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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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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消防安全 工作 考评 奖惩制度
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落实单位消防平安管理,制订以下消防平安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消防平安工作实行检查考评与奖惩机制 1、考评目的: (1)了解每个员工开展岗位防火巡查的情况,落实消防平安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促进员工学习消防平安知识; (3)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平安意识和防火检查的能力;(4)作为人员奖惩、加薪、罚款、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评内容 (1)各部门、岗位人员贯彻国家消防法规、技术标准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2)落实单位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情况;(3)落实防火巡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的情况;(4)落实消防平安相关操作规程、用火用电等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的情况;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情况;(6)其他有关消防平安的情况。 3、考评方式抽查员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章制度的情况,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情况,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的情况,落实消防平安相关操作规程、用火用电等制度的情况,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其他有关消防平安的情况,检查各类表格的填写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位情况、员工对各类消防平安知识及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等。 二、奖罚规定 1、奖罚权限 有关消防平安工作的奖励与处分由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员工实际表现情况提出意见,经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批准后实施。 2、奖罚程序 (1)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消防平安工作的落实情况及防火巡查、检查情况,拟定奖惩专门报告; (2)奖惩专门报告由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递交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审批; (3)由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起草奖惩专门报告,经批准后奖惩决定由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4)经批准的奖惩专门报告原件由消防平安归口管理部门保存,存档备查。 三、消防工作奖励、处分规定1、消防工作奖励规定(1)全面掌握消防平安工作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的员工,一次性奖励30元; (2)积极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各类消防平安活动,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2)积极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能够确保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30元; (3)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所负责区域内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30元; (4)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5)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6)在消防平安教育考核中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依次奖励50元、30元、20元。 2、处分规定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以30元罚款。1)防火巡查不到位,未认真汇总巡查情况的;2)用火、用电有违章情况的;3)消防平安重点部位人员不在岗的; 4)检查中发现不知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或对消防知识不熟的;5)无故不参加消防演练、培训和考试的; 6)参加消防平安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罚款。 1)对本部门存在火灾及平安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部门未落实防范措施,不能保障消防平安的; 2)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或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平安疏散标志遮挡覆盖的。 3)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丧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处分款; 4)刁难消防监督人员执行工作的。 5)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处理的;6)用电不使用平安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下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1)在单位区域内擅自动用明火,使用电、气焊未办理动火申请表的;动火现场未配备灭火器,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的;如因此造成火灾的,追究刑事责任; 2)埋压、圈占、堵塞消防通道而影响应急疏散的;如火灾事故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刑事责任;3)施工现场有明火作业无现场监护人、防火负责人的(除根据文明施工责任书中规定的处分外),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分款;如因此造成初起火灾未能及时扑灭的,追究刑事责任; 4)不按操作程序,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xxxxxxx(签章)年月日 第二篇: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为了确保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平安,提高广阔师生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学校对消防平安工作实行考评和奖惩制度。 二、对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平安制度、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方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和证书、奖品或奖金。 三、对未认真履行学校消防平安制度,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危害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以下四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观察。 四、对部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由学校保卫处组织评选,并报学校防火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对个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由保卫处实施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学校防火委员会审查后,送人事处或学生处,由人事处或学生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造成严重火灾危害的责任人,除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篇: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消防平安工作管理,促进消防平安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平安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保安部负责消防平安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平安工作管理办公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平安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平安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平安考核工作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列入经理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平安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防止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五、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分: 1、不履行消防平安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对消防平安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平安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平安培训的。 六、公司将在年终工作总结按考评情况,填写消防平安工作奖惩记录表予以奖惩。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篇: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保定一中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的规定以及我校签定的逐级防火平安责任制的要求,对在消防工作是有以下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1)能按照签字的逐级防火平安责任书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全年无火灾事故的,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平安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平安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2.对违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不履行防火平安责任书职责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分: (1)学院各部门在一年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部门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一定处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2)学院师生员工违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成心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篇: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单位对消防平安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分。 第二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平安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平安制度,为消防平安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防止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平安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平安制度,对消防平安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平安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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