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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调剂
处方
差错
事故
管理办法
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
为提高调剂部门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平安,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方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现制定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过失事故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剂处方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行为。
第二章过失分类
第二条根据科内和科外发现的过失,依据其影响程度及潜在危险分五类进行管理。
(一)一类过失:患者已使用,造成损害;
(二)二类过失: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损害;
(三)三类过失:药已发出,患者或其关系人发现,尚未使用;
(四)四类过失:院内科外发现尚未用于患者;
(五)五类过失。科内发现、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者或药已发出而病人未用前追回。
第三章过失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三条药品贮存
(一)药品的摆放应有利于调配,分类摆放;
(二)只允许受过训练并被授权的人员往药架上摆放药品,确保药品标签与药架上的标签(标有药名及规格)严格对应;
(三)同品种不同规格的药品分开摆放;
(四)包装相似或读音相似的的药品分开放;
(五)在易发生过失的药品摆放位置上,可加贴醒目的警示标签,以便配方时注意。第四条配方
(一)配方前先审核处方,有疑问不要凭空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 联系处方医师。
(二)配齐一张处方的药品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三)调配完成后应再次逐一核对处方。
(四)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提醒配方人注意。
(五)药品翻开包装后不要把口再封上。
(六)已标明用量的药品,放回原位时应删去原用法。第第五条发药
(一)凭发票或其他书面凭证确认患者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二)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交待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过失。
(三)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说明用法。第六条管理措施
(一)制定并实施标准调配操作规程。
(二)及时让工作人员掌握药房中新药信息。
(三)发生过失后,当事人要即时上报,分析和检讨出现过失的原因,及时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防止类似过失发生。
(四)定期召开会议,接受过失隐患的反响意见,讨论提出改进建议。
(五)合理安排人力资源,顶峰时增加调配人员,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七条过失事故的报告
(一)过失事故报告坚持及时、自愿为原那么,当事人应即时向部门组长上报,事后填写过失报告表。
(二)发生过失须逐级报告,组长应调查经过和原因,分析出现危害的程度和处理结果。第八条过失事故的处理
当患者反映药品过失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确定属于过失,立即按照过失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过失事故的判定第九条过失的判定
(一)未对处方以下内容进行适宜性审核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3.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二)调配处方时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错人等。
(三)未取得相应独立调剂权的新毕业生、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过失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
(四)遇到上述规定外的情况由过失判定小组判定。第十条过失的类别由过失判定小组判定负责组织鉴定,必要时征求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意见。
第十一条事故鉴定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五章.过失事故的奖惩与监督第十二条过失的处分
(一)一类过失:上报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处理;
(二)二类过失:扣罚3-5分;
(三)三类过失:扣罚2分;
(四)四类过失:扣罚1-2分;
(五)五类过失。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第十三条发生过失事故当事人应及时上报部门组长并做好登记,任何人发现有延报、瞒报或漏报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组长汇报。
第十四条发生过失事故当事人当事人延报(距发生过失时间超过24小时)、瞒报或漏报处以相应类别两倍或以上扣罚,导致严重后果的,提交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处理;协助延报、瞒报或漏报者处以扣罚3分,导致严重后果的,提交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处理。
第十五条凡因过失引起医疗纠纷者视其情节严重性处以扣罚6分以上。
第十七条过失率高者给予限制或取消调剂处方权或待岗培训。
第二篇: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
药剂科史秀玲
为提高调剂部门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平安,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方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现制定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过失事故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剂处方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行为。
第二章过失分类
第二条根据科内和科外发现的过失,依据其影响程度及潜在危险分五类进行管理。
(一)一类过失:患者已使用,造成损害;
(二)二类过失: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损害;
(三)三类过失:药已发出,患者或其关系人发现,尚未使用;
(四)四类过失:院内科外发现尚未用于患者;
(五)五类过失。科内发现、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者或药已发出而病人未用前追回。
第三章过失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条药品贮存
(一)药品的摆放应有利于调配,分类摆放;
(二)只允许受过训练并被授权的人员往药架上摆放药品,确保药品标签与药架上的标签(标有药名及规格)严格对应;
(三)同品种不同规格的药品分开摆放;
(四)包装相似或读音相似的的药品分开放;
(五)在易发生过失的药品摆放位置上,可加贴醒目的警示标签,以便配方时注意。
第四条配方
(一)配方前先审核处方,有疑问不要凭空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 联系处方医师。
(二)配齐一张处方的药品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三)调配完成后应再次逐一核对处方。
(四)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提醒配方人注意。
(五)药品翻开包装后不要把口再封上。
(六)已标明用量的药品,放回原位时应删去原用法。
第五条发药
(一)凭发票或其他书面凭证确认患者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二)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交待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过失。
(三)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说明用法。
第六条管理措施
(一)制定并实施标准调配操作规程。
(二)及时让工作人员掌握药房中新药信息。
(三)发生过失后,当事人要即时上报,分析和检讨出现过失的原因,及时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防止类似过失发生。
(四)定期召开会议,接受过失隐患的反响意见,讨论提出改进建议。
(五)合理安排人力资源,顶峰时增加调配人员,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过失事故的报告
(一)过失事故报告坚持及时、自愿为原那么,当事人应即时向部门组长上报,事后填写过失报告表。
(二)发生过失须逐级报告,组长应调查经过和原因,分析出现危害的程度和处理结果。
第八条过失事故的处理
当患者反映药品过失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确定属于过失,立即按照过失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过失事故的判定
第九条过失的判定
(一)未对处方以下内容进行适宜性审核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3.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二)调配处方时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错人等。
(三)未取得相应独立调剂权的新毕业生、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过失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
(四)遇到上述规定外的情况由过失判定小组判定。
第十条过失的类别由过失判定小组判定负责组织鉴定,必要时征求医院医
疗质量委员会意见。
第十一条事故鉴定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五章.过失事故的奖惩与监督
第十二条过失的处分
(一)一类过失:上报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处理;
(二)二类过失:扣罚202300~2022分;
(三)三类过失:扣罚200分;
(四)四类过失:扣罚20230~200分;
(五)五类过失。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第十三条发生过失事故当事人应及时上报部门组长并做好登记,任何人发现有延报、瞒报或漏报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组长汇报。
第十四条发生过失事故当事人延报(距发生过失时间超过24小时)、瞒报或漏报处以相应类别两倍或以上扣罚,导致严重后果的,提交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处理;协助延报、瞒报或漏报者处以扣罚300分,导致严重后果的,提交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处理。
第十五条过失事故的监督。由过失事故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登记。
第十六条凡因过失引起医疗纠纷者视其情节严重性处以扣罚6000分以上。第十七条过失率高者给予限制或取消调剂处方权或待岗培训。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八条本方法适用于本院所有调剂部门。
第十九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试行)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试行)
为提高调剂部门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平安,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方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现制定调剂处方过失事故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过失事故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剂处方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行为。第二章过失分类
第二条根据科内和科外发现的过失,依据其影响程度及潜在危险分五类进行管理。
(一)一类过失:患者已使用,造成损害;
(二)二类过失: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损害;
(三)三类过失:药已发出,患者或其关系人发现,尚未使用;
(四)四类过失:院内科外发现尚未用于患者;
(五)五类过失。科内发现、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者或药已发出而病人未用前追回。第三章过失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三条药品贮存
(一)药品的摆放应有利于调配,分类摆放;
(二)只允许受过训练并被授权的人员往药架上摆放药品,确保药品标签与药架上的标签(标有药名及规格)严格对应;
(三)同品种不同规格的药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