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卷2023年第4期农村电工农电管理农电论坛NONGCUNDIANGONG主持:朱晓敏转供电行为是指供电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电的行为。承担这个转供行为的企业主体,称之为转供电主体;使用转供电的终端用户,称之为被转供户或者终端用户。转供电的特点是供电企业直接与转供电主体结算,产权分界点后的设备归转供电主体所有,供电企业无法直接对每一个终端用户的电价进行管理。县级市的转供电主体大多数为专用变压器客户,转供类型主要有居民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由于转供电主体一般是物业管理方、产权所有人或者居民小区业主,极易发生转供主体利用其特有的管理权利,对入驻的终端用户设置不合理的供电条件,如违规加价收取电费、随意中止供电等行为。这些行为导致终端用户电力获得感不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近年来,由于民众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转供主体和终端用户的矛盾频发,越来越多的终端用户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供电企业内部的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更有甚者,组织多人进行上访反映相关问题,当地政府及供电企业的服务压力剧增。为有效解决这一困境,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文件,自2018年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大量措施规范转供电行为,转供电主体违规收费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大多没有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治理,后期仍然会出现各类隐患问题。因此,供电企业要主动作为,联合政府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逐步将存量转供电客户整改为供电企业直供电,从源头上规范供电行为,提升终端用户电力获得感和服务满意度。1摸清台账,明确转供电治理路线图要想完成转供电改直供电治理,良好的政企联动是关键。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安全规范、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客户自愿、独立产权、整体移交”的总体要求,在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指导下推进“转改直”工作。政府和供电企业双方都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推进“转改直”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任务中,以“坐不住、等不得、慢不起”的紧迫感责任感,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目标效果去,以高效的执行力推进工作。供电企业要组织对2011年后新装但未开户的小区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商业转居民”“基建转供”等违规转供行为。对已形成违规转供电既定事实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客户整改。同时,制定“转改直”工作实施方案,设立由公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