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 GBT 15947-2011.pdf
下载文档

ID:2459981

大小:3.62MB

页数:24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6-2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 GBT 15947-2011 行政 商业 运输业 电子 数据 交换 EDIFACT 报文 设计 规则 15947 2011
GB/T15947-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947一2001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设计规则。本标准与GB/T15947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为:一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欧经会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UN/CEFACT)/R.840/Rv,5正式发布的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而GB/T15947一2001等效采用UN/CEFACT正式发布的第1版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报文设计规则:一将原标准的名称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设计规则改为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一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注释用法实例”。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UN/CEFACT发布的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第2次修订版。本标准与UN/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的主要变化为:一对范围进行了改写:一将附录A术语和定义改为第3章:一调整了附录的顺序。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涵景、王凌云、张荫芬、江洲、王志刚、陈兵。本标准于2001年4月第一次发布。GB/T15947-2011规则4:从属性注释应使用附录A中规定的有效的从属性标识符。4.2报文4.2.1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5:在报文定义中规定的报文业务功能不应与目标EDIFACT目录中的另一个报文的业务功能重复,且不应由目标EDIFACT目录中另一个报文的业务功能来表达(参见附录B)。规则6:报文应使用报文类型代码标识,该代码由6位GB/T1988中规定的大写字母字符组成,且在EDIFACT批式和交互式目录中是唯一的。规则7:报文名称应在目标EDIFACT目录中是唯一的。规则8:报文名称应与报文定义一致。规则9:报文应以报文头(UNH/UIH)服务段开始,以报文尾(UNT/UIT)服务段结束,规则10:报文应由结构化的数据组成,且没有段冲突。规则11:当构成报文时无法用其他方法来防止段冲突,应在报文规范中使用UGH/UGT段组。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UGH/UGT段组封装那些不能被无歧义标识的段组。规则12:在任何情况下,UGH/UGT段组的最大出现次数为1,其状态应规定为条件型或必备型,且与所封装的段组的状态相同。规则13:在UGH/UGT段组中,UGH段应是触发段。UGT段应是该段组中的最后一个段,其状态为必备型,且最大出现次数为1。规则14:报文中的每个段和段组的用途应在数据段说明中规定。规则15:数据段说明中的每个段的使用说明应与其在目标EDIFACT段目录中的段定义一致。规则16:数据段说明中的每个段和段组的使用说明应与其在段表中定义的状态和最大出现次数一致。规则17:段表的结构应与报文定义一致。规则18:段表中规定的段或段组应具有必备型或条件型的状态。规则19:段表中规定的段或段组应指定最大重复次数。规则20:不应针对必备型的段或段组规定从属性注释。规则21:为同一段或段组规定的从属性注释不应出现冲突。规则22:从属性注释应至少列出两个不同的段组,或一个段组与一个段,或两个不同的段的位置标识符。规如23:从属性注释应仅规定在同一层且同一父结构(报文或段组)中的段或段组的位置标识符。规则24:当需要时,用法注释应用在报文规范中以便提供在特殊报文规范语境中与段组、段和数据元用法有关的信息。这些注释应被用于:一指出任何条件型段组、段或数据元的用法从条件型变为必备型:一指出在报文规范语境中的段组、段和数据元出现的最大次数限制:一指出在报文规范语境中简单数据元有效长度的减少,一指出在报文规范语境中代码型简单数据元有效代码值长度的限制。规则5:用法注释应仅针对在同一层次且同一父结构(报文或段组)中的段组或段。规则26:在报文规范中针对段组用法注释不应与段定义冲突。4.2.2批式EDI专用的规则规则27:在报文头(UNH)服务段和报文尾(UNT)服务段之间应至少包含一个段,且该段不能是报文开始(BGM)段或节控制(UNS)服务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