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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GBT
20193-2006
饲料
骨粉
肉骨粉
20193
2006
1CS65.120B46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193一2006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Bone meal,meat and bone meal for feedstuffs2006-02-24发布2006-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20193-20065.8粗灰分测定按照GB/T6438执行。5.9铬测定按照GB/T13088执行。5.10沙门氏菌测定按照GB/T13091执行.5.11细菌总数测定按照GB/T13093执行。5.12摻杂、摻假及定性检验按照GB/T14698执行。5.13胃蛋白酶消化率测定按照GB/T17811执行。5.14赖氨酸测定按照GB/T18246执行。5.15酸价测定按照GB/T19164一2003中附录B执行,6检验规则6.1总磷含量、酸价为饲料用骨粉的出厂检验项目。祖蛋白质含量、酸价、挥发性盐基氨为饲料用肉骨粉的出厂检验项目。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产品出厂检险还包括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4幻第40号)规定的项目。6.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脸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一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改变时一正式生产后,每半年进行一次;一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脸要求时。6.3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生产企业可根据工艺、设备、原料等的变化情况,自行确定出厂检验的批量。6.4采样:按GB/T14699.1的规定执行,6.5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质量逐批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6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采样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7包装、运输和贮存7.1包装袋上标志及所附标签应符合GB10648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标签上标注“本产品不得问限反刍动物”字样。7.2应用内衬塑料薄膜的双层包装。7.3运输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装。7.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防潮、防霉变、防虫蛀。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