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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盐酸氯苯胍
YY
0040-1991
饲料添加剂
盐酸
氯苯
0040
1991
YY0040-91量瓶瓶盖,干燥4h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计算失重百分数。4.9.2计算分析和结果表述X4(%)=100(4)式中:X4干燥失重(m/m);m样品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m7样品质量,g。4.10重金属4.10.1测定方法称取样品约0.5000g(精确至0.0002g),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重金属检查法”中规定的重金属检查法第二法测定,含重金属不得超过20ppm(0.002%)。4.11砷称取样品约1.0000g(精确至0.0002g),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砷盐检查法”中规定的方法测定,含砷量不得超过2ppm(0.0002%)。5检验规则5.1本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5.2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3取样方法按批抽样,用适当的取样工具伸入每件的四分之三深处,用交叉法取出足够量的样品,混合均匀,再用四分法缩分样品,取检验量5倍的样品装入清洁干燥的样品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等,送化验室分析。5.4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检验。产品重新检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5.5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商请仲裁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仲裁。6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6.1标签上应写明制造厂名、批准文号、产品名称、产品批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贮存条件、净重等,并注明“饲料添加剂”字样。6.2盐酸氯苯胍装于适宜的遮光容器内,密闭保存。内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6.3盐酸氯苯胍应贮存于通风干燥处,防止光照、受热、受潮。6.4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6.5原包装负责期不低于三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