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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状与思考_林延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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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绿色 制造 体系 建设 现状 思考 林延捷
化学工程与装备 2023 年 第 2 期 214 Chemical Engineering&Equipment 2023 年 2 月 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状与思考 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状与思考 林延捷(福建省节能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2)摘 要:摘 要:构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是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现状分析,归纳总结了深入推进绿色制造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针对性提出进一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建议,以期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行业企业提供创建路径指引。关键词:关键词:绿色制造体系;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业碳达峰 引 言 引 言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1。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无论从全国或是福建省尺度,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70%左右,工业领域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主战场。绿色制造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2016 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将绿色制造工程列为五大重点工程之一,提出要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同年,工信部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 号),明确以企业为主体,重点围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单位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为我国“十三五”时期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提供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2020 年,我国向世界庄严宣布“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瞄定“双碳”目标,2021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提出要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明确要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标志着“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入新征程。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夯实绿色工业基础,福建省于 2018 年 10 月出台 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至“十三五”末期,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成。笔者就当前福建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归纳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加快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的对策建议。1 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状1 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状 截至 2022 年 11 月,福建省共征集 5 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出省级绿色工厂 353 家、绿色设计产品 228 款、绿色园区 27 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53 家,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 114 家、占比 4.08%,绿色设计产品 186 款、占比5.89%,绿色园区 5 个、占比 2.22%,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17 家、占比 5.76%。从各省建设情况看,福建省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成效居于全国中等水平,但与江苏、山东、广东省存在一定差距;绿色设计产品创建成效居于全国靠前水平;绿色园区创建成效居于全国靠后水平,与江苏、安徽、江西省差距较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成效居于全国靠前水平。从省内各地市建设情况看,厦门、福州、泉州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居于全省靠前水平,其中厦门市绿色工厂 93 家、绿色设计产品 66 款、绿色园区 1 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13家,创建总量占全省 26.17%;福州市绿色工厂 60 家、绿色设计产品 68 款、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11 家,创建总量占全省 21.03%;泉州市绿色工厂 54 家、绿色设计产品 16款、绿色园区 2 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13 家,创建总量占全省 12.86%。2 当前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2 当前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绿色制造示范覆盖面有待扩大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福建省规上工业企业共20114 家,绿色工厂数量占比不足 2%。而从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来看,部分示范企业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即年综合能耗不足 5000 吨标准煤。开展绿色制造工程,需协同推进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而改造升级多会增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节能环保投入,但投资回报期较粗放发展而言偏长,由于对绿色高质量发展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相当数量的企业缺乏创建绿色制造的主动性。2.2 绿色制造发展均衡性有待改善 从行业分布来看,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特色轻工、现代纺织服装等低能耗低碳排行业企业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数量累计占比超过 65%,传统行业中多为创建基础较好、发展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重点龙头企业创建示范。从地域分布来看,地区差异性较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单位的分布与地区 GDP 呈明显正相关,绿色园区多分布DOI:10.19566/35-1285/tq.2023.02.103 林延捷: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状与思考 215 在产业园区集中的三明(9 家)、南平(5 家)市。随着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业间、区域间绿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日益凸显。2.3 绿色制造体系基础有待夯实 通过对部分列入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调研,部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有所减弱,对绿色化水平未能持续改进提升。例如:部分绿色工厂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能源管理体系不完善或未能有效保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不稳定、三级计量数据联网主动性低、新建项目的在线监测系统未同步建设,能源审计未定期开展,节能诊断意见未充分吸收,节能技改工程建设进度偏慢,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未见提升。部分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提供的应商信息和社会责任报告未及时更新,供应商中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占比不高。2.4 绿色制造标准支撑有待加强 自 2016 年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以来,工信部以建设绿色工厂、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为重点,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2。截至 2022 年 9 月,国家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 41 项,其中化工行业 14 项,建材行业 9 项、有色行业 8 项、纺织行业 4 项、轻工行业 3 项、电子、通信、钢铁行业各 1 项;发布绿色设计产品标准 161 项,其中石化行业 29 项,钢铁行业 26 项,有色行业 23 项,机械行业 30 项,纺织行业 20项,轻工行业 15 项,建材行业 10 项,通信、包装行业各 3项,通用标准 2 项;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3 项,机械、汽车、电子电器行业各 1 项。虽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但各领域绿色制造标准化工作推进程度各不相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亟待完善,尤其绿色设计产品标准缺失较多,在绿色示范创建过程中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无法充分发挥。2.5 第三方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为充分激发环保产业市场活力,符合基本要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均可参加福建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辅导,但服务质量、水平差异较大。例如,评价标准理解不到位,评价数据来源的权威性、真实性、完整性不够充分;对企业指导、辅导不够深入,企业情况掌握不实、不全,在低碳、减碳化方面辅导力度不够,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有待加强;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片面性,未树牢大局意识,倾向辅导基础条件较好、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服务意识有所淡化。3 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建议 3 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强化绿色制造成果推广宣传 丰富宣传载体,打造新闻门户、社交媒体、视频平台等全媒体矩阵,广泛宣传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典型案例,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创建经验分享交流会,大力宣传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经验做法及成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激发企业绿色改造升级的自主意识和内生动力。3.2 加快绿色制造立法 目前,我国绿色采购法律依据缺位,随着绿色制造纵深推进,建议出台“绿色采购法”推动绿色设计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有利于营造绿色生产及消费的良好氛围,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盈”3。此外,建议出台综合性的“绿色制造促进法”,科学划分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企业在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为深入推进高质量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4。3.3 梳理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围绕“双碳”目标,在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框架下,立足我省产业布局特点,搭建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修订完善省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标准。重点围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3.4 建立示范名单跟踪管理机制 依托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数据库,跟踪指导示范单位持续改进提升情况,绿色工厂重点采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等绩效指标,绿色设计产品重点采集产销量、利润率等指标,绿色园区重点采集区域能源消费量、碳排放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绿色供应链重点采集管理目标、绿色管理制度清单及供应商情况等信息。建立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保持绿色制造体系的有效运行,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严重偏离示范要求、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以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相关企业从示范名单中予以剔除并取消财政奖励。3.5 严格第三方服务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节能和绿色发展服务体系监督管理机制,增强第三方机构绿色服务能力及水平。按照 福建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管理办法 制定、公布第三方评价机构考评标准,及时通报各批次绿色制造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价情况,对考评不合格、不能有效开展节能与绿色发展支撑服务工作、出具虚假不实评价报告以及存在失信行为的,予以约谈、警示,直至从推荐名单中撤销。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中国制造 2025Z.2015.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Z.2016.3 高浚淇,李颖.构建我国绿色制造政策法规体系的路径探讨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20,40(5):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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