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第25卷第3期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outheast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May2023Vol.25No.3《民法典》时代职场性骚扰的人格权法规制叶小兰(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摘要]目前关于反职场性骚扰的研究多从劳动法角度展开,从民法角度的较少。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了反职场性骚扰条款,表明我国将采取不同于劳动法的规制路径。职场性骚扰侵犯了劳动者身体权或性自主权,也侵犯了其工作环境权和平等就业权。由此,雇主要对雇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而对工作中受害的雇员则要承担安全保障责任。我国目前没有专门规制职场性骚扰的立法,未来为充分适用《民法典》反性骚扰条款,可以借鉴域外经验制定专门反性骚扰立法,也可以对现有劳动法进行修订,以形成更加严密的反职场性骚扰法律体系。[关键词]民法典职场性骚扰人格权劳动法雇主责任[基金项目]司法部科研项目“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研究”(22SFB3027)成果之一。[作者简介]叶小兰(1979—),福建漳平人,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劳动法学。①参见赵进《用人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基于德国法律规定及司法经验的考察》,《反歧视评论》2019年第6辑。②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24条、第25条分别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有防治性骚扰的义务。③参见李曦、于宁《用人单位应对职场性骚扰问题探究———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为视角》,《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2020年5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其中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特色所在,体现了我国对个人人格尊严、人格利益的尊重和保障。在人格权编对具体人格权的规定中,第1010条规定了防治职场性骚扰的内容,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区别于以往基于反性别歧视理念并通过劳动立法进行规制的模式,《民法典》反性骚扰条款从人格权保护的角度,给出了一条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职场性骚扰规制新路径。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学者基于劳动法视角研究了职场性骚扰的防治,并相应探讨了雇主的侵权或违约责任①。但从人格权角度规制职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