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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保障
扶贫
工作计划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2021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扶贫政策,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1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__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为实现2021年现行标准下我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分类参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二)落实省综合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应享尽享。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三)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证应办尽办。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待遇。
(四)保障贫困人口药品用药需求,做到应供尽供。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就医个人费用负担。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加大分类参保宣传力度。按照省、市实施分类参保要求,落实分类资助参保,重点宣传分类参保举措,合理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条件相对较好的、有稳定收入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个人定额缴费、差额补贴政策。
2.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宣传医保扶贫新政策、新举措,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对待“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为扶贫政策平稳过度营造氛围。
3.积极引导贫困患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加医共体改革和药品保障的宣传,让贫困人口知晓分级诊疗和用药需求的解决途径,引导合理就医、合理用药,切实减轻经济负担。
4.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网络报刊、宣传单页等渠道,积极宣传、正面引导,统一思想认识,解读好政策、宣传好典型、总结好经验,宣传引导贫困人口的理解与支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扶贫政策的知晓度。
(二)加强指导调度
1.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月召开医保扶贫工作专项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结合实际工作,月安排、周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
2.加大参保工作调度。8-12月份是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段,建立贫困人口参保台账,每月深入乡镇调度分类参保实施情况,加强与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跟踪贫困人口分类参保实施落实情况,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3.加强药品配送情况调度。每季度召开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负责人调度会,分析药品保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配送企业责任,确保贫困人口用药应供尽供。
(三)优化经办服务
1.坚持标准,落实保障政策待遇。严格执行“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等综合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起付线较一般农户下降50%,贫困人口起付线5000元。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范围,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优化慢性病证管理。患45种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做到应办尽办。对已通过评审认定的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做到及时发放慢性病证。会同卫健委对贫困人口慢性病证进行再清理,对重发、错发、漏发进行纠正,并专门登记造册管理。
3.提高经办效率。建立“三个一”服务标准,即一个窗口服务、一站式结算、一次办结,一万元以下费用在乡镇代报,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加大监管力度
1.强化基金监管。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强对贫困人口高住院率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等问题的治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
2.加强药品保障供应监测。落实17+13+x抗癌药惠民政策、“4+7”药品带量采购政策,确定县医院和无城镇卫生院为器官移植患者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零差价、零诊疗费,降低患者用药经济负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并加强临床用药监测和管理。
3.联合县卫健委对村医履行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
(五)积极处置信访
1.积极处理,合理应对医保扶贫中的信访案件,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化解矛盾,定期分析信访量集中的信访事项,提出合理解决办法。加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风险评估和情监测,摸排存在的风险与问题,完善应对举措,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2.开展走访调研。每月深入相关乡镇、医疗机构、贫困户家中走访调研,了解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和药品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依照政策和规定给予解决。
四、强化保障
(一)落实部门责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点推进,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扶贫办做好综合协调指导工作,经办机构具体负责落实,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将作风建设贯穿医疗保障扶贫全过程,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工作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动态调整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市扶贫办等部门间信息沟通,每月定期与市扶贫办进行对接,对增加和调出的贫困人口及时进行系统标识,及时将新增贫困人口纳入综合医疗保障范围,实现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实时交换、动态标识及时到位。二是落实防返贫医保信息共享机制,由经办机构每月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药费1万元以上,其他人群2万元以上的名单报扶贫办,做到信息双向互通。三是落实贫困人口用药需求和保障供给机制,每月由村医摸清贫困人口的慢性病用药需求并及时向药管中心或配送企业提出申请,药管中心督促配送企业在一周内配送到位。
(三)研究拟定政策。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功能定位,研究制定分类资助参保方案,实施差别化资助参保。研究制定《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为贫困人口提供托底保障,为2021年底前将现行的省健康扶贫综合医保政策回归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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