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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边界与改善策略_张劲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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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共育中 教师 行为 边界 改善 策略 张劲博
2023 年 5 月 20 日投稿网址:*该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国家一般课题“应对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的高中拔尖创新生源供给机制研究”(BHA210132)的研究成果家校共育中教师的行为边界与行为活动方式影响着家校关系以及学生的健康成长。通过问卷和访谈调查发现,当前教师的家校共育行为在边界方面存在责任边界划分模糊、教师教育责任推诿、教育权力越位等问题,在行为活动方式上存在着共育内容单一性、共育方式单调性、家校关系单向性等问题。对此,需要厘清家校共育的责任边界,特别要划清学校知识教育与家庭德行教养的界限,明确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智力成长负主要责任;家庭对孩子的生活习惯品德行为负主要责任;家校双方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共同责任。教师要在守护责任边界的前提下开展家校共育,拓展共育内容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提升沟通能力增强与家长的沟通效果,尊重家长权利构建平等合作的家校关系,丰富共育形式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家校共育 教师行为 行为边界 行为方式张劲博,吉淑虹,孙玉丽.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边界与改善策略J.教学与管理,2023(15):10-13.摘要关 键 词引用格式当前家校合作不断深入,但共育中却出现了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甚至监考等越界行为,这固然强化了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家长参与,但双方责任边界模糊,导致家校共育难以实现预期。2021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 双减意见)中明确指出:“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这为焦虑的家长送上了一剂解药,也给教师的行为进行了某种限定。那么,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边界在哪里?教师应以怎样的行为开展家校合作?一、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界定家校共育中的教师行为,包括教师的行为边界和行为方式两种。行为边界是指教师与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边界;行为方式是指教师在与家长沟通时所采取的具体活动方式。责任边界合理是家校共育的前提,行为方式科学直接影响到家校共育的效果。本文主要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展开研究。问卷分为教师问卷和家长问卷,教师问卷主要从教师责任行为和行为方式两个维度进行调查;家长问卷与教师问卷形成对应关系,作为教师问卷结果的辅助验证。共发放教师有效问卷 103份,发放家长有效问卷 54 份,同时对 5 位教师和 5位家长进行了访谈,了解他们对家校共育的认识、对责任划分的理解以及当前家校合作的具体内容与方式。通过考察家校共育中教师责任行为(边界)和行为方式现状,进一步分析两种行为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优化策略,为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科学化提供理论依据。二、家校共育中的教师行为现状与问题分析1.家校共育中教师责任行为存在的问题(1)家校边界模糊边界作为不同实践场域的适用范围和限度,规定着主体的责任和行为,若边界模糊或者越界,就会造成主体行为混乱从而导致自由的丧失。贺来在边界意识和人的解放 中明确指出,每个领域不得越界去干涉其他领域的活动,去规范其他领域的存在、运动和生成,去充当其他领域的“权威”,否则必然导致人类生活世界秩序的错位和混乱,从而导致诸多难以解决的悖论,以及生活世界的虚无化和人的自由丧失1。家校共育中也存在着边界模糊、行为越界的乱象。从政策法规上看,家校之间边界的划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边界与改善策略*张劲博1吉淑虹2孙玉丽2(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100;2.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宁波,315000)10分是比较宏观、模糊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2017)指出:“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指出“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双减意见 要求“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这些规定指明了工作方向,但对于教师和家长在家校共育中各自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没有详细阐述。“学校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不准确。导致学校在开展相关家庭教育活动时出现“身份危机。”2从一线实际工作来看,家校合作主体间的责任分配也没有十分明确的划分,被访教师坦言“责任没有分得很清楚,更多的是理解。对于孩子而言,很多事情没有办法划分的很清楚,什么任务丢给老师,什么任务丢给家长,更多的是要沟通”。主体之间的责任行为还有部分的交叠重合,甚至代为执行的现象。责任边界划分模糊,就给教师的越界或者家长的推诿提供了空间。(2)教育责任不清“学校和教师作为僭越者,主动越界、转移教育责任、滥用教育权力的现象也不罕见,且不说有的已经超出了合规甚至合法的界限,即使一些顶着教育之名的行为,也可能超出了合理的限度。”3家校双方模糊彼此的责任边界,部分教师对自身在家校合作中的应尽职责缺乏清晰认知,凭借自己在教育教学上的主导权,频繁向家长转移教育责任,使得家长被迫成为“编外教师”,帮助教师做分外之事,如批改作业、监考、监管自习等。问卷调查显示,近一半左右参与调查的教师和家长认为教师存在推诿教育责任现象,不少家长认为教师对家庭资源的利用大于合作,甚至有些教师拥有极端心理,将学生的成绩及思想行为直接与家长文化水平挂钩。张华清研究指出家校合作中存在着“失度”:一种是事无巨细都让家长参与,另一种是撒网过大,把班里的所有事情都承包给全班家长4。家长被动参与学校事务的范围较为宽泛和频繁,使得家校合作有时成为家长的负担。(3)教育权力越位教育权力越位,是指教师把教育学生的权力放大到教育家长身上,把家长“学生化”。教师有教育学生、指导家长的权力,但没有“管教”家长的权力。调查中发现,教师作为教育主导者,不仅对学生进行教育,也将家长视为学生进行“管教”,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教师对家长的“学生化”不仅侵犯了家长的合法权益,久而久之,家长也变成了惩罚孩子的工具,亲子关系随之恶化。笔者曾实地考察一所高中的德育处,经常见到出现问题的学生其家长被叫到学校,学生在嘶吼,父母在斥责甚至暴打,而一旁的教师司空见惯,泰然处之。2.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存在的问题(1)单一为主,缺乏长效部分教师往往将家校合作的内容狭隘化为学生的成绩和在校纪律,极少数教师去关注学生的人际交往、个性与能力以及运动和身心。平时的家校练习本是对作业的反馈,微信、QQ 等是对默写、考试的反馈,家长会是对成绩的反馈,家校共育日益窄化为学习成绩关注。教师的家校合作行为多具偶发性,不少教师是在学生学业成绩下降严重或者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时才联系家长,家校联系变成“告状”。没事不联系、有事急联系的“问题解决式”家校合作成为常态,缺少主动针对班级不同学生、不同家长的沟通交流计划,没有建立起稳定的长效机制,家校共育得不到连贯性执行。(2)单调为主,缺乏多样网络增加了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息联系,但并不意味着增强了合作效果,因为它阻隔了面对面充分沟通了解的机会,增加了信息却缺少了温度。电话、QQ、微信等通讯方式是教师最常用的工具,使用频率远高于面对面的家长会和家访。家长会更是教师报告成绩和班级学校动态的“一言堂”,部分教师缺乏沟通技能,面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长做不到倾听、理解、共情。除了规定的家长会之外,很少有教师开设丰富的家校合作活动,甚至家委会、义工活动都流于形式,以致不少被访家长都强烈“希望增加开展家校合作的次数,这样能够更好的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3)单向为主,缺乏互动家校边界模糊把不同场域、不同规则的“差异”关系演绎成上下关系和支配服从关系。教师往往以“师道尊严”的面目对待家长,家校之间存在着教师强势家长被动、教师支配家长服从的不平等关系。教师经常与“孩子在校表现不好的家长”沟通,那些成绩稳定或者在学校遵守纪律的学生和家长一直处于边缘化状态,缺少与教师交流的机会,尤其是弱势家庭由于自身能力欠缺,参与意愿低更是不能与教师过多交流。家长在参与过程中话语权较少,处于被动地位。“学校过于强势地干预家庭教张劲博吉淑虹孙玉丽: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边界与改善策略11育,加重学校教育的职能向家庭教育转移的情况,最终使家庭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附庸。”5三、家校共育中教师行为的改善1.明确教师行为的边界(1)厘清家校共育的责任边界厘清学校和家庭双方主体的身份及责任界限,是推进家校共育的前提和基础。家校责任边界,一方面是家校双方在自身范围之内应该承担的教育责任,这些责任是有边界的,应该被明确区分;另一方面,家校合作本质上就是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跨界合作,二者存在诸多重合之处,有些地方无法明确截然分开,只能是在一定范围之内双方责任的主次划分。按照这样的原则去理解双方责任,可能会更加贴合实际且具有可行性。有学者也指出“教育中的边界是多维度和多层次的。无论从哪一维度进行区分,都很难涵盖所有,而且不同维度也无法回避交叉或重叠”6。本研究调查显示,教师和家长对责任主次有明显的共同倾向和判断,即“提高学业成绩”被认为是教师的主要责任,培养“生活知能”被认为是家庭的主要责任,“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则被认为是双方最重要的共同责任。结合文献综述、现实考察和理论分析,我们认为家校共育中需要明晰: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智力成长负主要责任;家庭对孩子的生活习惯、品德行为负主要责任;家校双方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共同责任。其中特别要“划清学校知识教育与家庭德行教养的界限”7。(2)明确家校的主要责任教师在学生学习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包括知识的传递、学习方法的引导、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在校学习的监管等。布置、批改作业的职责明确在教师,家长承担的是督促、引导职责,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督促孩子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帮助孩子养成在家按时完成作业的优良习惯,在能力范围之内给予孩子辅导答疑。教师不能僭越自己在学生学习上的主要责任边界,也不能只关注学生成绩,而忽视学生的道德品行建设。家长若被过多拖入到孩子学业当中,就会忽视孩子品性的全面发展,甚至影响亲子关系与家庭和谐。因此在学生学业领域,学校和家庭要有侧重地承担各自的责任。家庭对孩子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行、人格养成等负主要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文化资本理论揭示出家庭作为个体成长的原生场域,给孩子带来持久而深远的影响,学校有时都无能为力。因此,改变孩子首先要改变家长。父母品质优良,家庭和睦温馨,孩子也会淳厚善良,阳光向上,形成健康积极的人格。很多学生在校期间不会整理物品、拖沓散漫、不守纪律、同学之间矛盾不断等,其实是家庭教育在孩子行为习惯、道德品行养成期间出了问题。父母重视孩子的学业成绩,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但也要牢记“德育”始终大于“智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强调家庭教育关键要突出少年儿童品德教育,双减意见(2021)明确指出,家长要引导学生在家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要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当然学生的良好习惯也受到学校的影响,在学校和家庭两个交叉系统中形成。教师要时刻发挥自己的补充作用,在家庭培养的基础上,通过德育教学、言传身教、团队活动等各种方式,帮助家庭一同促进孩子品性健康发展。“人身安全教育”是指家校双方乃至整个社会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学校要利用相关资源给学生们讲解防火、防电、防水以及交通安全等基本安全常识,增强学生们的防范意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学生出了校门,家长要尽量做到无缝衔接,确保学生上下学及周末寒暑假的安全。家长在学校没有办法确保学生安全的时间之外,要时刻监管,负责孩子的安全。如果出现相关的事故,在时间和空间上明确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厘清责任边界是前提,教师与家长要在边界相对清晰的前提下开展交往合作,同时教师还要自觉守护边界,警惕责任推诿和防止教育权力越位,相关立法和建制要配套发挥积极作用。2.改善教师行为的策略(1)拓展家校共育内容,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家校共育不能只局限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要把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校教育观带给家长,和家长一起培养完整的人。事实上,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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