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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消毒
灭菌
效果
环境
卫生学
监测
工作方案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方案
方案
为了加强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提高消毒灭菌质量,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按照卫生部公布的消毒技术标准定期对医院各临床科室的空气、医护人员的手、物体外表、使用中的消毒液、压力蒸气灭菌等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具体监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小组:组长:黄林青副组长:刘锋
成员。杨幸秀、万辉连、乐丽芬、李碧珍、黄育红、王四莲、杨丽春、刘志惠、钟瑞芬。
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供应室应按照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做好各项监测并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到达2023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1)压力蒸汽灭菌器必须进行每锅物理监测,每包内、外化学监测,预真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每周监测一次,每月需送市或区cdc监测一次。
(2)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预真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2、使用科室对使用中消毒剂进行浓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一次,戊二醛每周监测二次(胃镜室每天使用前监测一次),使用中灭菌剂、消毒剂细菌污染监测每月一次。
3、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做好记录和签名)紫外线灯管每周擦拭一次,每半年监测照射强度一次。
三、环境卫生学监测
1、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外表和医护人员的监测。
2、对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新生儿病房、母婴室、口腔科、内窥镜室、治疗室、换药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一次。
四、二级监测
1、科室医院感染监控护士每月应协助检验科做好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对不合格工程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后复查,监测资料记录完整备查。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和兼职检验人员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反响到科室。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查改进。
2、每年委托市/县疾控中心来我院进行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至少2次,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按监督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篇: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XX县区人民医院2023年医院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2023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标准的有关具体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监控效率,保证医疗平安,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定期对空气、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及灭菌剂、消毒后(灭菌后)物品及内镜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保证消毒效果和灭菌质量,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平安。
二、监测范围
全院各科室空气、物表及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及灭菌剂、透析液、消毒后(灭菌后)物品及内镜的监测。为保证紫外线空气消毒效果,对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
三、监测要求
各科室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检验科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院感科负责制定监测方案、监督与指导;重点科室按照已下发的XX县区人民医院重点科室环境卫生学监测工程和监测频次表,由科室的院感专职人员完成采样工作。其它临床科室通常情况下不再进行常规监测,当可能出现医院感染爆发时,要及时监测;院感科专职人员每月对全院科室进行抽检。如有不合格项须一周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监测,仍不合格的,立即书面报告院感科,由院感科组织相关专家查找原因,每次整改、监测要有相关记录。
四、监测方案
1、院感科抽查方案。每月随机对监测工程抽查,对抽查中不合格工程进行复查。
2、普通病房及门诊等应用紫外线消毒的科室,定于5月、11月进行紫外线强度监测。
3、重点科室监测方案。
第三篇: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到达2023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时遵循的原那么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标准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2023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到达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力、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八、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包括对透析液和可重复使用的透析器的监测。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2022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九、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外表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应对手术室、血液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室(icu)、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消毒供应室、输血科、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医院感染控制的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十、采用各临床医技科室自行采样监测和院感办定期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十
一、各科室应及时对采样监测结果进行登记、汇总、分析。对不达标之处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复查,直至合格为止。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以防止以后类似情况发生,确保消毒灭菌质量和环境卫生学达标。
第四篇: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手册[1].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
一、环境卫生学:
包括各类环境、空气、物体外表、医护人员手
1、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
范围
内别
空气物体医护外表人员手
cfu/m3cfu/m2cfu/m2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手病房Ⅱ类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病室、供应室无菌区、烧Ⅲ类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输血科、血透室、介入中心
Ⅳ类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传染病科及房间
2、致病性微生物及结果判定
(一)、空气:
标准
≤2023≤5≤5≤200≤5≤5≤500≤2023≤2023
—≤15≤15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2023cfu/m3(或0.2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或4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500cfu/m3(或2023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二)、物体外表: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5cfu/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23cfu/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Ⅲ类区域:细菌总数≤15cfu/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外表不得检出沙门菌。
(三)、手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2023cfu/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二、医疗用品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20230cm2,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三、使用中消毒剂和无菌器械保存液
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数应≤2023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2、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四、紫外线灯管辐照强度
1、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90uw/㎡;使用中的紫外线辐照强度应≥70uw/㎡;
2、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照强度≥180uw/㎡为合格。
3、生物监测标准。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到达99.90%。
五、内镜:
1、灭菌后的内镜(入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脑室镜、膀胱镜、胸腔镜);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消毒后的内镜(入喉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