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电磁兼容 限值 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 GBZ 17625.13-2020.pdf
下载文档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电磁兼容 限值 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 GBZ 17625.13-2020 电磁 兼容
ICS33.100.10L06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17625.13-2020/IEC/TR 61000-3-13:2008电磁兼容限值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theconnection of unbalanced installations to MV,HV and EHV power systems(IEC/TR 61000-3-13:2008,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Part 3-13:Limits-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the connection ofunbalanced installations to MV,HV and EHV power systems,IDT)2020-11-19发布2021-06-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Z17625.13-2020/IEC/TR 61000-3-13:2008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4与电压不平衡相关的电磁兼容基本概念64.1兼容水平64.2规划水平64.3电磁兼容概念的说明74.4发射水平85总则95.1第一级:骚扰发射的简化评估95.2第二级:结合实际系统特征的发射限值95.3第三级:有条件地接纳更高的发射水平105.4责任106发射水平的评估总则106.1评估点106.2不平衡发射水平的定义106.3不平衡设施发射水平的评估117通用的叠加公式118中压系统不平衡设施的发射限值128.1第一级:骚扰发射的简化评估128.2第二级:结合实际系统特征的发射限值128.3第三级:有限条件下可接受的更高发射158.4评估步骤及流程159高压、超高压系统中不平衡设施的发射限值169.1第一级:骚扰排放的简化评估169.2第二级:结合实际系统特征的发射限值179.3第三级:有限条件下可接受的更高发射18附录A(资料性附录)用于确定规划水平和发射限值的导则19附录B(资料性附录)确定发射限值的算例23附录C(资料性附录)主要符号、下标24参考文献26GB/Z17625.13-2020/IEC/TR 61000-3-13:2008前言电磁兼容限值分为以下部分: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Z17625.32000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Z17625.4-2000电磁兼容限值中、高压电力系统中畸变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GB/Z17625.5-2000电磁兼容限值中、高压电力系统中波动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GB/Z17625.6-200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T17625.7-201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75A且有条件接人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17625.8-2015电磁兼容限值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小于等于75A连接到公用低压系统的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GB/T17625.92016电磁兼容限值低压电气设施上的信号传输发射电平、频段和电磁骚扰电平;GB/Z17625.132020电磁兼容限值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GB/Z17625.142017电磁兼容限值骚扰装置接入低压电力系统的谐波、间谐波、电压波动和不平衡的发射限值评估;GB/Z17625.152017电磁兼容限值低压电网中分布式发电系统低频电磁抗扰度和发射要求的评估。本部分为电磁兼容限值的第1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TR61000-3-13:2008电磁兼容(EMC)第3-13部分:限值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4365-2003电工术语电磁兼容IEC60050(161):1990,IDT。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为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电磁兼容限值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纳人国际标准的技术勘误IEC/TR61000-3-13:2008/Cor.1:2010的内容,并用垂直双线()标示在它们所涉及条款的页边空白处。本部分由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6)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检修试验中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肖遥、万保权、尹婷、陈伟、李妮。GB/Z17625.13-2020/1EC/TR61000-3-13:2008电磁兼容限值接入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不平衡设施发射限值的评估1范围电磁兼容限值的本部分为不平衡设施(即导致电压不平衡的三相设施)接入公用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低压设施将在其他国标文件中规范)提供一种指导原则。本部分中的不平衡设施是指导致系统电压不平衡的三相设施(可以是负载或者发电设备)。没有专门针对单相设施的接入进行说明,因为这类设施的接人受系统运营商或者业主控制。但在考虑单相设施的接人时这些通用的原则也可适用。本部分的主要目标是指导系统运营商或业主的工程实践,以便为所有接入的用户提供足够的服务质量。但在涉及设施时,本部分无意替代设备的发射限值标准。本部分侧重于系统吸收骚扰方面的容量分配:没有涉及如何缓解骚扰及如何展系统的容量。由于本部分所突出的准则是基于某些必要的简化和假设,因此不能保证这种方法能为所有的不平衡负荷提供量佳的解决方案。就工程而言,宜在全部或部分的评估程序中灵活使用和评判所推荐的方法。设施接入系统并可能导致系统不平衡时,系统运营商或业主有责任对其提出规范要求。通常将骚扰设施理解为用户完整的设施(即包括平衡部分和不平衡部分)。所涉及的不平衡问题基本分为两类:吸收负序电流并在供电系统产生负序电压的不平衡设施。此类典型设施包括电弧炉、电力牵引机车(通常接人公用高压电网),以及各种不平衡的三相设施(通常接人中压或者低压电网)。负序电压叠加在旋转电机的端电压上,会产生额外的热损耗。负序电压也会导致换流设备产生非特征谐波(通常是正序3次谐波)。连接在带有中性线系统的不平衡设施还能吸收零序电流。依照供电变压器的接线型式,零序电流可能转移到供电系统,也可能不向供电系统转移。在中性点接地系统流动的零序电流将在相电压中产生零序不平衡电压。通常不是通过设定发射限值来对其控制零序不平衡电压,而是通过系统设计和维护来控制。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或者接人相与相之间的设施则不受这类零序不平衡电压的影响。本部分仅对如何协调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负序电压提供指导,以满足用电点的兼容水平。没有对零序电压不平衡限定兼容水平,与负序电压不平衡相比较,通常认为零序电压不平衡与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协调无关。但对中性点经阻抗有效接地的场合(即零序电抗X。与正序电抗X,的比值满足0X。/X:3),要关注这类电压不平衡,特别是当变压器的连接方式允许零序分量在中压和低压之间渗透的场合。注:由于不同的国家对电压等级的划界不同(参见IEC60050-601:1985中的601-01-28),本部分对系统电乐使用下列术语:一低压(LV),指U.1kV中压(MV),指1kV230kV本部分中,系统的功能要比标称电压更加重要。例如,可指定用作配电的高压系统的“规划水平”介于中压与高压系统的规划水平之间。GB/Z 17625.13-2020/IEC/TR 61000-3-13:2008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EC 60050(161)国际电工词汇第161章:电磁兼容(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vocabularyChapter 161: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3术语和定义IEC60050(1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协议容量agreed power用户、系统运营商或业主协商一致的骚扰设施的视在功率值。注:如果有若干个接入点,则每个接入点的协议容量可能不同,3.2用户customer通过系统运营商或业主连接至或有权连接至供电系统的设施的运营人员、公司或机构。3.3(电磁)骚扰(electromagnetic)disturbance任何可能引起电气装置在其电磁环境中性能降低的电磁现象。3.4骚扰水平disturbance level用标准规定的方法测量和评估得到的电磁骚扰量值或幅度。3.5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注1:电磁兼容性指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骚扰发射水平足够低且抗扰度水平足够高,使所有装置、设备和系统均能按预期正常运行的电磁环境条件。注2:只有在发射和抗扰度水平受控,使任何一个位置所有骚扰源和其他因素(例如,电路阻抗)的发射总量产生的骚扰水平不超过该位置的装置、设备和系统的抗扰度水平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电磁兼容性,通常,如果偏离正常运行的概率足够小,可认为具有兼容性,参见IEC61000-2-1:1990的第4章注3:根据上下文,兼容性可理解为特指的单一骚扰或一类骚扰。注4:电磁兼容性也用于描述装置、设备和系统互相之间或因电磁现象而产生的负面电磁效应的研究领域,3.6(电磁)兼容水平(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 level在特定环境中用作参考水平的电磁骚扰水平,用以协调确定发射和抗扰度限值。注:选择的兼容水平通常仅以小概率(例如5%)被实际骚扰水平超出。3.7发射emission从电磁骚扰源向外发出电磁能量的现象。注1:改写IEC60050(161):1990,定义161-01-08注2:本部分中,发射指由三相电流不平衡引起的电压不平衡现象,是一种传导型电磁骚扰。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