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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的通用要求
GB
17466-1998
家用
类似
用途
固定
电气
装置
电器附件
外壳
通用
要求
17466
1998
GB17466-1998前言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EC670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的通用要求(1989)及其第一次修改件(1994)。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与IEC670(1989)等同。本标准与IEC670的主要差别:1.使用的环境温度IEC670的第一章规定“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外壳适合于通常不超过25C,偶尔会达到35的环境温度下使用”。考虑到我国部分地区为亚热带气候,本标准将使用环境温度提高为“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C.”2.编写格式EC670没有“引用标准”这一章,为了能与IEC670的章节保持一致,又便于查找对照,本标准将GB/T1.1一1993规定的“引用标准”这一章作为附录B(标准的附录)。3.在EC670(1989)引用的标准中有部分为老版本,现在已有新版本。根据GB/T1.1一1993的规定“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因此,在引用标准中引用了按IEC最新版本制定的国家标准。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世华、何伟恩。本标准委托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