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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
乖调
实质
及其
价值
再审
张振龙
90|江汉论坛文学曹植乐府“乖调”的实质及其价值再审视张振龙摘要:在建安文坛上,作为杰出代表的曹植之所以被誉为“建安之杰”,不仅在于他高于同代其他作家的文学才华,而且在于其取得的非凡的文学实绩。有关对曹植乐府“乖调”的认识,学界至今仍存在分歧。结合曹植精深的音乐修养,其乐府“乖调”的实质并不在于不合乐或诗与乐的分离,而是入乐的。曹植乐府没有被配乐歌唱的这一史实,客观上促进了古代乐府诗歌史上诗乐分离的进程,为后来文人的乐府创作提供了诗与乐相结合的一种新范式,其历史地位不可忽视。关键词:曹植;乐府诗;乖调;诗乐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东汉士人活动及其文学书写互动研究”(项目编号:22AZW006)中图分类号:I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3)06-0090-07在建安文坛上,作为杰出代表的曹植之所以被誉为“建安之杰”,不仅在于他高于同代其他作家的文学才华,而且在于其取得的非凡的文学实绩。有关对曹植乐府“乖调”的认识,学界至今仍存在分歧。如果对此问题不加以科学地解决,不仅对正确理解曹植乐府“乖调”的本质内涵有直接影响,也会影响到对其价值以及曹植音乐修养等方面的客观评价。所以对曹植乐府的“乖调”予以新的审视也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为此笔者不揣谫陋,从曹植的音乐素养、曹植乐府“乖调”的本质内涵及其价值等层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推进这一传统论题的研究。一、曹植的音乐素养曹植的音乐修养直接与其乐府的音乐性密切相关,是判断其乐府与音乐的关系,科学认识其乐府“乖调”的本质内涵及其价值的重要基础。对曹植的音乐修养,学界大体存在着高与低两种观点。认为曹植音乐修养不高的研究者,其证据主要为文献所录他创作的乐府诗入乐的数量不多、佛教文献之外其它典籍无他深爱声律之记载等。若对此予以梳理,这些都不足以否定曹植具有非凡的音乐修养。首先,曹植乐府诗入乐篇数的问题。据乐府诗集,现存曹植的乐府诗共四十多首,宋书乐志记载其中入乐的仅有明月 置酒与鼙舞歌五首,确实篇数不多。不过,我们认为即便如此,也不能否定曹植音乐修养的精深。因为判定曹植之音乐修养的高或低,一方面,并不完全取决于其创作的乐府诗入乐的数量的多或少。这与其音乐修养有一定的关系,但并不起决定性作用,更不能直接把两者等同起来,他创作的被入乐演唱的乐府诗篇数少,并不等于其音乐修养低。曹植创作的乐府诗被乐府入乐的当然是合乐的,其没有配乐演唱的乐府并不代表不可以配乐演唱,还存在着没有被配乐歌唱的可能。何况就宋书乐志所录曹植乐府中入乐歌唱的明月 置酒和鼙舞歌五篇来审度,其音乐所达到的水平与其父曹操、其兄曹丕、其侄曹叡的乐府相比,也毫不逊色。所以不能单纯以曹植乐府诗入乐演唱量的多寡,作为衡量其音乐修养高低的依据和标准。另一方面,也不取决于宋书乐志所载的篇目。在宋书乐志之外,还有不少文献对曹植乐府的入乐情况有所记载。如晋书桓伊传云:2023.6|91帝命伊吹笛。伊神色无迕,即吹为一弄,乃放笛云:“臣于筝分乃不及笛,然自足以韵合歌管,请以筝歌,并请一吹笛人。”帝善其调达,乃敕御妓奏笛。伊又云:“御府人于臣必自不合,臣有一奴,善相便串。”帝弥赏其放率,乃许召之。奴既吹笛,伊便抚筝而歌怨诗曰:“为君既不易,为臣良独难。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周旦佐文武,金縢功不刊。推心辅王政,二叔反流言。”声节慷慨,俯仰可观。安泣下沾衿,乃越席而就之,捋其须曰:“使君于此不凡!”文中桓伊所演奏的怨诗就是曹植创作的乐府怨诗行。桓伊,善音乐,有“江左第一”之誉。史云:善音乐,尽一时之妙,为江左第一。有蔡邕柯亭笛,常自吹之。王徽之赴召京师,泊舟青溪侧。素不与徽之相识。伊于岸上过,船中客称伊小字曰:“此桓野王也。”徽之便令人谓伊曰:“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伊是时已贵显,素闻徽之名,便下车,踞胡床,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去,客主不交一言。可知其音乐修养之高。如此音乐修养的人一定对其所演奏的乐府篇目是非常挑剔的,对所选乐府的音乐性要求也是非常高的。这样的音乐专家所演奏的乐府正是曹植的乐府,由此我们也就推知曹植的怨诗行在音乐方面所达到的境界也是极高的,否则也不会被桓伊所演唱。至于其他文献如乐府诗集等所载,曹植乐府中还有不少依据乐府旧曲所创作的,这就说明这些乐府诗是可以入乐演唱的。如门有车马客行 野田黄雀行 天地 惟汉行 鳝篇 吁嗟篇 蒲生行浮萍篇 当来日大难 丹霞蔽日行 秋胡行和豫章行二首,还有升天行 白马篇 名都篇 美女篇 盤石篇 等等。此外,从保存至今的作品而言,曹植不仅创作了独具个性的乐府诗,还创作了书写音乐的赋与散文,共 30 余篇,约为其作品总数的四分之一。具体来说,乐府诗有朔风 野田黄雀行 侍太子坐 仙人篇 弃妇篇 鼙舞歌其一 鼙舞歌其三 鼙舞歌其五 怨歌行 孟冬篇 圣皇篇大魏篇 当车已驾行等,赋有白鹤赋 娱宾赋 七启 大暑赋 酒赋 玄畅赋 节游赋 幽思赋等,散文有鼙舞歌序 谢鼓吹表学官颂 求通亲亲表 求自试表 与吴季重书等。这些作品既有对钟鼓、鼓吹、箫笳、丝竹、鞞铎等乐器各自音乐特点的描绘,又有对秦之慷慨之乐、齐之柔和之调、北里之流声、阳阿之妙曲等不同地方音乐特色的展示。可谓丝竹管弦,雅俗兼备。这是不能简单以曹植乐府诗入乐与否来判定其音乐修养高低的又一明证。所以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不难看出曹植乐府入乐篇目的多少并不能说明曹植音乐修养的高低,因为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联。更何况据有关学者研究,曹植创作的乐府诗有二十多首是可以入乐演唱的。其次,关于除高僧传等佛教典籍所云曹植“深爱声律”之外,其它典籍缺乏对曹植音乐修养的记载之说,也不能成立。因为除高僧传等佛教典籍之外,还有不少典籍对曹植的音乐修养也有明确的记载。如曹植在鞞舞歌序中就述说了自己创制新歌的情形。文曰:“汉灵帝西园鼓吹有李坚者,能鞞舞,遭乱西随段颎。先帝闻其旧有技,召之。坚既中废,兼古曲多谬误,异代之文,未必相袭,故依前曲,改作新歌五篇。不敢充之黄门,近以成下国之陋乐焉。”刘勰文心雕龙乐府也云:“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刘勰所说陈思称李延年之语今已无法考证。关于他提到的“增损古辞”之义,黄叔琳解释云:“增损古词者,取古词以入乐,增损以就句度也。是以古乐府有与原本违异者,有不可句度者。或者以古乐府不可句度,遂嗤笑以为不美,此大妄也。”有学者将此作为曹植的音乐修养不是很高的理由,我们认为这是对曹植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的理解不足所致。范文澜先生对文中“子建士衡,咸有佳篇,并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的原因予了很好的解释:子建诗用入乐府者,惟置酒(大曲野田黄雀行)明月(楚调 怨诗)及鞞舞歌五首而已,其余皆无诏伶人。士衡乐府数十篇,悉不被管弦之作也。今案文选所载自陈思王美女篇以下至名都篇;陆士衡乐府十七首,谢灵运一首,鲍明远八首,缪熙伯以下三家挽歌,皆非乐府所奏,将以乐音有定,以诗入乐,需加增损,伶人畏难,故虽有佳篇,而事谢丝管欤?黄叔琳曰“唐人用乐府古题及自立新题者,皆所谓无诏伶人。”古今乐录曰“估客乐者,齐武帝之所制也。帝布衣时尝游樊邓,登阼以后,追忆往事而作92|江汉论坛歌,使乐府令刘瑶管弦被之,教习卒无成。有人启释宝月善解音律,帝使奏之,旬日之中,便就谐合。”是则诗辞非必不可入乐,唯视乐人能否使就谐合耳。从上文所引,无论是刘勰,还是黄叔琳、范文澜等先生,无不表现出对曹植高超音乐修养的称赞和肯定。而曹植之所以对李延年的“增损古辞”予以赞许,也在于要想真正做到“增损古辞”必须要有较高的音乐修养,否则就无法“取古词以入乐,增损以就句度也”。由此可以看出,曹植保留今天的乐府诗在当时所存在的“无诏伶人”“事谢丝管”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乐工不闲于“增损古辞”的结果。这从另一侧面却正好说明了曹植在音乐方面修养的精深。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裴松之注引典略所录曹植与杨德祖书云:“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也。”这说明曹植对待民间音乐的态度也是积极的,并主动接受的。再如他创作的侍太子坐闺情 仙人赋 白鹤赋 七启等作品中,也有许多关于音乐的形象书写,这也是曹植音乐修养的直接反映。不仅如此,还有不少典籍对曹植的音乐修养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极高评价。詹锳先生的文心雕龙义证引文心杂记曰:案陈思称延年闲于增损,则陈亦知音者。至其所作,特未诏伶人,非乖调也。此节盖为陈思吐气,非所谓事谢丝管,聊附录也。又引范注曰:诗大序正义曰:“初作乐者,准诗而为声;声既成形,须依声而作诗。故后之作诗者,皆主应于乐文也。”此即乖调俗说,不如彦和之洞达矣。还引郭晋稀注云:今案娴于声者,则不必“依声而作诗”,亦未必“乖调”。如刘彦和之论子建与士衡是也。懵于乐者,则必依腔制曲,如正义所云是也。陈祚明也曰:陈思王诗如大成合乐,八音繁会,玉振金声。绎如抽丝,端如贯珠。循声赴节,既谐以和,而有理有伦,有变有转。前趋后艳,徐疾淫裔,璆然之后,犹擅余音。沈德潜古诗源亦曰:子建诗五色相宣,八音朗畅,使才而不矜才,用博而不逞博。苏、李以下,故推大家,仲宣、公干,乌可执金鼓而抗颜行也。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中也云:子建函京之作,仲宣霸岸之篇,子荆零雨之章,正长朔风之句,并直举胸情,非傍诗史,正以音律调韵,取高前式。以上文心杂记谓曹植为“知音者”;毛诗正义认为乐府创作者“须依声而作诗”,范文澜先生以此为“乖调俗说”,称刘勰以“俗称乖调”论曹植乐府为“未思也”为“洞达”之见;郭晋稀先生评曹植为“娴于声者”;陈祚明说曹植诗“如大成合乐,八音繁会,玉振金声”;沈德潜认为“子建诗五色相宣,八音朗畅”;沈约誉曹植之作为“音律调韵”等。这些既是对曹植音乐修养精深的极度认可,又是对其音乐修养极高评价。这也从另一层面证明曹植对音乐的精通及其修养的精深。最后,从曹植的家庭和人际交往上看,他生活在一个音乐气氛非常浓厚的环境之中。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曹瞒传载:太祖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又引博物志云:桓谭、蔡邕善音乐太祖皆与埒能。又引魏书云: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宋书乐志也载:但歌四曲,出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唱,三人和。魏武帝尤好之。由以上文献,不难得知曹操在音乐方面修养的高超。现存文献尽管对曹丕的音乐造诣没有明确的记载,但也可以证明其是一位爱好音乐者。因为,他的许多作品中皆有他参与音乐舞蹈表演的记载,诸如与吴质书 于谯作 燕歌行 善哉行 大墙上蒿行等,都是代表。曹植的侄子曹叡,音乐修养也不错。不然刘宋顺帝升明二年,尚书令王僧虔在上表论清商三调时也不会这样说:“今之清商,实有铜雀,魏氏三祖,风流可怀”;刘勰也不会评曰:“魏之三祖,气爽才丽,宰割辞调,音靡节平。”将其与其祖父曹操、父亲曹丕相提并论。可知其音乐修养也是很好的。曹植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其音乐修养应该也不逊色。与曹丕一样,三国志陈思王植传中也无对曹植音乐造诣的具体记载。但其诗文对音乐多有描写,如七启中就有对“声色之妙”的书写,其他如侍太子坐 闺情 仙人赋 白鹤赋2023.6|93等作品,也有对音乐的展示。据郭茂倩的乐府诗集收录曹植乐府诗中,有以“篇”命名的十二首为依曲填词,其创作皆有音乐依据;有六首无曲调可依,属于准乐府,可以选词入乐,也可单作文辞诗作。据文献记载,曹子建之父曹操与其兄曹丕,以及其侄曹叡都喜爱音乐,并长于实践;与子建平常来往的其他建安文人中也有不少如王粲、吴质等精于音乐者。曹植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再加上曹植“年十余岁,诵读诗 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从小就表现出卓越的艺术天赋。以上这些也为曹植音乐修养的培育提供了外在环境与内在天分上的条件。由上可知,不管就曹植创作的乐府入乐篇数来说,还是就高僧传等佛教典籍之外其它典籍对曹植音乐修养的记载来看,以及从曹植的家庭和人际交往这一音乐气氛非常浓厚的生活环境予以审度,这些不但不能得出曹植音乐修养不高的结论,反而恰恰证明曹植不仅具有很好的音乐素养,而且达到了精深的境界。二、曹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