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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分离钳
YYT
0944-2014
医用
内窥镜
器械
分离
0944
2014
ICs11.040.99C40YY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0944-2014医用内窥镜内窥镜器械分离钳Medical endoscopes-Endotherapy device-Separating forceps2014-06-17发布2015-07-01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医用内窥镜内窥镜器械分离钳YY/T0944-2014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服务热线:400-168-0010010-685220062014年9月第一版书号:1550662-26169版权专有侵权必究YY/T0944-20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险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金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涛、张沁园、贾晓航、颜青来。YY/T0944-2014医用内窥镜内窥镜器械分离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离钳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内窥镜手术所使用的分离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62(所有部分)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的6%(鲁尔)圆锥接头GB/T4340.1-2009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9706.4医用电气设备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19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T14233.1-2008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14233.2-2005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GB/T16886(所有部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YY/T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YY0167-2005非吸收性外科缝线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分离钳separating forceps一种与指定的内窥镜配合使用的内窥镜器械,主要由手柄、钳杆、钳头组成,用于分离人体手术部位需要分离开的组织。3.2插入部分insertion portion分离钳的一部分,该部分可插入人体自然孔道或外科切口,或插入内窥镜的器械通道,或内窥镜附件的器械通道,或内窥镜器械的器械通道。3.3插入部分最大宽度maximum insertion portion width插入部分的最大外部宽度。3.4工作长度working length分离钳的插入部分的最大长度。3.5内窥镜器械endotherapy device在内窥镜手术中,以检查、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和内窥镜相同的或不同的通道进入人体自然孔1YY/T 0944-2014道或外科切口的医疗器械。注:内窥镜器械包括一些引导内窥镜器械插入的器械,内窥镜器械也包括一些在内窥镜观察下使用的,为了安全目的而从与内窥镜不同的人体开口处进入的器械4要求4.1与患者接触部分所用的材料4.1.1化学成分要求与患者接触部分所用的材料,制造商应以任何可能的形式给予明示。其中金属材料应标明牌号和(或)代号以及材料的化学成分要求,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应通过试验来验证。4.1.2生物相容性与患者接触的材料应根据GB/T16886.1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生物安全性评价,以证明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生物学评价可考虑生物学试验结果,其中试验项目的选择按GB/T16886.1的指南进行。所有试验优先选用GB/T16886的相关标准。对于先前已被证明适用的材料,如果能证明其制造的后续过程不足以产生生物安全性危害,可不再重复生物学试验。注1:设计中器械的材料在具体应用中具有可论证的使用史,或从其他方面可获取到有关材料和(或)器械的信息,可认为材料先前已被证明适用。注2:金属材料若采用了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应用范围适合的医用金属材料,可不重复进行生物学试验,4.1.3与患者接触部分的聚合物材料的溶解析出物4.1.3.1外观(浊度、色泽):无色透明,凭目视看不出异物。4.1.3.2pH:与同批空白对照液对照,其pH差应小于2.0。4.1.3.3可溶出的重金属总含量:溶出液中可溶出的重金属总含量不超过5.0ug/mL。4.1.3.4高锰酸钾还原性物质:与等体积的同批空白对照液的消耗量差应小于2.0mL。4.1.3.5蒸发残留物:溶出液的干燥残渣总量应小于2.0mg。4.1.4硬度钳头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硬度要求。4.1.5表面与内部材料一致性制造商声称采用金属材料的器械部分其表面要与内部材料保持一致,若确实需要对器械表面要进行覆涂层,制造商应给出相应的覆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4.2外观4.2.1在内窥镜视场下,手术器械的可见头端部分应经过处理,以消除可能存在的定向反射现象。4.2.2除特殊目的外,外表面不应有毛刺等可能引起伤害的缺陷存在。4.3尺寸4.3.1插入部分最大宽度制造商在说明书中应给出插入部分最大宽度的标称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