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内容提要。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区域性生态效劳有效供应的重要途径,它通过财政资源在特定区域内由经济兴旺地区向贫困地区横向转移,使生态受益者和提供者在本钱和收益的分担与享受上趋于合理,从而鼓励贫困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形成生态补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作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局部,这项制度的推行对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开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关键词: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居住在不同地区的人们共同的生产和生活根底,如何使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开展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开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作为公共产品或公共效劳,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跨区域性,因此在一国范围内,它既有全国性的属性,也具有鲜明的地域属性。全国性的生态效劳理所当然应由中央政府财政支出来解决,而具有地域属性的生态效劳应该由区域内所有受益者共同承担,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在具体的财政实践中,区域性生态效劳的各受益地区往往隶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分属于不同级次的财政,而且不同区域的政府财力又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协调处理好区域内生态与经济的关系实际上要复杂得多。笔者认为,破解这道难题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转移支付制度。本文所谓的生态转移支付,确切说是基于生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即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那么,由生态效劳的受益区政府向该效劳的提供区政府支付一定的资金,使后者提供的生态效劳本钱与效益根本对等,从而鼓励其提高生态产品或效劳的有效供应水平。对中国来说,目前的生态转移支付制度主要是指经济兴旺的生态受益区向欠兴旺或贫困生态提供区转移一定的资金,以促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一项财政制度。一、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现实根底及理论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开展,公共需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经济领域,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的地方产业迅速扩张,引发了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滥用等外部负效应,如何有效消除这类第2页共10页负外部性的不良影响,成为我国经济开展中新的公共需求。消费领域,中国正处于人均gdp超过202300美元的阶段,居民生活由温饱型向小康型乃至富裕型转变,像生态环境、平安等这类满足享受和开展需要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效劳,越来越成为当今人们消费的重要公共需求。这些变化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其公共环境职能,增加对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以满足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