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ELOPMENTFINANCERESEARCH开发性金融研究2023年第1期(总第47期)特约稿3特约稿过渡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及政策建议杜金富张红地*摘要:为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我国脱贫攻坚目标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过渡期的重要任务是守住坚决不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这是一个底线目标。我们认为,完善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过渡期一个有力的抓手,可以为过渡期目标的实现以及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保证。目前,我国农村征信体系和征信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在过渡期自身发展的重点是补齐短板,助力金融机构深入农村提供金融服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此,需要解决我国农村征信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改进,通过对征信制度和体制的完善以及现代征信技术的应用,建成一个覆盖我国所有农村地区、高质量、技术先进、服务全面的农村征信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词:完善;农村;征信体系;过渡期当前,我国农村正处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全面转向乡村振兴阶段的五年过渡期。我们认为,完善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过渡期一个有力的抓手,可以为过渡期任务的完成与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保证。过渡期内,通过建设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引导农户、村镇企业及乡村企业等注重诚信发展,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打下扎实的基础。一、过渡期内我国农村征信体系的模式与作用(一)我国农村征信体系的几种模式农村征信体系是金融服务“三农”的重要信用保障,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重要和明显。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进行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由人民银行具体组织实施。20世纪90年代末,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金融发展史上首次提出农户相关资信评定标准与信用*作者简介:杜金富,北京语言大学经济研究院,金融学博士,研究员。张红地,北京语言大学经济研究院,金融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DOI:10.16556/j.cnki.kfxjr.2023.01.0052023年第1期(总第47期)过渡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及政策建议4额度的规定。21世纪初,人民银行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开始探索和实践建立农村信用评定制度。在制度初建阶段,主要是解决了农村信用体系中简化贷款手续、推广小额信用贷款评级试点做法。到2009年,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