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docx
下载文档

ID:253898

大小:9.98KB

页数:4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3-1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不动产 登记 暂行条例 全文
2023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   不动产登记条例是社会的一大关注点,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实施细那么明确产权未发生变更、转移的,原来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可以不更换新证书。实施细那么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不动产登记后,之前的房产证等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立即申请更换呢   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第105条明确规定:“本实施细那么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在产权未变更、转移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旧证书,老百姓不用着急去换新证。   如何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呢实施细那么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专家还表示,如果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会主动或强制登记。   三类主体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明确提出,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并把查询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而这三类主体 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范围也不一样。   根据细那么,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平安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专家表示,将查询主体限制在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这意味着不是任何人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如何才能进行查询呢根据实施细那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小区内道路绿地登记为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业主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能否也对此进行登记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效劳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在去年3月份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条款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当事人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效劳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   虽然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这些建筑共有局部应当实施登记,但并未明确具体的登记方式。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效劳用房等该登记在谁的名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第三十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根据实施细那么,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效劳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局部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今年重点开始落地基层   国土资源部昨天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细那么明确产权未变更、转移,原证可不换。实施细那么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实施细那么包括登记程序、类型、形式在内共计108条。这意味着,2023年不动产登记制度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2023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酝酿八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进入实质性进展。同年3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具体实施细那么已形成草案,分别就不动产登记机构、类型、程序等内容逐一细化。   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不动产登记后,之前的房产证等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立即申请更换呢   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第105条明确规定:“本实施细那么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在产权未变更、转移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旧证书,老百姓不用着急去换新证。   如何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呢实施细那么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