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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某县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关于
优化
环境
专项
巡察
整改
进展
情况
报告
2023年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X月12日至X月12日,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第二巡察组对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XX月3日向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整改到人到岗,有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督办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三是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市场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3年2月16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其中需长期坚持12个。
二、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学习不够
具体表现: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内涵,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8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并就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提升服务效能,缩减负面清单等提出具体要求。11月14日,党委扩大会议,传达、通报《关于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制订、下发《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方案》。11月29日,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人民日报社)、《以决然之势、成决然之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委副书记、省长XXX)文件,传达学习县委XXX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的讲话精神(书记专题会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不力
具体表现:一是基础工作不扎实。截至2022年7月7日,仍有12个单位未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2个单位未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部分单位录入检查执法人员数与实有人数严重不符,7个单位未制定抽查任务,全县执法检查公示率仅为34.39%;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到位,2021年7月以来仅开展过一次联合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录库建设,将全县重点监管企业、特殊监管企业、一般监管企业全部纳入企业库,确保“双随机”监管全覆盖。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将所有在编在岗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已全部纳入名录库,完善两库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修改入库信息。三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管管理需要,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网上办”推进缓慢
具体表现:根据《XX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要求,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70%以上,而我局的全程网办率仅为49.25%。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所有需纳入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在线办理和公开透明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应进必进”“一网通办”。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平稳有序办理业务,为办事人员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或不跑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大综窗”标准化改革滞后
具体表现:2022年5月以来,统一出件窗应出件202件,实际出件仅为38件。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各级职责权限,优化服务流程,形成标准统一、要素规范、运行高效的办事程序;二是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制度,明确窗口岗位、岗位标准和岗位承诺;三是推进“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公开办事流程及服务标准,配备便民服务设施,提供便民服务指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赋码入企”工作未实质性开展
具体表现:2022年1-6月累计入企58次,但截至7月7日入企预约记录仅有1次。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组织召开企业服务日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积极努力协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健康发展过程中涉及审批、政策、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和难点,帮助企业制订解决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具体表现:抽查部分案卷,发现不同程度存在以罚代管、屡罚屡犯的现象。如2020年、2021年对XX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义安店以同一违法行为分别罚款50000元。实地走访过程中,有企业反映县市监局年年要罚5000元。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且没造成实际后果的,均实施首犯免处的原则,教育、引导监管对象合法经营。行政检查不以处罚为目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较大
具体表现: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情节认定和量罚上主观随意性大,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如2020年3月对XX乃至千金大药房XX店出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置于货架上销售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36元,罚款4082.6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以来对“未做员工药品培训记录”的违法行为对5家企业进行处罚,但罚款金额分为4个档次,其中最低XX县新健康大药房3500元,最高XX县XX大药房13000元。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XX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XX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要求,严格执行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具体适用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建立并落实案卷定期评审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应用;三是定期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对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案卷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办案中的偏差,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存在多头执法现象
具体表现: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有监管和处罚职责的有餐饮股、食安股、药品稽查队、执法队等,由于缺乏统筹,大都各自为政,多次重复到同一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实地走访过程中,有企业反映对于此类情况忙于接待、疲于应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各执法股室、队的职能、职责,将法定权利和义务进行分解、量化和细化,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自执法岗位的执法范围、权限、标准、程序、责任,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对于多头执法的情况进行了规范,出台抽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再重复执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9.执法程序不规范
具体表现:依据《XX省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对法人或者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整改情况:已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规范听证程序,严格按照《XX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及办案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0.开展违规收费整治不彻底
具体表现:2019年至今,开展违规收费整治主要针对民生领域的转供电价格、物业收费、学校教育及住宿违规收费和省市转交办的案件,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等涉企违规收费基本没有涉及。仅办理物业违规收费和转供电案件3起,学校违规收费案件2起,省市转交办案件2起,对于其他的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未及时开展。
整改情况:已出台2023年价格监管工作计划,拟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国有银行等涉企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收费整治。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为整治重点,重点排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相关惠企政策公开不及时
具体表现:如2022年4月出台的《XX市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企业“承诺即换证”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X〔2022〕X号)未及时在XX县党政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发布。
整改情况:《XX市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企业“承诺即换证”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X〔2022〕X号)已于2022年8月8日公示。我局将按时更新网站信息,将上级各类惠企政策文件及时上传至XX县党政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截止至2023年2月底,我局在XX县党政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政务公开15条(政策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信息类1条、食品药品监管类7条、产品质量监管类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类1条、食品安全专栏2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2.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具体表现:一是平台数据录入严重滞后。2022年1月至6月累计行政许可1695次、行政处罚41次,但截至7月7日“信用XX”平台中以上两项数据均为0;行政检查3500次,“互联网+监管”平台该项数据仅为30次;二是“12315”热线工单办结不及时。2022年1至6月“12315”热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