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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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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我国 退休 制度改革 研究
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研究 一、背景 退休制度作为一项社会制度,其运行不仅与劳动者个人密切相关,还关系到企业的利益以及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伴随着养老保障制度的转型,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压力下,对现行退休制度进行改革已变得非常紧迫。因此,回忆我国退休制度的演变历程,根据我国现行退休制度的实施状况,来展开对退休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的探讨,很有必要。 二、我国退休制度沿革及评述 (一)我国退休制度的创立时期(1950—1958年) 建国初期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效仿前苏联的做法,选择的是国家保险模式,其宗旨是“最 ①充分满足有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因此,退休制度也 带有浓厚的福利性色彩。 这一时期国家主要公布的文件有1950年的关于退休人员处理方法的通知、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5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方法。这三个文件的公布标志着新中国根本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二)我国退休制度的调整时期(1958—1966年) 1958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实行了统一的退休方法,将企业和机关女职员的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在退休制度的调整时期,我国还确立了军官的退休制度,并补充了集体制单位的退休制度,更多的群体被纳入到退休制度的体系中。 (三)我国退休制度的停滞时期(1966—1977年)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社会保险事务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混乱的制度执行环境完全摧毁了退休制度。根据1978年的统计,企业应退 ②未退的职工有200多万人,国家机关应退未退的工作人员有60多万人。 (四)我国退休制度的重建时期(1978—1986年) 为弥补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退休制度的破坏,1978年国务院同时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对干部和工人的退休、退职待遇进行了修改,区分了退休和离休人员两个群体不同的待遇,并在1980年针对干部群体制定了在退休待遇上更为优厚的离休制度。 (五)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改革时期(1986年至今) 传统退休制度由于存在诸多弊端,已无法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开展,原有的退休养老制度在这一时期开始了改革,养老保险逐步在国营企业中实行退休费的社会统筹,并正式提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1997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全国各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原来的退休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的转型,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退休制度中的弊端。① ②源自王广彬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史论,2022年3月数据来源于张明丽、李方、秦笑梅我国退休制度的历史沿革个创新开展研究,2023年7月 三、我国退休制度的缺陷 (一)提前退休现象严重,导致退休年龄的低龄化。 提前退休是指职工因丧失劳动力或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提前离岗休息的一种退休形式。提前退休主要有四种方式:内部退养、借助从事特殊工作提前退休、子女顶替职位提前退休和各种病退。但是由于政策执行的不标准,一些国有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纷纷为职工办理非正规的提前退休,使某些职工在身体条件尚能完全胜任时离开工作岗位,直接导致了退休年龄的低龄化。 (二)退休年龄缺乏调整,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尽管我国现阶段实行了根本养老保险制度,但除了对某些特殊群体的法定退休年龄适当放宽外,在50年代初确定的我国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未作变动,正常退休年龄一直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连续工龄满2023年。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格局和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直未作调整的法定退休年龄与逐渐提高的人口预期寿命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三)退休制度缺乏弹性,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首先,随着我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逐渐缩短,与之相矛盾的是我国半个世纪以来一直实行“一刀切〞的退休制度,劳动者接受教育的时间越长,国家和家庭对其的投入越大,其利用率反而越低,人力资本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失衡导致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其次,从生命周期的纵向上来看,硬性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与人力资本的周期性相矛盾的,老年人仍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本,他们在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方面是年轻人所无法比拟的,由于他们的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开展联系得非常紧密,他们的工作态度比年轻人更加积极,责任感更强。因此,退休年龄的固定性同样会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 最后,全国统一的退休年龄与老龄化的地区差异相冲突,我国老龄化的程度在地区上呈现出的是自西向东的阶梯式分布格局:西部地区步入老龄化的时间较晚,老龄化的程度较低,中部次之,东南沿海地区最先步入老龄化,程度也最严重。但是我国各地的法定休年龄却是统一的,这与地区差异性相矛盾。 四、改革我国退休制度的理论依据 (一)我国退休制度改革,调整法定退休年龄是遵循退休年龄的自然和社会根底的结果国际上通用的退休年龄的自然根底是60岁或者65岁;退休年龄的社会根底是一个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现实前提,包括社会经济开展水平、人口健康水平、人口年龄结构、劳动力供给状况、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公共财政收支状况、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甚至还包括风俗、文化等方面的因素。无论是退休年龄的自然根底,还是社会根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开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口状态变化而变化。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根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根底要求我们调整法定的退休年龄。 (二)改革我国退休制度是平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重要选择。 调整退休年龄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开展是必要的。退休年龄内生于养老保险制度,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密切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有利于应付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冲击,有利于调整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之间的关系。无论在何种养老保险基金模式下,延长退 休年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三)改革我国退休制度是优化我国人力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 我国“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与经济社会开展不协调,造成了中高端人才的浪费,导致大量非正常提前退休行为的发生。从人力资本视角看,我国退休制度安排需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积累存量最大化,人力资本累积周期向后移时,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应作相应调整。这对我国延长退休年龄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更深层次上讲,延长退休年龄是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的必然要求。灵活的退休制度安排可以充分满足不同人力资本个体的需求,因为不同类型人力资本能力性质、累积的变动周期不同,在经济增长中价值最大化的时间分布点就不同。灵活的退休制度安排表达在养老保险权益的享受上也存在差异性,可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鼓励作用,更有利于改善劳动力资本结构。 五、改革建议 (一)积极推行弹性退休制度 弹性退休制就是指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具有某种弹性的灵活退休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已经通过地区试点得到了证明,它能够很好地解决养老保险基金供求失衡的问题。当不同劳动者到达各自所属的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停止工作和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同时得到政府给予的政策奖励。只是需要对延迟申领根本养老金的人员身份问题进行认定,一种是延迟退休并继续工作的人员,另一种是退休后延迟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政府对后一种人员要提供政策奖励,比方:退休人员每推迟1个月领取养老金,其养老金就增加1%;如果退休人员连续推迟12个月领取养老金,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其推迟领取的养老金按照高于市场水平的利率计息。因此,推行弹性退休制度是深化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首要措施 (二)必须标准退休年龄政策 延长退休年龄政策在实施之前,需要加强对非正常提前退休现象的监管。对原来的特殊工种重新进行岗位评定、重新审定劳动危害程度。对于特殊工种的待遇,可以通过在职时的薪酬予以表达,而在退休条件和养老待遇政策的设计上逐渐缩小政策差距。这样就能有效控制非正常提前退休行为,从而标准现有退休年龄及政策,为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奠定良好的制度根底,做好弹性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 (三)努力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增加劳动力供给以应对人口红利的消失,却也对年轻人的就业岗位产生挤出效应,这也是它存在争议的地方。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表示,中国每年都有新增劳动力2022~2400万人,但新增的工作岗位只有202300万左右,其中在新增岗位中,30%是“自然更新〞,余下那么是退休让出来的岗位,所占比重很大,当前情况 ③下推迟退休年龄必然会冲击就业。因此,结合劳动力市场的配套政策,为延长退休年龄政 策的实施排除障碍,积极推进就业促进措施,通过扩大公共投资、税收减免、设立公益岗位等多种手段创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和引导年轻人自主创业,开辟新的就业渠道,缓解延长退休年龄对就业的负面影响。 ③源自多数人反对延迟退休称调查结果不全面[eb/ol].[2023-03-26].. 六、参考文献 [1]张明丽、李方、秦笑梅我国退休制度的历史沿革个创新开展研究,2023年7月 [2]李涌平退休年龄延长与否,人口与开展2023年第17卷第4期 [3]丁建定社会保障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 [4]邸达、宋凤轩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思考——基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开展的目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6月第12卷第2期 [5]郑功成从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开展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2223 第二篇:我国弹性退休制度可行性研究我国教师弹性退休制度可行性研究 【】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在50年代制定的。近50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退休年龄制度却几乎一成不变。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开始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改革本身至今仍未涉及退休年龄等问题,但是政府、学校不少改革措施在有意无意中支持了提前退休的行为,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目前,我国教师法定退休年龄偏低,职工缴费年限偏短,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偏长,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养老保险的支出负担将会越来越重,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现状出发,分析我国教师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 【关键词】 教师;弹性退休制度;可行性 一、弹性退休制度的内涵 本文论述的弹性退休制度是指现有法定退休年龄可变的情况下,同时充分考虑到劳动者自身身体状况的特殊性,从退休年龄弹性化角度给予面临即将退休的劳动者充分的选择权,使劳动者有选择退出或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空间,当劳动者本人感到自身状况理想时,可以由其自己选择继续在职工作,从而延长其退休年龄,延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反之,那么选择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总之: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对于劳动者提前或推迟退休有相应的选择性鼓励制度。 二、我国弹性退休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界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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