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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史书的关系——以三国帝王书写为中心_黄雅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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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 南北朝 小说 史书 关系 三国 帝王 书写 中心 黄雅欣
28今古文创论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史书的关系以三国帝王书写为中心黄雅欣(天津大学人文艺术学院 天津 300350)三国时期,魏、蜀、吴鼎立。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曹操、孙权、刘备以外,三国历史上的历任帝王在官方史书和民间文学中都留下了痕迹。经过筛选,魏晋南北朝时期涉及三国帝王形象的志怪小说主要有 博物志 搜神记 搜神后记 幽明录 殷芸小说 拾遗记 异苑神仙传等,志人小说主要有 世说新语 语林 郭子 等。在文章中与魏晋南北朝小说做对比的史书主要是晋朝陈寿所作的三国志 和南朝宋裴松之所作的三国志注。李剑国先生曾在唐前志怪小说史 中提到“志怪小说是从史书中分化出来的。”1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史书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它们在题材内容、创作观念、写作手法方面具有相似性”2。通过对比发现,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史书之间在书写三国诸帝时存在着“三互”关系,即互渗、互补与互斥。一、互渗关系所谓互渗,是指互相渗透影响。小说与史书之所以能够形成互渗关系,是因为以下两种情况的存在:一是小说通过直接取材史书敷演情节,史书也直接将小说的内容纳入史家记载;二是小说文本明显呈现出史书的形式和笔法特征,史书与小说的创作意识也有共性,二者构成间接的渗透影响。(一)直接的相互取用首先,史书会杂采小说。“就现存六朝史书来看,其中不少篇目取自小说。”3史官在编撰史书时,会大量采用小说中的故事。一个十分突出的例子是晋书 宋书。魏晋南北朝时期引用搜神记 的次数很多,“晋书 一书就取用 91 次,宋书 其次,引 82 条。”4此外,从种类上【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帝王书写是小说和史书共同涉及的题材之一。通过文史互鉴,人们可以发现小说和史书关于三国帝王的内容有明显的相互关系,即互渗、互补与互斥。在互渗方面,小说和史书既会互相取材,也会渗透影响。在互补方面,对于同一事件的记载,小说和史书的叙述内容可以相互补充。在互斥方面,小说和史书可能对同一事件的说法不同。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人们厘清两种文体的区别与联系,深刻把握小说与史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独特表现。【关键词】魏晋南北朝;小说;三国帝王;帝王书写;文史关系【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15-0028-04【DOI】10.20024/ki.CN42-1911/I.2023.15.009看,引用搜神记 的史书先后累计达 13 种之多。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小说的吸引力之广泛和当时的史官受小说影响之深。裴松之所作的三国志注也有许多引用小说的情况。“裴松之 三国志注所征引的书目,属南朝宋以前志怪小说类书目的有汉东方朔神异经、汉杨孚异物志、魏曹丕列异传、晋陆氏异林、晋张华博物志、晋干宝 搜神记、晋葛洪神仙传 等七部。”4在有关三国帝王人物形象的篇目里,裴注所引志怪小说的情况如下:魏书文帝纪 魏书三少主纪 吴书妃殡传皆有相关内容引用搜神记 作注解;此外,魏书文帝纪 引用博物志 作注解,蜀书先主传 引用神仙传 作注解,吴书三嗣主传 引用抱朴子 作注解。裴松之在武帝纪 末尾引用张华博物志,用以论证曹操个人技艺广博精深,好养性法。又如文帝纪 中,原文为“文帝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5,裴注引用博物志的相关记载,说明魏文帝曹丕擅长弹棋,能用手巾角撇棋,以此博证魏文帝“才艺兼该”5。其次,小说也会取材于史书。成书于南朝宋的世说新语 在内容上有取材于西晋三国志 的迹象。三国志中有一则文本讲述了裴潜与曹操的轶事。裴潜曾在荆州躲避战乱,刘表用上宾之礼接待了他。但裴潜并不看好刘表的谋略之才。曹操平定荆州后,裴潜依附于曹操。当曹操询问裴潜对刘备的看法时,裴潜认为刘备的能力虽不足以治理中原,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却绰绰有余。在世说新语 中出现了一则同样的故事,如下所示:曹公问裴潜曰:“卿昔与刘备共在荆州,卿以备才如何?”潜曰:“使居中国,能乱人,不能为治;若乘边守险,文学评论292023 年第 15 期足为一方之主。”6这则文本与三国志 的故事情节相同,但相对而言更为简洁短小,说明世说新语在取材于三国志的同时,对原文进行了删减修改,只留下曹操和裴潜的对话。这既符合世说新语 以收录言谈、轶事为主的笔记体风格,也通过去繁取精,突出这则文本的主体情节。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世说新语的另一则文本记载了曹操与乔玄的典故。曹操面见乔玄时,被乔玄评价为“然君实是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6也有迹象表明这则小说由作者刘孝标取材并融合了 魏书 和三国志 的相关内容而生成。(二)间接的渗透影响魏晋南北朝史书与小说的相互影响,还表现在小说对史书形式和笔法的变相模仿,小说与史书在创作意识上也有共通之处。第一,魏晋南北朝小说在史书的基础上增强自身的故事性。史书通常以传主为表现对象,根据人物的生平经历构写长篇叙事,这些故事往往只会被一笔带过,不具有独立性。小说则会从史书里选取某些内容,将其独立化,细化情节,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独立的故事。比如三国志 在魏书 中提道:“陈思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然不克让远防,终致携隙。”5史书以客观冷静的笔法评价陈思王曹植文高八斗,但不能克制谦让,谨慎行事,导致自己和兄弟之间生出嫌隙。在面对同样的主题时,世说新语 记载了“七步诗”这一著名典故:魏文帝曹丕欲除曹植,令他于七步内作诗,否则施行大法。曹植则用七步诗劝诫曹丕不要兄弟相残。短短数句,魏文帝的多疑狠毒和曹植的才气过人跃然纸上。小说用一个独立的故事对史书中“终致携隙”5的微言大义进行展开,使长篇叙事中的某个细节得以被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其具体情形,从而凸显出人物对应的个性特征。三国志 还提到了一事,即孙休好射雉。原文如下:“休锐意于典籍,欲毕览百家之言,尤好射雉。”5原文只对射猎野鸡的癖好简要介绍,且作为孙休“锐意于典籍”5之外的补充说明,并非有意突出重点内容。但在世说新语 中,这个一笔带过的句子被扩充成一个独立的故事:每当到了射猎野鸡的季节,孙休往往早出晚归。大臣们多次劝谏孙休不要过分迷恋这种小东西。孙休则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野鸡虽然是小东西,却比人还耿直,“朕所以好之”6。故事展现了孙休爱好射雉的程度和原因,其“尤好射雉”5的形象更加具体并得到进一步加强。第二,魏晋南北朝小说继承了史书的实录笔法。“在我国史学传统中,实录是史书作者遵循的准则。而先唐时期的志怪小说,也是以实录的态度来进行叙事的。它以记录神仙异物、鬼魅妖怪为主,但在作者看来,这并非是 异 与 怪,而是社会上实际存在的事实。”2干宝在搜神记序 断言道:“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7并诚恳求教“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7,可见其坚信鬼神存在的真实性。志怪小说大量收录荒诞离奇之事,正是因为在时人看来,这些事就如同每日新闻,是需要被记录下来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就有一部分关于三国帝王的故事带有神怪色彩。一方面,帝王身份尊贵,在世人的想象里,他们本就比常人更容易遭遇神鬼之事。另一方面,带有神怪色彩的记载反过来强化了帝王身份的不同凡俗,使其介于凡人与神仙之间,有利于神化帝王的形象,增强民众对帝王的信服和崇拜。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小说家并非有意装神弄鬼,或者有意服务于统治者,他们相信神鬼之事的存在,并秉持着实录笔法记录下这些故事。比如搜神记 记载了魏元帝宫中异兽夜行的内容,由于“珍宝久则生精灵”7,宝库中的玉虎头枕在夜晚幻化成白虎精怪遍房而走。宫人用兵器投中白虎的左眼,前往视之,只见地面上一滩血迹,白虎却消失无踪。次日在宝库中发现这个玉虎头枕“眼有伤,血痕尚湿”7,从而证实昨夜的异兽便是玉虎头枕所化。这种神异之事发生在魏元帝在位时期,被干宝详尽记录下来。许多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作者身兼史家与小说家的双重身份,干宝便是其中之一。因此他们“抱着写史的心态写小说”2,以实录笔法记录社会现实,将小说也看作某种意义上的“史”。这也是魏晋南北朝小说秉持实录笔法的原因之一。第三,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史书有一个共通的创作意识,即以事表义。“彰明德义,惩恶扬善,是史书一以贯之的职责。”3创作者借史书彰显仁义道德,其方正严肃的叙述模式和以人物传记为主的叙述内容使史书成为道德劝惩的最佳载体。魏晋南北朝时期小说多为道听途说、街谈巷语之作,相比于史书来说,小说的娱乐功能更为突出。然而,即使生于民间闲谈之中,小说所记录的故事也是有意而作。虽然可能与史书要宣扬的大道不尽相同,但也有一定的目的性,即劝善或者传播教义。这种劝善目的表现在三国帝王相关的文本中,偏向于对帝王进行讽谏。世说新语中有不少关于吴国帝王孙皓的条目。众所周知,孙皓在历史上的形象比较负面,世人对他的评价是治国无能,粗暴骄盈,沉迷酒色。其中一则故事便有相关记载:晋元帝司马睿第一次召见司空贺循时,跟他谈起三国时东吴的事,问他:“孙皓烧锯截一贺头,是谁?”6贺循还未说话,晋元帝便自己想起来是贺劭。贺循流泪曰:“臣父遭遇无道,创巨痛深,无以仰答明诏。”6 晋元帝察觉自己戳到贺循的丧父之痛,深感羞愧后悔,因此三天不出门。这则故事本义在于通过晋元帝和臣子的言谈,突出晋元帝以无心之问触及他人伤痛的“纰漏”,但也从侧面提供了孙皓的人物事迹。孙皓在位时无所作为,因中书令贺劭上书劝谏,便烧锯锯断贺劭的头。其凶残暴戾,残害贤30今古文创良的形象可见一斑。小说虽然不能对帝王产生直接的约束作用,但能够凭借其广泛的流传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公众意见和社会舆论。小说作者对帝王的书写本身就会带有隐形的情感评价,从而通过文本传达出价值导向。同时,小说内容来源于民间居多,这种对帝王的评价一般带有广泛的民间基础,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帝王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而能够流传于民间的故事一般与普罗大众最基本的价值取向相符。孙皓的形象如此负面,其实从侧面传递出“帝王不应如此”的劝谏。又如搜神记 中“魏明帝起凌云台”的故事,也有意说明帝王应去烦归俭,俭则众祥皆应,否则将会惹怒神鬼。二、互补关系当同样的事件分别被魏晋南北朝小说和史书言说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有时,这部分内容在史书中语焉不详,而小说却对此细致描写。有时,该事件被史书的记载所收录,在小说中却不曾出现。正是因为这些情况的存在,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史书之间形成了互补关系。(一)小说补充史书“尽管史家笔法端正,但是历史的记录是存在空白的,这主要有三点原因:其一,史书虽然记录历史真实,但是秉笔难详;其二,对于宫廷秘事、帝王家丑等无法记录的事件,史家往往用词简单,甚至含糊,以致无法还原历史真相,这也是历史上留下许多未解之谜的原因之一;其三,史官不具备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对于当事人的主观想法和情感,无法进行记载。”8正因如此,史书不可避免地在记录帝王的过程中留下空白,从而给小说留下补白的余地。关于任城王之死的说法,三国志 只是模糊带过,原文如下:“三年,立为任城王。四年,朝京都,疾薨于邸,谥曰威。”5三国志 仅用一句“疾薨于邸”5便交代了任城王的死因。但在世说新语 中,任城王之死却有不同的解释。根据刘义庆的叙述,魏文帝曹丕因忌惮任城王曹彰的骁勇,暗自将毒药置于枣核中。曹彰对此并不知情,如往常一般吃枣,结果中毒而死。也就是说,世说新语 将曹彰的死归因于曹丕。这就将史书中比较模糊的记录解释得十分具体明了。然而,小说家者言的真实性毕竟有待商榷,叶嘉莹先生就对此提出过两点质疑:其一,这则故事发生于魏文帝黄初四年,即公元 223 年,诸王皆在农历五月来朝见圣上,此时并非枣子的成熟期。既然枣子还未能食用,曹丕就无法通过枣子实现毒杀;其二,太后在文本最后说道:“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6曹植受封为东阿王的时间是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 229 年),若卞太后在 223 年就称呼曹植为东阿王,则该记载有违史实。结合史书中关于任城王暴病而亡的解释,世说新语 的说法可能并不可信。当史书记录留有空白时,小说或许会对其进行补充。然而,小说对史书的补充可能是历史真相,也可能是人为创作,读者必须注意这种补充的真实与否。(二)史书补充小说史书有时候也会反过来补充小说。由于文体性质不同,以人物传记为主的史书通常按照时间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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