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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党支部
规范化
建设
工作手册
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第二章 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选举工作
第三章 党的组织生活
第四章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第五章 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监督
第六章 党支部工作台账管理
前 言
本工作手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市级机关党支部建设纲要》以及《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梳理了党支部建设规范,包括党支部的职责任务、党支部组织设置及选举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工作台账管理、党支部考核等六方面内容,供各党支部工作参考。
第一章 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一、党支部性质、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性质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党支部是开展党的活动、落实党的工作、体现党的战斗力的基本单位;党支部是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二)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在推动××××××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职责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在本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三)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党的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涉及部门(单位)发展的重大事项安排,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人到岗。
(四)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五)处理好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四、党小组职责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直接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党员学习。
(二)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三)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四)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五)按时收缴党费。
五、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及时处理。
(三)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四)组织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群众反映,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副书记是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的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负责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四)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七、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一)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二)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四)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五)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八、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意见,拟定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党课教育,协助组织委员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围绕本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搞好党内信息宣传,办好支部园地、维护好党建网、落实好党务公开等宣传工作。
九、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一)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四)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第二章 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选举工作
一、设置原则
(一)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
(二)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党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可以设立组织、宣传、纪检、保密、青年等方面的委员。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
(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四)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5年。
(五)党支部党员超过20名的,应当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六)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部门,经基层党委批准,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二、设立程序
(一)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二)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原则上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对委员进行分工。
(四)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依据;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五)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党支部或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三、选举工作
(一)原则
1.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任务
1.按期改选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果有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
2.补选党支部委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的,可以补选书记或副书记,上级党组织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3.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在党员中有威信和受到信赖的正式党员,一般应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被选人不限于本支部范围内的党员,只要是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可以被选为代表。具体选举工作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
(三)形式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党内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有两种形式:
1.等额选举:一般只限于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
2.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要实行差额选举,其中委员会委员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程序
党支部换届选举主要程序参见附录一,有关文件模板参见附录二至五。
第三章 党的组织生活
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