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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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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单位 消防安全 标准化 管理 建设 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平安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平安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 1总那么 1.0.1为标准单位消防平安管理,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员工消防平安素质,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1.0.3消防平安标准化管理作为有效提高单位消防平安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纳入单位消防建设内容和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2术语和定义 2.0.1消防平安管理“四化〞标准 单位消防平安管理到达消防管理标准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标准。 2.0.2消防管理标准化 单位全面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标准化消防管理。 2.0.3消防设施完好化 单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2.0.4消防标识标准化 单位依照本标准对消防标识进行标准和统一。 2.0.5消防知识普及化 单位经常开展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每名员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3消防管理标准化 3.1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应用 3.1.1单位应当全面应用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开发的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施消防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人员。 3.1.2单位应当建立系统管理及应用规定和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 3.1.3单位应当应用该系统平台建立健全动态消防电子档案,接收公安消防机构与单位之间的通知公告,加强与公安消防机构的互动交流,实现单位防火档案数据和报表上传、网上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强化单位消防平安工作标准化、数字化管理。 3.1.4每半年应用该系统平台开展一次消防平安管理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3.2消防平安职责 3.2.1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 3.2.2明确消防平安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宜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 3.2.3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 3.3消防平安制度 3.3.1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 3.3.2制定顾客或消费者入店(场)消防平安逃生须知、逃生通道卡片、定期宣传消防平安逃生根本知识等制度。 3.3.3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平安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平安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平安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平安管理档案。 3.3.4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工作的记录齐全。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平安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3.4重点部位管理 3.4.1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平安以及对消防平安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4.2重点部位应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消防平安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 3.5用火管理 3.5.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严格实行动火证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 3.5.2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用火。 3.6用电管理 3.6.1建立电气防火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小组、电工小组成员名单,电气图纸,电工分片专责区,电气隐患部位,电气要害部位,爆炸和火灾危险部位等。 3.6.2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视、检查、保养并记录齐全。 3.6.3凡在防爆、防潮、防尘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平安要求;凡能发热起火的电气设备(各种镇流器、变压器等)不准安装在可燃的材料上;凡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电气规定和技术标准,不准违章作业;凡安装临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要求,并经单位消防平安管理部门批准,用后应彻底撤除。 3.7重点工种人员管理 3.7.1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电气焊工、电工、锅炉工、电梯维修工、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7.2建立重点工种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重点工种人员名单,个人的人事概况及工作表现,职责范围内发生平安事故记录等。 3.7.3制定学习、训练和考核方案,定期组织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消防知识学习。 3.7.4建立重点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与经济责任和奖惩制度相结合。 3.8防火巡查3.8.1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8.2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平安情况。 3.8.3在巡查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并做好记录,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8.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3.9防火检查 3.9.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9.2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进行防火检查,检查内容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执行。 3.9.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2023火灾隐患整改 3.2023.1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在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消防平安管理人报告。 3.2023.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消防平安管理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平安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平安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保平安。 3.2023.3消防平安管理人应当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向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当催促落实整改措施,并为火灾隐患整改提供人员、资金保障,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2023.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平安责任人或者消防平安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3.2023.5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2023.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3.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3.11.1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楼层、场所、部位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平安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平安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3.11.2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3.12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 3.12.1人员密集场所同一时间内工作人员超过20人以上的,应因地制宜组建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缺乏20人的,可组建一个梯队。 3.12.2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同一楼层或防火分区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当班人数超过5人时,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和疏散引导组,明确各组各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当班人数少于5人时,设立通讯联络员、疏散引导员,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3.12.3第二梯队由非起火部位的其它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平安防护救护组,明确各组各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3.13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3.13.1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或单位员工报警时,应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 等通讯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实地核查。 3.13.2核查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 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响确认火灾信息,同时组织本楼层或防火分区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13.3消防控制室接到核查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立即拨打“119〞 报警,启动火灾警报装置和火灾事故播送,发出火警处置指令,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增援,并告知顾客或消费者不要惊慌,在单位员工的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火灾现场;确认消防设施处于自动状态,启动正压送风、排烟系统等联动设备,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强制电梯停于首层,切断有关部门的非消防电源。 3.13.4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应迅速就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 报警,平安防护救护组注意观察和平安警戒,防止爆炸、中毒、建筑垮塌和群众贪恋财物重返现场。 3.14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 3.14.1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应立即通过 、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值班室报警,并组织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14.2值班室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拨打“119〞 报警,并通过单位内部 、无线对讲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报告单位值班领导,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3.14.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值班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应按照第3.13.4规定实施。 3.15火灾事故事后处理 3.15.1火灾事故发生后,失火单位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组织安排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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