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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XX
基层
党建
社会
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2023年关于XX县“基层党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XX县“基层党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XX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丰富和拓展“平安XX”新内涵,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模式。到2023年3月,在XX镇完成试点工作,推动各项运行机制和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到2023年4月,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总结推广XX镇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动员全县各镇普遍开展此项工作。到2023年7月,全县各村(社区)全面铺开“基层党建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模式,促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基层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三、主要任务
(一)用好“两本台帐”
1.在自然村,运用“党员+联络员+乡贤”台账管理模式。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此基础上,以若干家庭为一个单元,在每个单元选出一个“联络员”,让党员主动联系“联络员”,或尽量将“联络员”发展为党员,让“联络员”成为基层网格员、信息员;同时要积极联系乡贤,汇聚乡贤力量,让乡贤成为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人。〔责任单位:各镇,各行政村;协助单位:各辖区派出所(协助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2.在社区,运用“居民信息台帐”管理模式。确定社区每条街、巷的负责人(尽量为党员),并以街或巷为基础划分单元网格,街巷负责人即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基层治理工作。每个网格设专门台账,台帐内容包括每户居民(含外来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学历、籍贯、现居住地、住房情况、信仰、从业情况、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业余喜好等。〔责任单位:各镇,各社区;协助单位:各辖区派出所(协助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二)亮出“两个牌子”
1.身份荣誉牌子。在村(社区)中开展先进村(居)民小组长、先进村务监督员的评选活动;在农户或居民户中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平安家庭、卫生家庭等选树活动。实行党员户挂牌亮身份,以及获得相关荣誉的家庭门前统一挂牌,如共产党员户、光荣之家、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平安家庭、卫生家庭等身份荣誉牌子。以上牌子由专业公司设计、统一规格,用颜色区分身份荣誉,红色代表身份、黄色代表村一级、蓝色代表镇一级、绿色代表县一级及以上的荣誉。〔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2.家风家训牌子。组织开展“晒家风亮家训”活动。每个家庭各自拟定家风家训,由所在镇、村(社区)按统一规格定制牌子悬挂每户门前,弘扬家风家训,倡导道德新风。〔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三)施行“两个规矩”
1.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合法、务实、管用、全面,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各异,但必须有“一事一议”制度,并将所有经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定的事项都列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局限于条款式,也可以通过顺口溜、格言俗语、民歌民谣等各种表述形式展示。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需经召开村(居)民会议进行表决通过才生效。〔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创文办;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2.政策法规抬头见。在村庄(社区)出入口、交通主道、村(居)民聚集的公共场所,将涉及民生、中心工作、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展示。内容包括民生领域的低保申请条件、大病救助条件等信息公开;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土地保护政策等中心工作的宣传;行为规范方面,突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六类案件(盗窃、电话及短信诈骗、赌博、打架斗殴、网络诈骗、抢夺抢劫)的以案说法案例展示,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等。政策法规宣传内容要求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设计,统一版本。〔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四)建立“两个组织”
1.妇女组织。每条自然村(居民小组)选出妇女小组长,建立妇女卫生队,有条件的组建舞蹈队,从事公益活动和支持村(社区)建设,积极发挥妇女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或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2.老人协会。每条自然村(居民小组)要成立老人协会。老党员、老干部在老人协会中居主导地位,牢牢把好方向,带领老人学政治、学时事,引导老人积极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民政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完成试点工作,2023年7月前全面铺开〕
四、有关要求
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十社会综治治理”工作,强化基层党建,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着力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一)建好村居“两委”班子。按规定健全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班子和村(居)委会班子,选优配强村居“两委”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同时,在工作中要突出抓好规范村民小组班子行为准则,务必按规定清理“三类人员\"。〔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二)筑牢党建“两个阵地”。一是线上阵地:智慧党建系统。二是线下阵地(两个平台):服务平台,即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承担各类事务及服务功能;教育平台,即镇村党校常态化培训,持续提供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三)把握好“两个根本目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作为这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明确人居环境整治、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精准扶贫、矛盾纠纷化解、公共安全防范、法治教育宣传、培育文明乡风等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四)发挥好“两个主体”作用。在工作中,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在网格化管理方面的作用,同时以党建带群建,发挥好妇女组织和老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服务好村民和居民“两个对象”。〔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妇联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五)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将这项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定期对各镇、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工作积极、推动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推动不力等落后单位视情问责。二是建立指导机制。对县直相关单位指导基层开展此项工作进行责任捆绑,对指导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责任单位:各镇,各村(社区);指导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长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