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舒婷,等论王延松音乐叙事的双重真实HUNDREDSCHOOLSINARTS108文章编号:1003-9104(2023)02-0108-06论王延松音乐叙事的双重真实∗廖舒婷,邹元江(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王延松将自己在音乐剧《轮椅的舞蹈》中的导演叙事手法称为“音乐叙事”,认为其不同于传统的文学叙事,音乐叙事是内在的情感叙事与外在的舞台形式叙事的结合。“情”是王延松音乐叙事最重要的源泉与线索,情境的直觉性身体语言设计则是对表演真实的直接呈现。而以具有象征意味的意象或符号来激发戏剧呈现的丰富性,是为了实现诗性的真实。真切情意所带动的直觉性身体表演是舞台上切实可见的“象”,诗意的符号与象征叙事是艺术家为构建诗境而倚仗的“罔”,二者结合形成了戏剧艺术的“真”,这就是王延松音乐叙事的双重真实。关键词:王延松;音乐叙事;情境;诗性;“真”中图分类号:J803文献标识码:A在表现形式上,作为综合舞台艺术的音乐剧与一般话剧的最大差异是“载歌载舞”,这样一种以歌舞言志的形式为音乐剧提供了表达情思的诸多路径。而以诗歌言志的方式在中国早已有之,《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1]7即我们把心中的情感志趣表达出来,它便成了诗。诗有多种表达方式,它随着情致涌现的不同程度而产生不同的含义,感叹、歌咏、舞蹈亦是随着演员情绪的逐渐高涨而外化的结果。因此,与一般话剧相比,以歌舞言志的音乐剧具有更鲜明、更直接的情意表达功能,这也相应提出了如何更好地表达情意的要求。除此之外,演员的歌咏与舞蹈不应仅是音乐剧中表情达意的特殊表演方式,还应当承担起戏剧的叙事功能。正如沈嘉熠指出的,“表演艺术一直以来隐藏在戏剧/影视艺术中,作为表现叙事的手段而存在”[2]1。具体到音乐剧这一戏剧形式中,使以歌舞为中心的表演手段从惯常的“隐藏”状态中现身,切实参与到戏剧叙事中去,就成了音乐剧导演急需解决的问题。但在国内的部分音乐剧排演实践中,却存在着另一种常见的现象,即所谓音乐剧不过是“唱着说”与“跳着演”,作为重要表演方式的歌舞沦为舞台上装饰性的“花边”,而隐含在歌舞表演形式中的丰富的叙事潜力却被忽略。这也是国内音乐剧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此类浮于形式的对音乐剧的理解方式与排演模式,既不利于充分展现音乐剧这一特定剧∗作者简介:廖舒婷(1996—),女,汉,湖南衡阳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在读博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