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2-12-17作者简介:汤莹(1991-),女,安徽淮南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行政法学。2023年(第22卷)第6期Vol.22,No.6,2023·体育人文社会学·公共体育设施的应急征用汤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过程中,公共体育设施可以被政府征用,转换成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公共用物,其原本的公共目的在于政府提供服务以满足公众的体育活动需求。同时,对公共体育设施也可以进行临时性的功能转换和根本性的功能转变,这两种形式的功能变更均应受到公共目的的限制。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应急征用的对象具有理论合理性和现实必要性,与现有的法律规定并不矛盾,且符合比例原则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为了保障征用公共体育设施功能转换的有效性,应当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应急征用在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的过程性控制。【关键词】:公共体育设施;应急征用;公物;公共目的限制;功能转换【中图分类号】:G818,G8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5648(2023)06-0016-06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1]。在应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多地政府应急征用公共体育场馆,用作疫苗接种点或者方舱医院。传统观念认为,行政征用是一种限制财产使用权的行政行为,以公民的私有财产为对象。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公物具有特殊性,学者们对其能否成为行政征用的对象存在争议。我国政府应急征用体育场馆的实践突破了传统行政征用概念中的对象限制。本文基于公共体育设施的公共用物属性,分析应急征用所引起的公共体育设施功能转换及其限度,从合法性和必要性角度剖析政府应急征用公共体育设施的正当性,并进一步提出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应急征用的程序性控制建议。1作为公共用物的公共体育设施行政要作为现实的行动体现出来,需要有具体的人和物的手段[2]。公共体育设施是国家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体育服务的重要物质载体,是行政的物的手段。分析公共体育设施的应急征用应当先明确公共体育设施的性质以及应急征用导致的功能转换及其限度。1.1公共体育设施的公共用物属性公物作为学理上的概念,包括直接提供公众使用的公共用物,如公路、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等;提供给行政主体用于执行公务所使用的公务用物也属于公物范畴,如政府的办公大楼[3]。《宪法》《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