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2年医学专题—精神科安全与纠纷.ppt1(1).ppt
下载文档

ID:2507458

大小:1.03MB

页数:39页

格式:PPT

时间:2023-06-26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2 医学 专题 精神科 安全 纠纷 ppt1
精神科医护安全(nqun)与医患纠纷,第一页,共三十九页。,第二页,共三十九页。,第三页,共三十九页。,第四页,共三十九页。,深圳医生护士(h shi)戴钢盔上班事件,2006年11月一名患者因车祸转来深圳山厦医院,医院对其进行了充分的术前准备,于第三天对其进行手术治疗,术后病人恢复良好,并于术后第17天准备出院。但在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病人突然出现呼吸困难、面色紫绀、大汗淋漓等症状,随之呼吸心跳骤停,两分钟后,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不理解,坚决要医院给个说法,并停尸(tn sh)三天。期间医院多次建议家属进行尸检,明确死亡原因,但家属坚决不同意。多次组织多人到医院,拉上横幅、在医院烧纸,并谩骂医生护士,其中多次与医院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院方没有办法,只有让医护人员戴上头盔等防护工具,加强自身防护。,第五页,共三十九页。,第六页,共三十九页。,第七页,共三十九页。,1025温岭袭医事件(shjin),2013年10月25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fshng)一起患者刺伤医生案件,3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时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杀医事件”将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一举推到了高点,更赤裸地向全社会揭露中国医务工作者的生存现状,第八页,共三十九页。,中国医患关系(gun x)现状,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医护形象被丑化,变成了“白狼”“魔鬼(mgu)”;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第九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特点,症状变化难以预测性患者的精神症状可呈不稳定状态,即使某些病情稳定的患者,有时也可突然出现某些精神症状,并支配其行为,严重者可伤害自身及他人,其发生时间及方式无法预测。冲动行为难以防范性对于某些冲动性行为,如突然撞墙、吞食牙刷、徒手或持椅子攻击他人等,由于其突然性,即使能预测到有发生的可能,由于其实施(shsh)方式的便利性、无特殊条件性和实施(shsh)的突然性,在实际中也难以防范其发生。,第十页,共三十九页。,精神科医疗纠纷特点(tdin),精神病院内的医疗纠纷案件多集中于住院患者不同(b tn)方式的自伤、自杀、他伤、他杀等意外事件。争论:精神病院是否为住院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关于精神病医院是否应承担监护责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争议。,第十一页,共三十九页。,精神科常见(chn jin)的医疗纠纷类型,出入院相关医疗纠纷 诊疗和治疗相关医疗纠纷 保护性治疗措施相关纠纷患者(hunzh)伤害行为相关纠纷意外事件相关医疗纠纷 患者猝死相关纠纷 其他,第十二页,共三十九页。,案例(n l)一:精神病人互殴 医院被判担责七成,一精神病人殴打另一精神病人,导致受害人眼球破裂、晶状体脱落。受害人家属将打人者和医院起诉到法院。8月21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认定:精神病人到专业医院接受治疗,监护人即将(jjing)其监护职责委托给医院,发生非医疗原因伤亡医院难辞其咎。遂判令医院对此案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142673.76元。打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则赔偿受害人6.1万余元损失。,第十三页,共三十九页。,案例(n l)二:难入院的特殊病人-1,天津市民王海,42岁,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有两个姐姐,在当地精神病医院住院期间发现患心肌梗塞,被送到胸科医院。抢救之后,胸科医生要求患者住院时必须有家属陪护,而精神病医院并非病人的监护人,无权利做决定,因此,病人未能留在胸科医院住院治疗,只好开了药,精神病院医生将王海带回精神病院继续治疗。精神病院认为该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对治疗心脏病从药物、医生、医疗技术方面等都比较欠缺(qinqu),坚持把王海送回家中,但家属认为患者精神疾病尚未痊愈,坚持要把患者留在精神病院,纠纷由此而起。精神病院将王海家属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医疗协议。,第十四页,共三十九页。,患方认为:王海住院时和医院签订了一份医疗(ylio)协议书,按照这份协议,王海的精神病没有痊愈就应该留在医院治疗。现在他们未跟医院解除医疗(ylio)合同,病人就应该继续住在医院里院方认为:协议上明确规定,遇紧急情况,突发住院期间发现有合并症,或者突发急症者,甲方(精神病院)应及时通知乙方(患者家属),将患者接出甲方医院或转院治疗,然后遇有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急救措施,或者转院治疗。,案例二:难入院的特殊(tsh)病人-2,第十五页,共三十九页。,案例二:难入院的特殊(tsh)病人-3,法庭认为:人的生命权是第一位,如果对于(duy)王海,医院和家属双方互相推诿,使王海的生命受到威胁,为了保护王海的生命安全,法院在判决中对精神病医院和监护人都进行了约束。法院判决:一方面要求监护人履行义务将病人接去治病,同时对原告精神病医院也进行了约束,即在监护人没有将病人接到院外医治心脏病的情况下,医院也有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将其送到专科医院进行治疗。,第十六页,共三十九页。,案例三: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1,2005年,患者(女)因患精神分裂症再次发作,到医院就诊,住院82天后出院。2005年6月28日,患者因精神病复发行为不能自制,自服“奋乃静、氯硝西泮”各一瓶后,乘家人熟睡之机实施伤害家人的行为,经家人制伏后送人民医院ICU病房洗胃抢救。6月29日16时,转至精神病防治医院住院治疗。诊断:1、抗精神病药物过量。2、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入院后给予“维思通、奋乃静”控制精神症状,护理措施为一级护理、密切看护、严防自弃。7月2日经治医生将一级护理改为(i wi)二级护理。入院时原告(患者家人)与被告签订了精神科住院议定书。,第十七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2,7月10日4时15分医院的护士在巡视病房时,发现患者用枕头垫的边子布条吊在二楼卫生间冲水箱的三角铁上,护工当即将患者抱住并放在卫生间内,而后通知护理人员和医生(yshng),在卫生间内对患者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5时7分死亡。经当地公安局法医对患者尸体进行检验,结论为:患者系缢死。,第十八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3,医学会鉴定分析意见:患者系“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诊断明确。入院时,医患双方签定了“精神科住院议定书”,履行了告知义务;入院后医院治疗措施符合医疗原则,按精神病人的护理常规进行护理和管理,定期进行危险物品的检查,按规定进行病房巡视,患者曾有多次自杀倾向,自杀是其精神疾病症状(zhngzhung)之一,且具有冲动性、突发性、隐蔽性等特点,难以防范,自缢死亡是精神病理症状(zhngzhung)所致的严重后果。在治疗过程中,医方存在病房设置欠合理、人员配备不足、条件简陋的缺陷。,第十九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4,患者的家人作为原告认为,精神病防治医院应全面监护和治疗患者,对患者在医院期间的所有行为承担监护责任。患者在住院期间缢死应当由医院承担对家属的全部赔偿义务。故起诉要求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因患者死亡而造成的损失245633.33元。被告医院辩称,精神病人自杀(zsh)是精神病理的严重表现之一,属精神病意外事件,具有不可抗力性质;精神病人入住精神病院并不是监护权的转移,被告作为精神病院不应该承担监护责任;只要被告尽到了注意义务就无过错,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十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5,一审法院认为患者因精神病复发自知力缺失而实施了自杀和伤害家人的行为后,被送到被告处住院治疗,经被告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对其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家人陪护,其法定监护(jinh)人在该期间实际上已经失去对被监护(jinh)人的控制,无法履行监护(jinh)职责,医院基于与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之间的医疗合同而负有对精神病人的临时监护义务,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医院除给予恰当的治疗外,还应当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医院还负有一种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二十一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6,患者到被告处住院时,向其法定监护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患者在住院期间有可能出现不可预料的、难以防范的突发性自伤、自杀等意外事件。但是被告在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其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工作职责和合理的注意义务,被告应当举证证明,不能因为被告履行了告知义务就免除医院的责任。被告是明知其精神病的严重程度,经治医生在制订治疗计划时,也充分考虑到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而确定为一级护理、严防自弃,符合精神病治疗原则,无可非议。患者入院后三天内被告的护理记录上也明确记录着严防自弃,按照精神科分级(fn j)护理的要求,严重的抑郁自杀、自伤和入院一周内的病人应当进行一级护理.,第二十二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7,但是,被告在患者入院后的第四天即7月2日就将其改为二级护理,违反了精神科分级护理的要求。尤其是7月9日患者在家人对其进行探视时情绪激动,虽然经过被告的经治医生和护士的心理疏导后情绪有所平稳(pngwn),但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情绪平稳(pngwn)到何种程度。不可否认患者系精神病患者,一心寻求自杀是造成患者自缢死亡的一个内在原因,但其在患病期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危害行为都不能认为其存在主观过错。但考虑到自杀是精神病患者症状表现之一,且具有冲动性、突发性、隐蔽性的特点,被告的过错行为并不直接导致患者的死亡,只是在客观上为患者自缢提供了一个可利用的条件。,第二十三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8,一审判决:原告田某等人因患者死亡而造成的损失(snsh)死亡赔偿金185240元、丧葬费785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35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合计236616元,由被告医院负责赔偿165631.2元。,第二十四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9,一审宣判后,医院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精神病人入住精神病院并不是监护权的转移,被告作为精神病院不应该承担监护责任。上诉人作为精神病院已充分履行了其职责,并没有任何过错(gucu)。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第二十五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10,中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医院的过错。医院方的行为存在过错。主要是医院方对自己行为可能发生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mi yu)预见,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这种结果可以避免。违反了注意义务并造成精神病人的损害,由此医院方须承担过失的侵权责任。因而,其对患者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过失侵权责任。,第二十六页,共三十九页。,住院(zh yun)精神病人自杀案-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医院的责任须在其有过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其“适当”的赔偿责任。从本案(bn n)看,参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医院方的过错分析,适用衡平原则,判令上诉人赔偿给被上诉人死亡赔偿金185240元、丧葬费7856元两项中的50%。,第二十七页,共三十九页。,预防(yfng)处理,?,怎么做,怎么(zn me)做?!,第二十八页,共三十九页。,风险防范:成本最低效率(xio l)最高效果最好,一盎司的预防胜过一百磅 的治疗!再好的医疗纠纷善后都莫不如不让(b rn)它发生!,做什么,第二十九页,共三十九页。,精神科医疗纠纷的预防(yfng)及处理,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huy)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页,共三十九页。,针对不同因素(yn s)来预防及处理,病人的因素医护人员因素家属的因素专科(zhun k)治疗和处理中的潜在不安全因素环境和病房设施,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