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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做法交流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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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税收 执法 风险 廉政 做法 交流 材料
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做法交流材料 近几年来,xxxx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推动税收业务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xxxxxxxx纪检组监察局以极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优化业务流程、标准权力运行结合起来,与深化办税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结合起来,与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从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监督检查中筛选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工作建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各司局一道,全面推动内控机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最近,根据组局建议,xxxx制定下发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的下发,将有利于强化内部监控制约,进一步标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 一、确定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制定标准个案批复工作建议 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现实税收业务工作中,包括xxxx机关在内,各级税务机关还存在着大量的、以特定纳税人为对象的税收个案批复业务。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税收个案批复的形式,与建立法治化政府、建设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符合,从开展趋势来看,应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但是,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任务艰巨,xxxx还需要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的情况下,在处理一些具体涉税问题时,还需要税务机关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案批复还有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办理个案批复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一是个案批复数量过多,存在应当制定标准性文件未及时制定、已有明确规定仍予以批复甚至批复与现有规定不尽相符等不标准的情况;二是批复主体不清,一些批复不是以税务机关而是以税务机关的主办业务部门名义做出(即内部机构发文);三是批复办理程序缺乏制约、不公开,根本上是在主办机构内部封闭运行,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由部门或部门内部处室甚至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由于以上原因,致使在个案批复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发生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的影响和后果,如2023年xxxx就发现和查处了xxxx所得税司副处长游某擅自为企业制作假公文进行个案批复的违法犯罪案件,游某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个案批复工作的不标准,权力缺乏制约,使这类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xxxx机关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我们向xxxx领导提出了制定税收业务个案批复工作规程的建议,得到xxxx领导的重视,肖捷局长、解学智副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加强调研,认真落实。根据xxxx领导的指示,由监察局、法规司牵头,组织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等业务部门,在充分调研的根底上,制定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下发全国税务系统执行。 二、科学设定程序,标准权力运行 规程从概念、制度衔接、批复方式、办理原那么、办理流程、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税务部门个案批复工作进行了标准,集中解决了多头管理、程序混乱以及过程结果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堵塞了制度漏洞。要求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个案批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注重内局部工制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原那么。实现了以下几个转变: 一是实现了申请理由的模糊向明确转变。 就标准的内容来说,但凡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就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税收标准性文件所做的批复,均被纳入了规程的规制范围;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普遍适用的审批事项,那么不在此列。这就从制度上明确了提出个案批复的理由条件,防止了纳税人不是因为政策规定不明确、而是为了少缴或不缴税款考虑人情因素提出申请情况的发生。 二是实现了由少数部门说了算向多部门协作制衡转变。 规程特别采取了将事实调查的责任主体与个案批复主体分开的程序设计,这是加强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讲,由税务行政相对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行使调查权,并对调查的事实负责。个案批复机关那么不承担对事实进行调查的责任。主管税务机关一般位于事件发生地,相对来说更了解纳税人的情况,由其来行使调查权,可以节约取证时间,有利于尽快查清事实。如果批复机关认为事实没有调查清楚的,可以按照规程的规定补充调查核实。 为杜绝个案批复由主办业务部门自行以税务机关或本部门的名义直接做出,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做法交流材料第2页 缺乏必要制约的状况,规程明确规定下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以上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名义做出的税收个案批复。同时,规程从分工制约的原那么出发,规定有权做出批复的税务机关做出个案批复,应当经过办公厅(室)登记分发、主办业务部门草拟批复文本、督查内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会签、政策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办公厅(室)核稿、局领导签发等程序。做出的个案批复,还应当抄送监察部门并报送上级税务机关督查内审部门备案。多部门参与到个案批复工作中,各司其职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增加透明度,从而表达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原那么。 三是实现了由部门内部操作向公开阳光操作转变。 规程规定,除涉及xxxx秘密外,税收个案批复应当自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由批复机关的办公厅(室)在本级政府公报、税务机关公报、本辖区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本级政府网站、本税务机关网站上公布。不具备上述规定公布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自税收个案批复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办税效劳场所或公共场所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公布其做出的税收个案批复。对个案批复进行公示,表达了政务公开的原那么,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使具有相同情形的纳税人也能享受同样的税收待遇,有利于市场经济公开、公平、法制原那么的实现,而最主要的,是可以通过公开,更好地增强税务人员的自律意识,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温家宝总理在2023年全国依法行政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规程是税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树立程序意识,标准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主动限制自己的行政权力,标准自身行政行为,主动置身于广阔纳税人监督之下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机制,也是内控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预防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长效机制建设的具体表达。规程的施行,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税务机关在个案批复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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