年),完成各乡镇电子地图。编制XX县居民点图集册《XX村落》,计划6月底出版。继续参与编写《浙江省标准地名志(第二卷)》、《浙江省标准地名录》XX部分,修改浙江省经济文化概述。抓好地名质量建设。严格落实省厅要求,不断完善浙江省区划地名系统地名地址信息库信息正确率,目前已启动相关工作。三是落实救助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街头、车站等重要场所常态化巡逻检查机制,公布24小时救助电话,实施24小时救助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落实人员开展巡逻,共巡逻12次,工作人员48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人。四是强化为民服务创新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办理业务6057件,办理婚姻登记822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4647件,办理219件,办理各类查档369件。推行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下基层设置临时补证点,为450余名办事人提供方便。开展常态化婚姻辅导,上半年共计辅导263件,其中婚前辅导167件,离婚调适辅导82件,劝和数量38对,辅导满意率100%。贯彻落实“婚育户”一件事,平均减少办理时间50%以上办件量127对,联办率79.9%。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推进海岛特色婚俗改革。开展“山盟海誓,爱在XX”5.20集体颁证仪式,为5对基层青年夫妻举行集体颁证仪式。常态化开展颁证仪式,开放颁证室,累计颁证132对,颁证率83.02%。计划建成两个户外颁证基地,目前已完成秀山乡秀东村户外颁证基地设计初稿。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证补领、补办工作,合计补发380余对结婚证。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继续推进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完成县级助联体建设省厅验收通过,并开展实体化运营;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落实市调标文件完成低保年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目标;根据自理能力等级评估,落实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的日常走访照料管理;开展困难大学生助学,按照历届5000元,新生6000元的标准,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历届、新增的低保低边大学生予以救助;抓好2023年水库移民项目结报收尾工作,在项目的招投标、公示、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施工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工程按设计施工标准、进度进行建设,争取所有项目于能在当年完成前。
(二)着力推进社会福利优质化。以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15分钟”服务圈。一是提升养老设施覆盖。结合市“小岛你好·同舟颐养”共富专项行动,对现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完善推广“幸福驿家”模式;继续推进新建小区养老设施建设,推进托老所覆盖面;推广居家环境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和养老辅具配置,做到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积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率。二是优化养老服务品质。深化“海岛支老”工作,加大对偏远小岛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海岛持证护理员比例,增加当地护理人员储备。大力推进高龄老人智慧救护项目,提供报警、远程视频、亲情呼叫等服务。扩面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点位,提升村(社区)覆盖率。推动医康养融合机构,提升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驻点医生服务能力。三是扩展养老服务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志愿团队为偏远海岛提供为老服务,适当扩大覆盖范围、增加服务频次。深化“银龄互助”,充分发挥低龄老人余热,为高龄老人提供基础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参与,支持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力量多种式开展海岛助老服务。
(三)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化。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专职社区工作者数达到18人,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占比均达到47%;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