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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除草剂防治林地杂草
GBT
17980.48-2000
田间
药效
试验
准则
除草剂
防治
林地
杂草
17980.48
2000
GB/T17980.48-2000前言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脸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脸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林业上的幼林抚育、苗圃、化学整地等都经常需用除草剂。为了确定除草剂在林业上使用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树木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农药登记的药效和安全性评价、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脸准则(一)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贾富)、叶贵标、刘学、王焕民。GB/T17980.48-2000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安全性和效果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同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和处理方法,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设空白对照处理。3.2小区安排3.2.1小区排列试验不同处理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特殊情况如防除多年生杂草的试金,为了避免多年生杂草覆盖分布不均匀的干扰,小区需根据实际目的和情况,在杂草密度大的地方采用不规则排列,并加以说明。对根出条树种的试脸,小区间的距离要大些。3.2.2小区净面积和重复小区面积:a,b、c类试验,小区面积最少50m:d、e类试脸,每处理小区最少含15棵树。重复次数:最少4次重复。3.3施药方法3.3.1使用方法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一般将喷雾液或粒剂施于地表、树皮表面、砍过的树皮(刀口)处、树桩或萌条等处。施药应与当地科学的林业实践相适应。3.3.2使用器械选择当地常用的器械,保证使药剂均匀分布到整个小区,或使药液准确、定向落到应该受药的地方,记录所用器械类型和操作条件(操作药量、喷头类型和高度、喷孔口径、混土深度)等全部资料。施药应保证药量准确,用药量偏差超过土10%的要记录,并记录影响药效和杂草防治持效期和选择性的因素。3.3.3施药时间和次数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药剂处理时间和杂草及树木的出苗时间(或栽植时期)有关。a、b、类试验,应记录施药时的杂草生育状况(萌发情况、生育期)。类试验,杂草、树木可以同时存在。如果除草剂用在树皮刀口上,应测量所有树木的直径或圆周(DBH),并编号。此技术也适用于林业的间伐试验(试验)。防治非目的树桩再生(试验)方法如下:测量树桩地上部分一定高度的直径,记录萌条的高度、树龄及株数,并记录处理期间地上植被的变化情况。如果标签或协议书未注明施药次数,应根据试验的目的及产品有效成分的特点而定。相同产品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记录施药次数和时间,以及杂草和树木两者的生长状态(萌芽情况、生育期)。3.3.4使用剂量和用水量按协议要求及标签注明的剂量和用水量进行施药。通常药剂的剂量以有效成分ghm2(克/公顷)表示,用水量以L/m(升/公顷)表示。协议上没有说明用水量时,可根据试金药剂的作用方式、喷雾器类型,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用水量。3.3.5防治病虫和非靶标杂草所用农药的资料要求如使用其他药剂,应选择对试验药剂、对象和树木无影响的药剂,并对所有小区进行均一处理,与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分开使用,使这些药剂的干扰控制在最小程度。记录这类药剂施用的准确数据(如名称、时期、剂量等)。4调查、记录和测量方法4.1气象及土壤资料4.1.1气象资料试验期间,应从试验地或最近的气象站获得降雨(降雨类型、降雨量以mm表示)、温度(日平均温度、最高和最低温度,以表示)、风力、阴晴、光照和相对湿度等资料,特别是施药当日及前后10天的气象资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