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23年第06期摘要: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林草碳汇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压舱石”,是国际履约的重要支撑。研究认为,作为地方林业龙头企业,林业碳汇经济实现路径包括:探索“双储”林场建设新模式;试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参与以林业碳汇为主的CCER交易;理性看待林业碳汇,推动存量资产创新发展。可为林业经营主体在林业碳汇经营方面提供发展思路。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林业碳汇林业企业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6-238-02一、“双碳”背景下,林业碳汇的发展机遇气候变化在全球引发的自然灾害,让世人清醒地认识到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经刻不容缓。“碳达峰、碳中和”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明确提出的重要目标,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目前,社会主流认知认为要实现双碳目标,主要从三方面展开:一是创新低碳技术,通过多种途径减少碳排放,如低碳利用、减污降碳等;二是发展零碳技术,包括开发新型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核能、氢能等零碳电力技术等;三是实践负碳技术,如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提升生态系统碳汇等。目前,森林碳汇是世界上公认的基于自然的最有效、最经济的生物固碳方式,已成为多国普遍确立的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1]。据专家估测,到2060年,我国碳排放总量预计在25亿吨左右,林草碳汇量可达15~18亿吨,对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贡献超60%,可见林草碳汇是国家实现碳中和的“压舱石”,是国际履约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期间,国家林草局将围绕森林蓄积量2030年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扎实开展林草碳汇行动,持续巩固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目前,我国多个省市已相继启动了林业碳汇试点工作,而林业碳汇的本质就是生态效益补偿的市场化兑现机制。二、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思路探析(一)持续探索“双储”林场建设新模式作为地方林业龙头企业,应深刻领会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实质内涵,树立“降碳”意识,深化合作、拓宽路径,切实把国家储备林与“绿色碳库”建设相融合,探索储林储碳的“双储”建设新模式。根据陕西省规划,未来十年将建设国家储备林420万亩,林业经营主体应积极建设陕西的“绿水青山”,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