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政治
文化
理想
金华
年 月 吕梁教育学院学报 第 卷 第 期(总第 期)()【理论研究】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山西省社科联重点课题研究项目“锚定高质量发展 新一轮全面深改大幕开启(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作者简介:刘金华(),女,山东单县人,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达尔的政治文化理想刘金华(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摘 要:罗伯特达尔并非象主流观点与西方的意识形态宣传所鼓吹的那样,一味地赞扬美国宪法是多么伟大、赋予了公民怎样神圣的生而平等的权利,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对那个已经被历史所神圣化了的美国宪法发起了挑战,甚至是直指向那个最核心的问题 现行的美国宪法能保证美国公民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吗?对此,达尔从美国宪法的形成过程指出,美国宪法是在维护统一政府的前提下政治角力后妥协的产物。而妥协就意味着必然有部分州的利益被牺牲,也从根源上造成了美国宪法的问题。但是随着历史一页页地压在这部古老的宪法身上,这些原本的问题渐渐被美国宪法的神话所掩盖,同时随着宪法的修改难度日益加大,修正案的提出也已经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达尔还是希望唤起美国民众对宪法的重新审视,探讨重新建立新的政治文化的可能性。关键词:达尔;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民众;政治平等;政治文化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达尔在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一书中试图讨论现存宪法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而达尔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宪法是否会出错以及是否应当被修改。事实上,达尔所面对的是一部被神话了的宪法,在美国许多民众的认识中,宪法自那些伟大的开国元勋之手产生后就成为了美国精神的核心,也以其超越时代的智慧为美国规定了一套完美的宪政体制,而这一体制能够充分实现民主的价值、保障公民的平等与自由。为了对其进行祛魅,达尔刻意强调了“开国元勋”其实只是“制宪者”,并且制宪者最初制定的宪法实际上包含了极多的不民主因素,例如奴隶制的存在及对普选权的限制,因此我们显然不能将宪法视为完善的。宪法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至少不包含奴隶制这样明显的不民主因素实际上是和平民主革命和修正案的作用使然。事实上,如今的宪法早已偏离了最初制宪者的意图,从这个意义上,宪法被修改是存在历史传统的。接下来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发现当今宪法中的不足,或者说未能完全实现民主的部分。如果说如奴隶制这样的问题是由于当时现实政治要求的妥协,并且已经在历史进程中被纠正,那么是否其它部分就应当被我们不加质疑地肯定呢?达尔强调“即便如制宪者这样的智者,也必然受限于极大的无知”,而这导致的一大结果是对于宪政结构的设计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而这些宪政结构中的问题正是如今在美国的实际政治中所不得不面对的,也是达尔所着重探讨的。其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不平等代表权,因为实现民主的一大核心是每个人都能够以同样的地位参与到某项群体决策之中,这在雅典城邦中表现为公民大会,而在代议制的美国则表现为众议院。但问题产生于参议院,因为历史的原因,“康涅狄格妥协”要求每个州都拥有同样两名参议员,不论其人口多少。达尔对此提出了极大的质疑,因为这意味着小州的人比大州拥有更高的选票效力,“一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居民迁往阿拉斯加州他会赢得一张效力相当于加利福尼亚居民 倍的选票”。这种不同地区之间选票实际效力的巨大差异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那些通过其它因素(例如财产与社会地位)决定不同人之间选票的不同效力,例如“在 世纪的普鲁士结果是一个富有的普鲁士公民所拥有的选票在效力上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鲁士工人选票的 倍”,而这似乎是有悖于我们人人平等的民主经验的。我们不妨回顾造成这个问题的康涅狄格妥协,事实上,在当时表决通过新的联邦宪法时,同样是以州(或许应当称之为邦)为单位进行表决的,而不是依据每个州的人数赋予其相应的选票效力。换言之,康涅狄格妥协之所以能通过就是不平等代表权造成的。但是我们也能够理解小州的担忧,如果只存在这样一个按人口比例进行决策的机构可能会出现某些州由于其人数众多而占据大量席位,在表决时就会不利于小州。达尔对这一点引述了詹姆斯麦迪逊的观点,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质疑“我们能忘了究竟是为了谁我们才组织政府的吗?是为了男人(今天我们想说的是人们),还是为那些称为州的想象的存在物”,我们从中似乎可以看到达尔只把“州”看作一种组织形式,只不过是这个州中所有人民的集中代表。但是是否会出现小州所担心的大州由于多数票而实行的霸权,达尔同样引述了麦迪逊的讲话,“经验告诉我们,州之区分为不同的利益不是因为他们大小有别,而是因为其它因素”,如果以上论断是成立的,那么小州的要求看来并不会遭到大州的抵制,因为左右投票结果的最终因素仍然是整个利益联盟(这之中包含大州和小州)的总人数,而这种多数事实上也正是民主要求的结果,与民主的理想是统一的。从以上的梳理以及书中诸多的细节可以看出,达尔本书中涉及到了诸多现行宪法体制中的细节,上至宪政体制,下至选区划分,对宪法进行了细致的检验。但达尔所反驳的细节之中是否存在着联系,是否显示出达尔的某种政治理想,以及是否所有的批判都是合理的?我们不妨从达尔关于民众的观念重新审视这个问题。一、民众作为一切民主产生的源泉,同时也是一切民主的目的,民众是民主制度最应当被关心的部分。在这里的民众区别于以往的贵族,指涉的是某一政体中的所有永久公民。作为整个政体中诸多民主决策的参与者,民众在很大意义上影响了该政体未来的走向,同时作为一个如此庞大而又组成复杂的群体,若不对其整体特性做基本的考察,无异于将整个民主的未来寄托于完全的未知之中。因此,在对达尔进行进一步探讨时,我们首先应当考察达尔对待民众采取了怎样的态度。对于民众的智慧及道德,达尔相比于他所批判的宪法的制定者更乐观。在宪法的制定者眼中,民众虽然应当被授予民主的权利,但他们却并不能很好地发挥这些权利的价值,却要时刻警惕他们对这些民主权利的滥用,“相当多制宪者相信,他们必须为大众统治设置宪政壁垒,因为人民是一群难以驾驭的暴民,是对法律、有序政府和财产权的持久威胁”。在达尔的观念中,民众不仅具有民主的愿望,而且有民主的能力,正如达尔引述詹姆斯斯科特的话“那些由于历史,社会结构和精英信念体系而居于从属地位的人,不像上层社会的成员所倾向于断定的那样,那么容易被主导的意识形态所欺骗”。在关于民众的看法上,我们很难声称哪种观念更加符合现实,因此轻易采取一种角度会使讨论变得偏颇。但应当注意的是达尔对现行宪法的反驳有很多是基于自身对民众的看法而产生的,例如达尔认为“或多或少地被故意安排进宪法的非民主的方面高估了大众多数的(无论如何是美国的大众多数)的危险”,这一反驳中涉及到的“多数”一词也是达尔争论的焦点之一:传统制宪者基于民众易被煽动、缺乏主见的观念自然会得出限制多数权力的结论。而在达尔设想的理性民众群体之中每个人都做出明智的选择,并且多数对少数不带有恶意(这对于不限制多数的权力至关重要),最终的结果并不会与民主的理想相违背。我们应当从达尔对民众的这一观念出发理解达尔,但不应当将其视为不可否定的事实,毕竟与达尔对立的另一派同样具有悠久的传统和广大的支持者。二、政治平等与自由的矛盾我们不妨再来检视与此相关的另一问题:政治平等是否是基本权力和自由的威胁。这同时也涉及到达尔对托克维尔的反驳。笔者认为这是达尔讨论中不太成功的部分,达尔在这一问题上极有可能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在达尔的设想中,政治平等本身要求“国家必须提供,有效参与的权利、自由和机会,选举平等,充分理解政策及其结果的能力,以及公民全体保持对政府政策和决定的议程适当控制的手段”(我们从中“充分理解政策及其结果的能力”中可以再次验证达尔对民众的设想),对于以上可能过于理想化的质疑,达尔在进行让步后归结为“无论是作为一种理想,还是现实政治制度的现实安排,民主都必定是一个权利、自由与机会的体系”,之后达尔又添加了“资源”作为补充,这里的核心问题在于,达尔强调的民主是以保障每个人表达反对并在某种条件下能够实现反对的基础上才被达尔称为民主。反观达尔在这里所反驳的托克维尔,达尔引述中的第一句话便是“既然民主政府的真正本质是多数的绝对主权,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什么能够反抗它,则多数必然拥有压迫少数的权力”。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两人在关于民主(至少是民主政府)最初的态度上便出现了可以说不可调和的矛盾,托克维尔所谈论的“多数的绝对主权”在达尔所谈论的范围内根本就不是民主,因为绝对主权意味着干预了“自由、机会”,而且极有可能会因为权力的滥用而侵蚀少数的“资源”。达尔在反对托克维尔时从历史经验的角度证明绝对主权并未像托克维尔所预言的那般产生不可反抗的压迫,但我们必须承认,虽然压迫并不那么强大,但一定会有不同程度的多数侵蚀少数“自由、机会、资源”的现象存在,例如美国总统对于其内阁成员的任命一定会倾向于己方势力。也就是说,达尔所提出的设想也未曾在事实上完全实现过,在这一层面上达尔与托克维尔似乎难分伯仲。如果深入分析两人对民主政府特点的分野,背后支撑这两种民主政府的实际上是两种对于民众的态度。托克维尔所设想的民众不如达尔所设想的民众那般智慧,他们也不会去仔细考虑民众中少数人的权利该如何维护,他们机械地执行着多数原则,而少数人的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占,唯一的方式就是接受多数人的同化。最终形成一个“很少有复杂的规则,既无微不至,又整齐划一,没有谁能例外”的单一社会,人失去了持不同意见的自由。而在达尔那里,民众由于拥有高超的智慧和道德,出于对少数人的人道主义关怀,他们不会像托克维尔的民众那样对待少数,而是相信“一切人都有平等的内在价值,谁都不在价值上比别人内在地更优越;每个人的善和利益都应该得到同等考虑”这样的内在平等假设,因此会尊重并出于维护民主的要求,不去侵犯少数人的“权利、自由、机会和资源”。单纯从两者关于民众及其上述产生的政府看来,达尔的政府是一种政治理想的经过现实的妥协产生的,而托克维尔的政府是从曾经不具备民主的环境中被赋予了民主制度而产生的,这或许可以分别追溯到杰斐逊的农业理想与法国大革命中的残酷现实。基于此,托克维尔的设想中的民众与民主政府相比达尔更加“野蛮”。虽然二者都在向现实中的实际情况靠近,但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了预设的立场。可见,达尔与托克维尔存在着前提上的分歧,而达尔的论证都是建立在自己的前提之下的,在对政治平等的定义中便已加入了自由的要求,因此存在循环论证之嫌。达尔所强调的“政治平等绝不是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威胁”需要一个如达尔所设想般的政治环境作为基础才成立。三、民主的条件 政治文化正如达尔与托克维尔在讨论时会包含自己对民众的立场,现实政治环境中也始终存在着因国家而异的政治文化。而构成每一个政治文化传统的正是相应政体中的民众,由于民主进程中对于民众的依赖,左右民主的根本不是宪政,而是整个政体中民众共同的政治文化传统(正如“宪政体制并不影响民主制度的存续”),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也可称作民主的条件。其中最典型的体现是美国独一无二的总统制,总统既同时担任了国家行政的首脑,并且区别于议会制,几乎全部的行政决策权都掌握在总统手中,又同时仿佛国王一般是国家形象的代表。这相比于其它民主国家来说是权力的集中,似乎看来更加不民主,但达尔认为“作为替代的议会体制,对多数美国人而言根本没有吸引力。我们深浸于总统职位的神话色彩中”,可见政治文化传统对美国总统这一职位有着深远的作用。在探讨关于共识、多数主义与混合制时,达尔展现出了他对于共识制度的偏爱,但同时达尔并未因此而对共识制在美国的实现抱有过多的幻想,因为他深知“依共识原则设计的制度如果不是深深地根植于培育共识的政治文化中,就会蕴含严重的危险”,而美国正是缺乏共识传统的国家,因此无法像荷兰、瑞典等实现共识制最大的价值,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分裂。达尔曾在本书的开篇提到他的目的“不是提议改变美国宪法的内容,而是建议改变思考宪法的方式”,而这最终将导向“大大拓宽对宪法及其缺点进行关键性考察”,而这种考察与讨论的一大目的在于“提升人们对一个民主国家宪法的民主理念意义的理解”。这并非出于对宪法相关研究的普及,而是试图重建大众心中的政治文化,使宪法从民众心中不可被更改的民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