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25部分:除草剂防治大豆田杂草
GBT
17980.125-2004
田间
药效
试验
准则
125
部分
除草剂
防治
大豆
杂草
17980.125
2004
ICS65.100B17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0.125-2004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25部分:除草剂防治大豆田杂草Pesticide-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I-Part 125:Herbicides against weeds in soybean2004-03-03发布200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17980.125-2004前言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大豆在整个生育期中都会受到杂草危害,造成减产。生产上经常需要用除草剂进行杂草的防治。为了确定除草剂防治大豆田杂草的最佳使用剂量、适宜的施药时期,及对大豆的安全性,为大豆除草剂的登记用药效评价及安全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陈铁保、贾富勤、张佳、刘学、叶贵标、高黎力。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