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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持续
深化
作风
整顿
优化
环境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以优良工作作风和良好营商环境推动X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党代会决策部署,着眼巩固扩大“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成果,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打造“XXXX-XXX”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基本原则。紧扣中心工作。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开展作风整顿、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心态、状态、姿态问题,通过作风整顿提振士气、激发干劲、优化服务、提升效能,释放内生动力,凝聚发展合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从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从本地本单位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深究根源、综合施策,见物见人、严查实改,切实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瞄准重点对象。坚持以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的窗口服务单位、跟踪服务单位、关键岗位上的干部为重点,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抓住要害、精准发力。注重实际效果。以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作风转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动真的、来实的,力求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一批党员干部、着力解决一批难点堵点、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营商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落实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收集机制。以发现前瞻性问题为重点,实行“三联”制,即:部门联动,定期收集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单位、县政府办、县委信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单位破坏营商环境信息,并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外部联络,采取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座谈、发放“连心卡”形式与社会联系,及时获取社会呼声;关联研判,综合各方情况,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困扰企业发展、严重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将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二)建立公开警示机制。以“XXXX”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载体,开辟营商环境“践诺”“晒成效”等专题专栏,让企业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集中梳理、编印近年来出台的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推动各地各单位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实践,并针对不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进行优化或废止,推动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查办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公开发现的问题,晾晒反面典型,以案释纪说法。深挖问题根源,剖析案发单位存在的漏洞,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三)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紧盯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通过部门查纠,综合信访、走访调研、明察暗访、案卷抽查、对重点项目跟踪问效等方式,建立“一报告四清单”,对相关问题挂牌督办,全面跟踪问效,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聚焦吃拿卡要行为,开展“股梗阻”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对政策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害怕担责逃避应尽职责,遇事只考虑本单位利益甚至自身利益,只找客观理由,不反省主观不足,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卷帘门”,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回避问题矛盾甚至唆使他人矛盾上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以审批的名义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搞权力“寻租”、迫使“公关”,或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巧立名目打着稽查、执法的幌子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正常经营;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罚款标准,搞选择性执法,或者采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方式包庇袒护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制发行政处罚文书“甩锅推责”,借机谋取私利;工作人员对所负责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工作标准不高,一问三不知,不执行落实窗口服务单位工作制度,态度冷硬粗暴、故意刁难,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在企业任职、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挂名领薪、兼职取酬;违规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各地各单位〕
(二)聚焦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等问题;不履行与市场主体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不推动项目建设,不履行约定的相关义务等问题;拖欠中小企业的货款、工程款、服务费等问题;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但因各种因素长期未能执行等问题;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漠视不管、久拖不决、决而不办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政府办、县工信局、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XX高新区、各地各单位〕
(三)聚焦项目关键环节,开展工程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围标串标、阻扰正常招投标和限制竞争;全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审计结算时间过长、效率过低;县重点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慢拖绕”;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规划设计与现场实际施工不相符,导致验收难;行政机关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与中介组织之间不正当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项目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XX高新区、各地各单位〕
(四)聚焦生产条件配套,开展要素保障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用地、用水、用电、用气、融资、纳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XX高新区〕
(五)聚焦业务流程再造,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办事流程不公开,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创新意识淡薄,在优化流程、提质提速上行动迟缓、停滞不前;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长,网上办事不便,移动政务滞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强,“一网一窗一次”落实不彻底,并联审批衔接不好,“综合窗口受理”不到位,“一件事办一次”全链条流程不优,“AB”岗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壁垒未破除,企业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六)聚焦涉企纠纷化解,开展法治保障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不守规不守法,执法随意性强,对企业投诉受理不及时、办理“和稀泥”,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久拖不办,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人社局、XX高新区〕
四、实施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县委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全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召开本地本单位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专门工作专班。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要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二)问题查摆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县四套班子领导要聚焦“放管服”改革热点问题、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为企业服务堵点问题,深入分管领域和联挂乡镇、重点项目、企业征求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要针对整治内容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及党员干部针对干部作风、营商环境广泛征求意见,梳理相关问题。各地各单位、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召开问题查摆会,坚持人员、机构全覆盖,全面查摆本地本单位及公职人员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工作作风、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报告四清单”,即:自查报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间清单。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听取各地各单位、各专项整治工作组问题查摆情况汇报,结合纪委监委反馈的信息和问题线索,确定县四套班子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需要领衔调研处理的具体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四套班子领导、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根据自己领衔的具体问题开展调研,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听取县四套班子领导、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调研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具体解决方案。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集中咬牙啃下一批“硬骨头”,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切实巩固提升整改实效,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针对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要举一反三,不仅注重当下治、更要注重长久立,通过改革创新,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扎紧制度藩篱。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XX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作风整顿的日常事务,并成立6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由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负责日常工作总调度,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向组长汇报。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各工作推进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要强化“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吃透政策、熟悉业务、优化服务,聚焦工作重点、落细工作举措,形成全方位、各领域共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和典型经验,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营造人人重视环境、人人维护环境、人人皆为环境的浓厚氛围,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转变作风带来的新变化。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可复制、易推广、有特色”原则,注重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创新案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的特色亮点。
(四)严格督查问效。由县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