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
8772-2011
电视
教室
座位
布置
范围
照度
卫生标准
8772
2011
GB8772-2011前言本标准5.3和第6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8772一1988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与GB8772一198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一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3、3.4)。一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GB8772一1988的4.3).一修订了观看教学电视的距离(本标准的4.1:GB8772一1988的2.1)。修改了电视教室的采光标准(本标准的5.1:GB8772一1988的3.1)。一修订了对电视教室光源的规定(本标准的5,3:GB8772一1988的3.3)。一增加了对电视教室照明维护系数的规定(本标准的5.4)。一增加了普通教室电视教学的要求(本标准的第6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晖、汪玲、王震维。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8772-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