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谈谈检察机关如何为大局效劳...谈谈检察机关如何为大局效劳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开展社会生产力。〞“完成改革和开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开展、保持稳定已成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如何正确处理好改革、开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效劳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开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只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才能全力维护和效劳于全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谨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谈谈个人对检察机关如何为大局效劳的认识。一、正确认识改革、开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改革、开展、稳定并正确处理三者关系,是邓小平理论的一个根本战略思想。开展是目的,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强大动力,是现代化必由之路,稳定是开展与改革不可缺少的前提和条件。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并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提出并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开展、保持稳定〞的根本方针,坚持以开展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目的、改革为动力、稳定为保证,把改革的力度、开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政治、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开展,在改革、开展中实现社会稳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改革、开展和稳定的关系,才能牢牢把握为大局效劳的根本方向,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顺党心、合民意,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开展。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局部,必须为经济根底效劳,对经济根底予以有效的保护,促进第2页共6页经济根底的不断完善,推动社会开展和全面进步;认识到检察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必须根据法律的要求,运用法律的手段保障和促进经济开展;认识到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惩治犯罪必须立足于经济开展这个前提和根底,克服只注重办案法律效果的思想,树立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并重、相统一的执法观念,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导执法工作,用形势决定任务,用任务决定决策,自觉服从效劳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为大局效劳,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