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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SBT
10393-2005
农家
建设
改造
规范
10393
2005
ICS97.130.99Y69备案号:16265-2005S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3-2005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ng and reconstructing countryside stores2005-06-28发布2005-07-1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SB/T10393-2005前言为了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环境,健全商品流通网络,规范农村商品零售店铺建设和经营,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供销合作贸易企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尧天,于美芝、陈素红、王黎民、筱焕超、叶耀庭。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负责解释。SB/T10393-2005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级农家店和农村乡级农家店的基本特征、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级农家店和农村乡级农家店的建设、改扩建及其经营管理。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店址设在乡镇或村,运用现代流通方式,以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收购农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2.2村级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in villages设在自然村或行政村,以本村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通过连锁经营,执行规范的商品质量和物价管理,满足村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同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零售店铺。2.3乡级农家店countryside stores in town and township设在乡(镇),以本乡镇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通过连锁经营,满足居民对日常消费品、食品、副食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并具各一定的为村级农家店提供采购、配送、批发或业务指导服务功能的店铺。2.4单品stock keeping unit商品的最小分类。2.5连锁经营chain operation企业经营若干同行业或同业态的店铺,以同一商号、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3村级农家店要求3.1基本特征东中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40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600种以上,配送爷40%以上,西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20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4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3.2经营管理3.2.1经营设施设备3.2.1.1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店内通风、明亮。3.2.1.2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有条件的店铺提供顾客购物篮。3.2.1,3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3.2.1.4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1SB/T10393-20053.2.1.5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3.2.2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从业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3.2.3售货方式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3.2.4物价管理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应明码标价。3.2.5商品质量管理3.2.5,1建立商品准人和可追湖制度,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3.2.5.2有避免散装食品、副食品受到污染的防护设施。3.2.5.3从配送中心以外购进食品,应通过企业认定的符合商品质量管理要求的供货商。3.2.5.4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3.2.6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所有村级农家店都应有日常生活必需品、食品、副食品、调料、洗涤用品等。有条件的店,可以为村民提供农副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小宗零星农副土特产品及废旧物资代购、代收,化肥、农药小包装或拆零供应服务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3.2.7经营场地与陈列代销化肥和农药、代购土特严品的营业场地与生活消费品的营业场地应严格隔开。4乡级农家店要求4.1基本特征东中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300m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配送率50%以上:西部地区店铺营业面积1002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8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4.2经营管理4.2.1经营设施设备4.2.1,1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清扫和的洗,店内通风、明亮。室外有与经营规模相应的停车位。兼有批发业务的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及管理人员。4.2.1,2有与所经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购物车、篮。4.2.1,3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数量应能充分满足经营的需要。所有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不准确的应停止使用。4.2.1.4有充分满足连锁经营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4.2.1.5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4.2.2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4.2.2.1各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社会专门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4.2.2.2经营食品、副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4.2.2.3店铺制定职业道德守则,所有岗位从业人员都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坚持诚信经营,店铺定期对岗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情况认真考核。4.2.3售货方式以批零兼营、开架自选、原包陈列为主,也可以采取完全开架自选,出入口分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