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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我院
深入
学习
贯彻
干部
选拔
任用
工作
四项
监督制度
会议
致辞
在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会议上的讲话
党委书记苏君
提纲:
一、明确目的、认识意义
二、领会精神、掌握实质
三、加强学习、扩大宣传
四、强化执行、贯彻落实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法(试行)。与方法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方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方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方法(试行)。这“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5月6日,中组部召开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
今天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落实上述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会议总的目的就是深入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掌握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营造监督制度贯彻落实的良好气氛,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我院选人用人公信度。发动、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党内鼓励、关心和帮扶机制,探索建立感情联络、事业鼓励、政治尊重、利益保障的动力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激发广阔党员坚决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自觉性,切实增加干部职工特别是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增加全体教职工的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奉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下面,我代表院党委侧重在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方面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个监督制度的公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来,虽然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反腐败的新成果、监督检查的新完善、权力阳光的新彰显、民主政治的新推进、问责机制的新强化,彰显了我党坚决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二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那么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为难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长远之计,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这四个制度,是使违规失责的人受到从严处理的制度,也是保证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还是催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制度,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这四个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那么,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从而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方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方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这就给党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上了“反光镜〞,要求他们“事前〞必须加强选人用人工作,标准选人用人全过程。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方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为他们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他们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
四项监督制度表达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那么要求,解决了以往在选人用人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更具有系统性和严密性,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难点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是在完善监督体系上实现了新突破。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二是在明确责任主体上实现了新突破。通过细化政策界限、标准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在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实现了新突破。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四是在强化监督效果上实现了新突破。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上下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外表走程序、背后搞猫腻〞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切实做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这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加大约束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真正选好人、用好人,为实现我院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一,要认真学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学院党委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要切实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院党委还要修订和补充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方法,还要组织制定我院干部考核方法。要切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那么。切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切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切实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向。做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鼓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努力营造一种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气氛,造就一支勤政廉洁、领导素质和工作作风过硬、“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第二,要全面落实,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破的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突破的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突破的是全面覆盖,对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新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突破的是离任必须检查,不搞例外。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我院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巨大而持续的推动作用。当前,学院正处在改革开展的关键时期,推动学院跨越式开展,实现创立“一流高职院校〞的宏伟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想事、干事、成事的创业舆论导向和用人导向,需要有一支积极想事、认真做事、创业成事、敢作敢为、勇于负责的干部队伍,需要我们各级干部增强创业意识、战略意识、前瞻意识、责任意识,进而增强工作原那么性、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脚踏实地促开展。不断提高谋划开展、推动开展、促成开展的本领。我们要对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落实学院党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勇于开拓、务实肯干、建功立业的干部提拔重用,要对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不胜任现职、无所作为的干部及时调整,要坚决杜绝拉帮结派、不讲大局、跑官要官和不干事还整事行为,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推动学院科学开展、快速开展上来。
第三,要认真检查,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那么表达了党的执政能力。学院党委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最无畏的勇气、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抵抗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职责,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认真进行回头检查。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努力做到坚持原那么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违规用人问题,要严格问责,严格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