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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两栖爬行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
LYT
1565-1999
陆生
野生动物
两栖
爬行
饲养场
通用
技术
条件
1565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陆生野生动物(两栖爬行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LY/T1565-1999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电话:68522112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印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8千字2000年1月第一版2000年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一600书号:1550662-12780标目396一50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陆生野生动物(两栖爬行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LY/T1565-1999Common technical standard of amphibians and reptiles farm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两栖爬行类动物饲养场的建设、饲养管理、亲体来源、繁殖孵化,卫生防疫等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现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不同权属的两栖爬行类动物饲养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1607一1989渔业水质标准3总则3.1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落实“加强资源保护,积极到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方针,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野生动物行业管理,特制定本标准。3.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而制定。3.3本标准是根据两栖爬行类动物的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及其生存的最基本饲养条件而制定。4亲体来源4.1国内外引进的个体或经鉴定驯化成功的优良个体及其后代繁育的优良群体。4.2尚无驯化的个体,可按规定的审批手续,暂用野外依法捕捉的、健康的野生成熟个体为亲体。捕捉后应暂养一段时间,经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常饲养。5建场条件5.1建立两栖爬行类动物饲养场,要选择背风向阳、光照充足、环境安静、无污染、水源充足的适宜场所。5.2养殖水池要求保水性能良好,注排水方便,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5.3饲养场地应交通方便,能源供应良好,饵料来源充足。国家林业局1999-08-16批准1999-12-01实施LY/T1565-19996设施6.1两栖类动物养殖生产区设施6.1.1两牺类动物应分池饲养,主要包括产卵池、孵化池、蝌蚪饲养池、变态池、幼体饲养池、成体饲养池、越冬池。对于迁徙种类,应在变态前和越冬期分池饲养和越冬。6.1.2饲养池应由深浅不一的各水池组成,最深不超过1m,最浅不浅于10cm。越冬池水深应在1.5m(北方地区2m)以上,冰下水层应保持在60cm左右。6.1.3饲养池要求注排水方便、便于清理。设置防逃及防天敌设施。每个饲养池均应设置饵料台。6.1.4饲养池的数量和大小要根据养殖对象和养殖规模来确定。6,2水生爬行类动物养殖生产区设施6.2.1水生爬行类动物应将不同年龄和不同规格的动物分池饲养。6.2.2各类问养池均要求有注排水设施、动物防逃设施及防天敌设施。6.2.3饲养池底均应根据养殖对象铺以软泥或细沙,以防动物划伤。应在饲养池一侧设置摄食-休息场,一般占全池面积的十分之一。亲体饲养池应增设产卵场。饲养池数量及大小要根据养殖规模和养殖对象来确定。6,2.4根据饲养动物的习性和饲养场规模设置自然孵化场所或人工孵化设施。6.2.5根据饲养动物不同发育阶段的越冬习性设计安排越冬场地。6.3陆生爬行类动物养殖生产区设施6.3.1陆生爬行类动物应将不同年龄、不同规格的动物分池饲养。养殖生产区设施主要包括活动场、休息室、越冬室、防逃设施及繁殖场所。6.3.2活动场面积与养殖对象及数量相适合,场内可栽培草本及小灌木等植物.应设排水沟,防止雨后积水。6.3.3活动场内设置水池。水池面积不超过活动场面积的十分之一,水池深度一般不超过30cm(视个体大小而定)。池水保持流动、清洁、无污染。6.3.4活动场内还要设置休息室,为动物提供躲避不良环境的场所。6.35有冬眠习性的爬行动物,应根据饲养动物及其不同发育阶段的越冬习性设计安排越冬设施和场所。6.3.6有毒种类要保证问养设施绝对安全,防止逃逸或伤人。饲养场内应备足抗毒、解毒药品,以便应急使用。6.3.7为防止饲养动物逃逸,饲养场必须设置围墙。墙基应深入地下0.51m。对于善攀援种类应考虑用网覆盖或室内问养等方式防止逃逸.对于面积较大的饲养场不宜用网覆盖,可在围墙上方加设防逃网。7建筑布局7.1饲养场平面布局必须包括经营管理区,养殖生产区及辅助生产区。7.2饲养场各类设施的布局应合理有序、方便、实用。饲养场内各环节间的运输距离应降为最短,并保证防火道通畅。7.3养殖生产区是饲养场的生产核心,其他设施的布局应为养殖生产区服务,做到方便、实用。7.4经营管理区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生活设施等,应距离养殖生产区50m以上,防止惊扰饲养动物。7.5辅助生产区应设置与养殖生产区相配套的设施,主要有饵料仓库、饵料加工间、人工孵化室、产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