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第一节概述(ɡàishù)第二节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第三节艾滋病的监测管理第四节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第五节医疗废物管理第六节消毒管理第七节生活饮用水卫生第八节传染病防治监督第九节法律责任第一页,共三十七页。第一页,共三十七页。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传染病是指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播的一类(yīlèi)疾病。第二页,共三十七页。第二页,共三十七页。在总结建国以来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同年(tóngnián)9月1日开始施行。1991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使我国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页,共三十七页。第三页,共三十七页。二、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rúshí)提供有关情况。“一切单位和个人”,既包括我国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包括我国领域内的外国驻华机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单位;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等一切自然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惯例,所有驻中国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必须遵守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没有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豁免权。第四页,共三十七页。第四页,共三十七页。ClicktoaddTitle三、法定传染病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根据新法修订)根据传染病的危害(wēihài)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wēihài)严重的37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wēihài)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第五页,共三十七页。第五页,共三十七页。ClicktoaddTitle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huòluàn)。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