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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研讨
发言
范文
国企公司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交流研讨发言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本次纪法教育学习交流紧扣制约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
新的历史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必须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并牢牢抓住加强纪法教育不动摇不放松不松懈,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纪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坚定理想信念,突出教育重点,以思想建设为先导
把纪法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坚持纪律学习、法律学习,切实做到知法守法,敬法畏法,坚决守住红线、底线,切实加强政治锤炼,增强政治本领,营造崇廉尚德的干事创业氛围。
把纪法教育作为监督的第一关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的重点,跳出纪法教育“老套路”“旧样子”,定期、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着力提高纪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带动性,充分发挥“学纪法、讲纪法、用纪法”走在前列、当好表率的作用,推动纪法教育入脑入心,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堤坝。不断增强纪法教育的系统性、广泛性和参与性。坚持以学纪、懂纪、知法、守法为引领,把纪法教育贯彻实际工作和学习全过程,不断推进纪法教育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纪律规矩防线,建立长效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使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找准找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系统观念,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坚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让纪法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的焦点问题,针对技能短板,通过学好讲好一个案例、解决一类问题、形成一套方法,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专业化水平,并通过案件查办质量评查等工作,切实提升执纪执法质效。在以“训”促成长的同时,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前置干部自律红线。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聚焦政治建设、履行主体责任、风险防控、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担当精神、纪律作风以及个人廉政风险点。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加大队伍整肃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另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监督调研、监督谈话、健全廉政档案。
三、统筹把握执纪与执法的特点要求,锤炼“内功”提升“外功”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能确保纪检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
新时代十年来,从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到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委工作条例,加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配套制度,一系列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推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
新时代新征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标尺开展工作,既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又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凸显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以“铁案工程”为抓手,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惩治腐败。摸清摸准摸透本单位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情况,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干部群众,听真话、摸实情。坚持纪法为绳。全面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带头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突破、措施使用、调查取证、把握政策、执纪执法贯通等方面本领,确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到合规、合纪、合法。坚持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握好政策策略,充分考虑个人态度、主观动机、时间节点、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纠正整改等情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理有节、不枉不纵,做到宽有宽的道理,严有严的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注重纪法情理融合,充分彰显治病救人的温度,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情理触动,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分领域、分系统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对受到不实举报者的澄清正名力度,为锐意改革、勇挑重担的干部撑腰鼓劲,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国企公司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交流研讨发言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不仅是一次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更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通过学习教育环节的理论武装,让我在思想上、政治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更加坚定了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行动自觉。结合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如何有效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交流题目,我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以条例推动执纪
一是学习要跟上。坚决防止和克服把学习党纪国法当成一种口号,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错误做法。不仅要自觉学习党纪国法,深入理解党纪国法,真正掌握党纪国法,更要努力把党纪国法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化为高度的自律和自觉,始终把党纪国法当作不能碰的“高压线”。
二是认识要提高。执纪者必先守纪,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从内心深处把遵纪守法作为政治责任、自觉追求,时刻保持自控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上把握住方向、感情上把握住原则、行动上把握住分寸、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决不能放纵自己,为欲所害。
三是行动要自觉。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既是目标任务又是原则要求,必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乃至所有纪检监察活动全过程。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党章作为一切行动的根本遵循,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斗争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二、推进新时代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以来,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断锤炼党性,强化自我监督,打造一支让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放心,让人们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彰显政治监督有力有效。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纪违法问题,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切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二是要建设高质量队伍。高质量的纪检监察队伍,不仅体现在思想素质教育的高质量,业务能力的高质量,更要体现在纪律作风上的高质量。因此,要狠抓理论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实践,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要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自觉接受最严的约束和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建设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是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加强系统内部纪律作风建设,强化风险防控,高标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全方位、多层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刚性约束,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采取多种教育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严守底线不越红线。
三、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统筹运用于工作中
从实践创新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纪法案件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纪律与法律交叉适用等新问题。从办案人员成分结构分析,当前占主体部分是改革前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熟悉了解纪律检查,但相对缺乏司法基础;改革之后来自检察机关的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熟悉了解检察司法业务,但相对缺乏纪检监察基础。无论是哪部分力量,都需要补纪法思维这一课。
一是强化纪法思维,打通纪法思维、纪法意识和纪法规范阻隔。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统筹运用纪法政策工具高质量办理纪法案件,这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对监督执纪执法实践的迫切要求。
二是通过强化纪法思维,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纪法双施双守、纪法治理等纪法思维核心要素融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过程。
三是建立科学严谨的办案流程,使之符合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在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运用纪法思维认识新情况、有效解决新问题等经验举措吸纳到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中,提升纪法制度供给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补齐业务短板,树立法治思维,从严把好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搞好纪法贯通又实现法法衔接。不仅要从宪法及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角度出发,也要深入掌握纪检监察理论和实践,尤其是应当充分认识过去纪委办案模式,及时发现办案实践中存在的程序流转难点,明晰“法、纪”调查程序,强化对程序流转的控制和监督,注重措施使用的合法性、可操作性,确保执纪和执法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推进监察、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
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给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的任务,我们必须守正创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从制度建设,方式方法等方面,对标新要求司制定新标准,并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