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体制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保障开发建设■吴艳红中新联合协调机制是天津生态城作为中新两国合作项目的制度体现,对于指导、支持生态城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建立合作管理体制的初衷中新双方高度重视生态城管理体制建设,确保项目实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07年6月,新加坡建议,就生态城项目单独设立联合协调理事会,并由主持双边合作委员会的中国副总理和新加坡副总理共同主持。双边合作联委会是双边合作最全面、最高层次的框架机构,由两国副总理负责。城市项目的联合协调理事会应受双边合作联委会指导。鉴于此,本项目由以下机构负责:(1)双边合作联委会,负责制订战略目标,确定值得两国高层领导关注的重要的和新的合作项目。(2)联合协调理事会,确定项目的方向和范围,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3)联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决项目运作中的问题。2007年7月7日,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会见时任新加坡副总理黄根成时表示,生态城市是大型、综合性项目,需要双方详细筹划、深入研究。中方指定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中方牵头单位,建议由双方牵头部门先成立联合工作委员会。2007年11月上旬,建设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呈报中新生态城联合协调理事会和联合工作委员会中方代表名单和职能的请示》。根据建设部意见,2007年11月15日,天津市向建设部报送《中新生态城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建议中新双方建立3个层面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第一层面是中新两国政府联合协调理事会,负责协调天津生态城开发建设相关的所有的重大事项。第二层面是中新双边工作委员会,由建设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与新加坡国家发展部组成,研究解决与开发建设有关事项和问题,涉及重大问题向联合协调理事会报告。第三层面是工作实施机构,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由一位市领导牵头负责,作为天津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面行使主权和行政管理职能。2007年11月21日,时任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会见时任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马宝山,商定联合工作委员会定期会商制度。建议天津市政府提出筹建管理委员会的方案并负责组建;有关法律规定由中方为主起草,联合工作委员会协商,天津市政府批准施行。管理体制创新是天津生态城建设过程中的一大亮点。中新双方通过协议和规定确定了天津生态城管理体制,确保项目实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中新联合协调机制是生态城作为中新两国合作项目的制度体现,其良好的运营模式对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