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医学
专题
医保
医疗保险(y lio bo xin)模式,日本(r bn)法国,第一页,共二十二页。,日本医疗保险(y lio bo xin)模式,历史沿革: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始建于二十年代初,1922年,随着健康保险法的制定,日本首先建立了以受雇者为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其后又于1938年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了以自营业者、农民为对象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1961年提出要所有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从而日本实现了全民皆保险。1968年日本的医疗保险支付率达到了70%,1973年实现70岁以上(yshng)老人免费医疗,同年,实现被保险者家属医疗费70%免费,同时建立了对个人负担比例规定一定上限的高额疗养费制度。1984年日本修改了健康保险法,实行医疗费个人负担10%,利用新技术部分个人负担的制度。1997年又一次修改医疗保险制度,从法律上规定参保者要负担20%的医疗费,2003年4月以后,政府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对各制度的支付率进行了调整,目前各制度的支付率统一定为70%,3岁以下儿童个人负担为20%,70岁以上(yshng)老年人为90%。,第二页,共二十二页。,现状(xinzhung),日本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型 医保国家日本的医疗保险总体上构成比较复杂:其中日本的医疗保险组织有三种形式:社会医疗保险组织、医疗救助组织和公共医疗保健组织。这三种医疗保险组织中,社会医疗保险组织是核心;日本国民参加保险者分三大类:每一类约有三分之一国民参加。第一类工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rnyun)为大企业及政府等工作人员(rnyun)及其抚养的直系亲属。第二类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险,参保人员(rnyun)为中小企业职员和其抚养的直系亲属。第三类国民健康保险,参保者为独资经营及靠养老金生活者。属于第一分类的工会健康保险费用率一般较低,都能支付。相反属于第三类的保险费用率一般较高,难以支付,第二类介于两者之间,第三页,共二十二页。,日本的医疗保险组织(zzh)有三种形式:社会医疗保险组织(zzh)、医疗救助组织(zzh)和公共医疗保健组织(zzh)。这三种医疗保险组织(zzh)中,社会医疗保险组织(zzh)是核心,第四页,共二十二页。,问题(wnt),日本的医疗保险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问题 目前的医疗保险体制难以(nny)满足患者的多种需求 调整各保险制度间的差距问题,第五页,共二十二页。,日本在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成为老龄社会,2007年步入超老龄社会。现在日本男性的寿命(shumng)为78.56岁,女性为85.52岁,成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医疗问题:老年人的医疗开支占全国医疗总开支的三分之一,老年人的医疗开支比其他人的开支高五倍。尽管按照老年人健康和医疗服务法案,老年人应承担一定(ydng)的费用,但它仅为总医疗开支的5。另一方面,他们的平均收费与在职工人的差别并不大。因此需要改革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制度,增加老年人的分担部分,或者建立新的制度实现费用负担的代际平衡。,第六页,共二十二页。,即日本的医生收入和医药费是官定价格,全国统一,每个公民都接受同样的医疗服务,在这种体制下,任何人想多付钱享受预约咨询、了解治疗方法等额外(wi)服务都是很难办到的。为改变这种状况,政府考虑将来建立一种保险医疗和非保险医疗的混合诊疗制度,即在保留医疗保险的同时,用个人全额负担形式,满足预约治疗咨询的非凡需求,第七页,共二十二页。,如前所述,日本的医疗保险因每个人的职业不同,所参加的制度也有所区别,交纳的保险费也因此不同。健康保险参保者看病个人只负担20%,国民健康保险参保者就要负担30%,国民健康保险原本(yunbn)是为农民和自营业者建立的,而现在大量的加入了60岁退休者,这些人本来就没有职业以年金度日,医疗费负担的加重,造成了待遇不平等。同时,老年人的加入,医疗费的增加,也使得国民健康保险财政越发困难。,第八页,共二十二页。,看起来有点像尼桑,日本(r bn)生命保险公司,第九页,共二十二页。,改革(gig)趋势,自2000 年以来,日本社保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努力抑制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过度膨胀,减少中央(zhngyng)财政赤字;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即在人口结构变动的过程中不让特定的年龄层承担过重的负担,不使给付和负担在特定的时期发生不平衡。2008 年以后实施医疗保险的改革措施主要是创建新型高龄者医疗制度。新制度的资金来源有三个部分:一是后期老年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是在职职工(国民健康保险和受雇者保险)的支援金,三是来自中央(zhngyng)和地方财政的公费负担。三者的负担比率为145。保险费由各市町村征收,资金运营则以都道府县(省)为单位,实行省级统筹,第十页,共二十二页。,法国(f u)历史沿革,法国的健康保险法制起步很早。16世纪中叶,法国就出现了“济贫事务所”等社会共济组织,从事一些类似于健康保险的萌芽性质的活动。1604年,亨利四世曾颁布法令救助伤残病的矿工。1794年,在法国大革命过程中,有关社会风险保障的条款被列入政府的文件之中,从而为现代社会保障(包括健康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10年,法国就“老年、残疾和死亡”社会保险领域进行了立法。1928年制定的一项法律(1956年修订)和1930年制定的一项法律明确规定,工商界的工薪人员达到一定工资水平,就可以享受疾病医疗保险。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45年法国政府进一步制定了普遍的医疗保险制度,其覆盖的面也逐步扩大(kud):1960年覆盖了农业从业人员,1966年扩大(kud)至非农业部门的非工薪人员,1975年包括了首次失业的失业工人。经过长期的努力,至20世纪80年代前后,法国终于做到了医疗保险的国民全覆盖。目前,法国99.2%的人都获得了医疗保险。,第十一页,共二十二页。,现状(xinzhung),.在法国的各项社会保障中,医疗保险被称为是全球代价最为昂贵(凡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金占工资总额的19.6%左右,由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分摊,职工从工资总额中扣除6.8%,其余由企业缴纳的)。在法国,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法国社会医疗保险费是通过政府强制性地征收,再从国家预算(y sun)中支出的。法国医疗保险的组织机构十分复杂,是一个多元化的医疗保险系统。主要分成两大领域: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补充医疗保险,第十二页,共二十二页。,医疗制度按行业或阶层划分(hu fn)为5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类是工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类是农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类是行政事业单位(sh y dn wi)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类是特殊行业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类是私营企业主和自由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第十三页,共二十二页。,2009岁尾年初之际,巴黎地区连续出现了几起本不该发生的医疗死亡事故。如一名婴儿由于护士输液用药过量死亡;另一位心脏病人因抢救过程中找不到床位而耽搁致死。在法国这样一个自认为“人均医疗投入最高”的国家里,发生这样的事故多少让人不可思议,于是各种疑问陡增。法国一家大型综合医院(yyun)急救科主任、执政的人民运动联盟全国书记菲利普朱万日前透露说,法国每年的重大医疗事故达30万至50万起之间,其中1万人导致死亡,第十四页,共二十二页。,问题(wnt),政府(zhngf)对医疗费用负担过重 保险基金采用病人代付再补偿形式 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竞争和利益约束 卫生资源利用率比较低医疗保险基金入不敷出,赤字严重,与此同时,其经济增长则相对缓慢,第十五页,共二十二页。,法国(f u)医疗保障:甜了百姓,苦了政府,年增长率为10%,超过生产增长率,绝对数值也超过国家国防预算。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增长。注重高福利的结果,造成了部分患者滥用保险、滥用药物、滥做检查等医疗服务(fw)需求过度膨胀的现象但是这也带来了副作用,那就是使得法国的医疗保障支出跻身世界上最昂贵国家之列。从医疗预算来看,法国的医疗预算金额排名世界第三,占了国民生产总值(GNP)的9.8%.在2004年底,法国的医疗财政赤字就已经达到了110亿欧元,预计到2020年底,法国的医疗财政赤字将达到700亿欧元。,第十六页,共二十二页。,保险基金采用病人代付再补偿形式,且要相隔一段时间,对个人经济周转以及受物价(wji)影响较大。因此近几年来法国采取一系列降低医疗费用和减少保险赤字的局面。,第十七页,共二十二页。,比如,法国的医疗保险法制尚未完全统一,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主要人口之外,还有一些行业的内部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偏少,共济面小,随着行业的衰退,老人过多,新人太少,其保险偿付也成为了问题。又如,由于在医疗保险的供应方、需求方和支付方三者之间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协调、控制和约束机制(jzh),因而出现了过度需求和过度供应,而让支付方承受巨额费用的现象,第十八页,共二十二页。,法国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量仅次于德国,高于美国、日本和英国等,每千人口的床位数也居于欧洲前列,但由于大城市的医生数量过多,农村及边远地区的医生短缺,导致卫生资源配置(z yun pi zh)的不合理。最为普遍的现象还是医生滥开处方。对于法国家庭来说,贮存大量药物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他们眼里,反正有医疗报销卡,免费或者花极少量的费用就可以去药店拿药。,第十九页,共二十二页。,8月日,法国总理弗朗索瓦菲永宣布下调年和年政府经济增长预期,同时加强紧缩和征税力度,目标是再削减亿欧元财政赤字,以保证在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仍能实现(shxin)削减赤字的目标。,第二十页,共二十二页。,改革(gig)趋势,法国政府在医疗费的控制上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医疗体制的改革: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体化和对医疗费的控制。着重对医疗提供机构进行改革,同时引进质量管理。促进老龄年薪财政的平衡化,以及建设(jinsh)自立保障制度。家属医疗基金制度的改革。明确社会保障制度中各相关组织的责任。进行财政改革等。,第二十一页,共二十二页。,内容(nirng)总结,医疗保险(y lio bo xin)模式。日本的医疗保险(y lio bo xin)制度始建于二十年代初,1922年,随着健康保险法的制定,日本首先建立了以受雇者为对象的医疗保险(y lio bo xin)制度,其后又于1938年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了以自营业者、农民为对象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y lio bo xin)总体上构成比较复杂:其中日本的医疗保险(y lio bo xin)组织有三种形式:社会医疗保险(y lio bo xin)组织、医疗救助组织和公共医疗保健组织。主要分成两大领域:一是基本医疗保险(y lio bo xin):二是补充医疗保险(y lio bo xin),第二十二页,共二十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