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
GA
490-2013
居民身份证
信息
规范
490
2013
GA490-2013前言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490一2004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本标准与GA490一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标准名称的英文表述(见封面,2004年版的封面):一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4年版的第2章);修改机读信息构成描述,机读信息构成文件的描述调整到“4.1机读信息构成”,并以表格形式表示,其他表格序号依次相应调整(2004年版的4.2、4.3、4.4):一增加“机读指纹信息文件”(见4.4);一删除“追加住址”和“集成电路管理信息”的术语定义(2004年版的3.1、3.2)。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总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蔚、朱克勤、唐玉建、周东平、李英、张莹。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49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