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路径周孜予,迟旭笛(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400)摘要:实现地方政府环境责任旨在保护地方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秩序和环境正义,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作为地方环境保护的重要主体,在环境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着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环境管理体制滞后于地方环境治理实践,责任监督机制有效性不足,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新时代可以通过深入理解可持续发展理念内涵,完善立法优化环境管理体制,加强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监督落实,促进地方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等路径促进我国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关键词: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环境治理作者简介:周孜予(1980—),女,黑龙江绥化人,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行政法学研究;迟旭笛(1997—),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法学研究。DOI编码: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23.02.002中图分类号:D9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0063(2023)02-0010-09收稿日期:2022-10-07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以电子、核能、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新科技和工业经济使生产力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但同时,现代社会频繁发生的环境危机也时时在向世人敲响警钟。“资源环境趋紧,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①越来越多地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时不时发生,直接影响到民众环境权益的实现,治理环境问题不仅要作出顶层设计,更需要地方政府环保职责的履行和责任的落实。政府应当充分正视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强化自身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和责任意识,在环境保护中更有作为和承担更多的责任。然而,当前地方各级政府或多或少还存在重大环境事故面前应对不力、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淡薄、观念落后、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不但减损了其公信力,也是对公众环境权益的无形侵害。在全面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背景下,研究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剖析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环境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借鉴域外成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可行性路径无疑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一、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本质内涵和落实必要性社会物质条件的充分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地方环境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但也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般来说,生活水平越好,公众对01第43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