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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
概念
特征
翟元鑫
美术时空A R TE D U C A T I O NR E S E A R C H一、速写的概念中国大百科全书 对于速写的概念有明确的解释。传统意义上的速写指对于快速描绘客观对象的临场习作,一般泛指在较短的时间内以简练的绘画语言概括地描绘对象的形体、动态及神态,属于一种现场写生的方法。相对于素描而言,速写最大的特点在于对作画时间的强调。速写一般要求快速、准确地描绘对象,培养的是画家敏锐感知和准确概括客观物象的能力。文艺复兴时期产生了“速写”这一绘画术语。1 8 世纪以后,速写的含义更加广泛,不再局限于单纯的习作和写生,部分速写作品完全可以被视为精致的艺术品。如,人们熟知的列宾、毕加索、叶浅予(图1)、黄胄等大师的许多作品都是以速写的形式呈现的。速写也被文学、新闻学等借用为文体称谓 1。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对于“速写”作出如下解释:速写是绘画初步阶段的草稿,是画家用迅速的手法将创作构思记录下来的过程,通常表现出画面的整体气氛,并且留有精细加工的余地。从绘画功能上看,速写可以被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叫“草图”(c r o q u i s),是画家对于眼睛所见的描绘;第二种为“粗绘”(p o c h a d e),是画家使用色彩对风景氛围的渲染;第三种用于肖像画,是画家对人物身体以及其他生理特征的记录。从1 8 世纪起,速写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不再单纯是一种绘画形式,逐渐成为可以使用多种绘画工具记录见闻、感受的艺术形式。相关辞书把“速写”解释为素描的一种,也是指用简练的线条概括物象、记录生活、反映现实的绘画方式 2。叶浅予在 怎样画速写 中指出:“凡是为了记录一个形象,采取简练扼要的描写方法,无论是一小时或一分钟来完成,都属于速写这个范畴。”3 其观点的核心是以绘画的表现形式作为速写的判断依据。如果单纯地从“速写”的词义分析,“速”即“速度”,是对于速度的强调,而“写”明确了具体的行为是记录行为。对于速写的概念问题,罗尔纯在 罗尔纯速写集 的前言中提到:“我嫌写生太慢,白白地看着那些动人的形象从视觉流失,没有抓住,深感惋惜,从而改用速写收集素材。”4 如果将叶浅予与罗尔纯对于速写的看法置于一处,会发现两者的说法似乎有所对立。罗尔纯的观点提出了对于速写创作速度的要求。对于“速写”的概念,笔者认为在本质上两位艺术家的观点并不冲突,但二人对于“速写”概念的界定并不完整。速写,依叶浅予所言,在表现上采用的是简洁的描写手法,但在时间方面,应如罗尔纯所言,是快速地描绘。简洁的描写手法与快速地描绘并不冲突,实际上两者都是面对瞬时性物象时必然采取的措施。回到速写的创作对象方面,速写的功能在于能够记录下瞬时性的物象,从而为创作提供素材。至于叶浅予提到的创作时间的问题,笔者认为速写应是创作过程和完善过程的集合,创作过程应当是简洁的、快速的,而完善过程则延长了速写的创作时间,但完善的时间本质上属于后期对于速写快速创作的修饰时间。关于速写的看法,与叶浅予有相似观点的还有于小冬。于小冬在 于小冬讲速写 中提出:“没有速写,只有素描,有长期的或短期的素描之分而已。”5 但于小冬的观点否定了速写的存在,将速写列入了素描的概念范畴,从词义上看取消了“速”反映的时间要求,尽管加上“短期”作为限定,但依旧改变了“速写”概念对于创作速度的强调。综上所述,笔者在结合自身创作感受的基础上认为“速写”的概念应当同时具备简明的描写手法和快速的创作时间,这与速写的功能用途和描绘对象有着直接的联系。如罗尔纯所言:“我不去研究速写该怎么画,只记下想记下的东西,功能仅只如此。”速写描绘的对象是瞬时性的、变化的。速写应当是画家面对瞬时变化的对象时所采用的创作方法和措施,始终以记录为目的,因此,速写的创作速度一定是快速的,描写手法一定是简明扼要的,至于创作完成后的修饰或调整阶段的用时,与真正的速写创作时间并无关联。速写始终是画家用于记录快速变化的物象的手段。速写的目的,即速写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解决画家面对精彩瞬间难以采用其他绘画方式记录的问题。速写作为一种快速记录的绘画方式,能够帮助画家记录下瞬时变化的物象场景。二是能够帮助画家快速积累大量素材,在较大程度上节省画家的绘制时间,从而能够在尽量少的时间内获得尽量多的创作素材。需要明确的是速写与素描的关系。“速写”是一个中国原创词汇,一方面具有西方素描的特点,另一方面结合了中国画中白论速写的概念与特征翟元鑫摘要:速写作为一种绘画创作方式,是画家快速记录物象形态的重要方法,是绘画创作中不可取代的独特形式,一直以来被广泛应用在各种形式的绘画创作之中。尽管对于绘画创作的研究层出不穷,但是少有从速写的视角讨论创作。在创作实践中,不论何种绘画形式的创作都会涉及速写的问题。任何创作都会涉及构思阶段的草图创作,而草图作为一种快速、简洁的创作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速写。基于这样的思考,该文作者分析速写的概念与特征,探究速写与绘画创作之间的关系。关键词:绘画 速写 创作1 9描技法的特点。因此,严格意义上讲,速写并不完全属于素描,速写的简要勾勒具有中国画追求的气韵生动的特点;速写也并不完全属于白描,速写对线条、结构、形态以及构图等要素的考虑,具有西方素描追求的写实准确的特点。所以,速写应是一个能够作为单独门类的、独立的绘画创作形式,这一点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脱离建筑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具有相似性。二、速写的特征关于速写的特征,大致可以从表现内容、表现形式、描绘对象和具体画面四个方面归纳总结。1.时间性速写作为快速记录的手段,是画家创作的第一现场。画家外出写生时为了追求时间性,使用速写作为记录手段。速写所要描绘的对象是瞬时性的、变化的。速写是画家面对这类瞬时变化的对象时采用的创作方法和措施,始终以记录为目的,因此,速写的创作速度一定是快速的,描写手法一定是简明扼要的,至于创作完成后的修饰或调整阶段,与真正的速写创作阶段并无关联。在完成速写创作阶段后,修饰的简或繁可以根据画家的需求或时间来安排。速写的时间性与速写材料的便携性、多样性有很大的关系。不同的画家对于速写材料有着不同的要求,这与画家对于速写结果的要求相关。2.现场性在表现内容上,速写的目的在于快速记录下瞬时变化的物象场景,因此可以说速写面对的表现对象和内容是即时的、现场的。速写创作需要面对真实物象进行,即使是默写的情况,表现内容也始终是真实的物象。画家通过简练的线条、块面等进行表达,在创作过程中,需要将对事物的直接观察作为创作的基础。但与素描不同的是,速写对于创作的材料、表现方式没有过多的限制,画家可以使用任意能在纸上留下痕迹的材料,如木炭条甚至泥块等,表现方式可以是简练的线条,也可以是涂抹的块面等;在表现内容上,速写更注重对象瞬时的神态、动态等感觉上的表达,对于物象结构、构图、细节等方面的考量相对而言要放松一些。3.概括性在表现形式方面,由于速写表现的对象通常具有瞬时性,因而画家多采用简明扼要的描绘手法。但实际上,“简明扼要”仅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在实际的速写创作中,所谓的“简明扼要”对应着速写的特征之一,即概括性。所谓概括性,是指画家面对要描绘的对象时,需要认真观察和分析对象的特征,包括外形特征、身份特征、神态特征、动态特征等,基于对描绘对象特征的分析和把握,进而使用简练的线条实现对于物象的记录和描绘。对于描绘对象特征的把控,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要求的不仅是视觉上的观察,而且需要配合对于物象的思考和分析。如达?芬奇的作品 马的草图(图2),画家对于马的动态,如马蹄的前后交替、尾巴的上下摆动等都有准确的判断,并完整地表现出马的动态。在速写作品中,画家通常不会完整地表现对象的动态过程,而是将对象的瞬间状态定格。然而,实际上人的视觉往往难以快速且精准地捕捉到物象动作的每一个瞬间,对于很多的连贯动作,人的眼睛往往仅能够捕捉到起始和终止的动作,其间的动作变化实际上依靠画家的想象,画家应合理地推断对象在每一个瞬间的动态变化。因此,速写的概括性特征,既直观地指画家用简练的线条概括对象的外形轮廓,又包括画家在把握对象动态轨迹的基础上对于动态趋势的概括,甚至包括画家通过线条描绘对象的面部表情,从而表现出情绪,体现出对于对象情绪状态的概括。更为通俗地讲,即速写中简练的线条概括出的内容不仅是固定的外形,而且包括变化的动作、对象的情绪,这些复杂的内容都由概括性的线条表达出来。除了概括性的线条,速写创作往往并不存在其他的描绘方式或表现形式。在描绘对象方面,速写的描绘对象应当是经过选择后的典型形象。尽管速写常作为快速记录的绘画方式,但是对于艺术创作而言,哪怕是以积累素材为目的,也并不是任何对象都值得以速写的方式记录的。因此,需要谈论的问题应当是:如何选择典型性形象加以记录,需要一个判断的标准。所谓典型性,实际上也就构成了速写创作中对于描绘对象的选择标准。物象是否典型,更进一步讲就是所描绘的物象是否具有某一类形象的共性或特点。如,描绘的对象是孩童,画家就需要对“孩童”这一类形象有所思考,孩童的形象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同时还要大致清楚所要描绘的孩童的状态,如,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等等。这就像是创作前的一种构思,速写并不是漫无目的的创作,而是应当像其他形式的创作一样有一个方向。在创作初期率先建立一系列的问题,并逐步增加词汇让问题变得明确,也就完成了对于描绘对象的选择。如:第一个问题可以是“画什么”,回答可以为“孩童”;第二个问题便可以是“画什么状态下的孩童”,回答可以为“开心的孩童”。当问题进展到第二个的时候,速写的典型性就得到了体现。画家在得到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后,依旧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孩童的活动是多样的,他可以在玩耍,也可以在上课,画家只需要寻找满足“开心的孩童”这一条件的对象即可。这时回到典型性形象的判断标准问题,所谓的判断标准也就更加明确和清晰了。画家对于各种物象应当建立一个大致的、系统的分类,如同构建一个书架,对于书的选择,同类书不必过多,书的种类应当丰富且全面。所谓典型,即一类中的代表,具有一类对象的共性和特点,是需要具有普遍共识的形象。画家需要对于主体对象的特性有所把握。依旧以孩童为例,人们对于这一群体的普遍共识包括好奇心强、活泼好动、天真懵懂等,因此,具体的描绘对象就需要具有前述的特点,画家甚至可以描绘将前述特点放大的场面或2 0美术时空A R TE D U C A T I O NR E S E A R C H(下转第4 0 页)图1图2行为。如果画一名聚精会神写作业的孩童,尽管这样的孩童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孩童这一群体的共性和特点并没有得到鲜明体现,这样的描绘对象就显得有些不必要了。但是不可否认在速写的创作中存在广泛的无差别记绘情况。速写创作与无差别记绘的区别就在于创作与练习的不同。如果从创作的结果上看,如,蒋兆和的 流民图 作为一幅具有明确主题的创作,其中的人物形象皆为“流民”中的典型形象。同样,在叶浅予的速写创作中,如跳舞的少数民族女性形象,都是作为创作形象而描绘的,典型性是必然存在的。这种情况本身体现了美学中的“典型”理论。而非典型性或无差别记绘的情况,则多是画家的素材积累和习作练习,从创作结果上看多停留在快速描绘阶段,少有进行到创作完善阶段的情况。这一点在诸多画家的画集中有所体现,快速成型的速写稿很多,但真正完善成为最终的创作作品的并不多。4.生成性在描绘的具体画面方面,基于前文关于典型性的阐述,在速写创作实践中,画家表现具体的画面时需要尊重现实,这就要涉及关于“生成性”这一特征的讨论。尽管从典型性上看,要描绘的画面已经有了近乎不可变的限定,但实际上在真实的场景中,速写所描绘的对象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中、具有无限可能性的。所谓生成性,主要就画面表现方面而言,这一点基于速写本身的特点。由于画家需要快速勾画,因此画面的呈现具有潦草、简略的视觉感受,即给人以未完成、不明确的感觉。也正是由于画面的未完成、不明确,创作的走向和结果是未知的。如,在叶浅予的人物速写中,尽管人物的动态、神情包括服饰样式均有所勾勒,但实际上对于创作而言,始终留有未知的内容。观者可以大胆假设,画中人物的下一个动作是否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